在为期一周的停火结束后,以色列又恢复了对加沙哈马斯的攻击。其中给地道灌水战术的运用, 考虑到加沙的沙漠地貌环境, 确实说得上新奇,估计这也一定大出哈马斯的意外:要知道这是 几百公里的地下工程啊,这也能行?!
所谓出人意表每收奇功, 还真行! 这不, 已有大量哈马斯“勇士” 全没有了过去凶煞模样, 竟然溺鼠般浮出了洞口投降了。 搞怪的是这些人都能一个个养得肥头大耳, 看来地道里的营养供应一定很充足!—— 我们大概由此可以找出加沙平民为什么那样穷困的某些原因了!
不过, 放开这一点不谈, 看这些“勇士”白晃晃的赤膊坦腹、不细看颇像一群褪毛猪的图片,其效果还真有一点 令人忍俊不禁 。
(图片选自网络)
一些反以色列的哈粉说, 出于自卫目的以色列, 如今却深深侵入加沙, 这就意味着操作过界, 违背了战争法!而哈马斯组织, 因为并不属于国际法认定的国家实体, 却可以不必遵守国际战争法。
这种 昧着良心为强盗诡辩的嘴脸令人作呕。 哈马斯虽然在技术上并非国际法认定的国家行为者,但作为非国家行为者,也必须遵守国际人道法,这是所有非国家行为者必须承担的人道和法律义务。所以, 哈马斯所发动的针对平民的血腥袭击,以及它卑劣怯懦的绑架医院、绑架平民做自己的人肉盾牌的行径, 表现出的都是彻头彻尾的典型的恐怖主义的强盗本色,这是对人类价值观的彻底践踏,绝对不能被接受或容忍。在这一点上含糊嗫嚅、夹缠不清甚至给予同情的人, 要么是因为愚蠢而尚没有能力具备人类的基本道德观, 要么就是心怀鬼胎。
而面对来自于哈马斯的恐怖袭击,以色列有着国际战争法赋予的绝对的自卫权,这种自卫权包括 他们可以越过边境进入加沙 ,他们有权开动坦克以及采用常规战争的一切手段,攻击在进军中可能构成威胁的所有障碍。 这是正义战争的惯例, 如果连这都想不明白,请复习二战中盟军打入德日境内的历史。
当然, 以色列国防军的反击也必须遵守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人道法,这对国家军队是不言而喻的常识。 因此, 以色列军队必须尽最大努力把保全平民的生命和财产做为考量战争最重要的着眼点, 即以色列国防军在加沙的所采取的一切地面和空中打击,必须是实现其合法军事目标所不可或缺,这就是马尔顿斯战争条款的人性法则, 在这个意义上, 军人才谈得上他们常奉为圭臬的“为荣誉而战”。军人作战的荣誉, 从根本上说并不是为了某个团体、某个集团甚至某个国家, 而是为了 整个人类根本利益所系的命运、 为了人类的人性和良知而战!这才是军人流血牺牲的荣誉所在。
因此, 要遵循现代战争惩恶扬善的宗旨, 文明之师就必须严格把握人道的准则。 而随着人类文明的提升,战争的人道准则也在不断提升着高度。
比如,二战中, 盟军对日、德国土投放的炸弹, 尤其是最后在日本本土投放的两颗原子弹, 造成了数十、百万的平民伤亡, 这在20世纪40年代是合乎战争法的, 因为当时的国际法并未明确规定战时此类行为为非法。
但在时间快进七十年后的今天,世界已经改变。 今天的战争就 必须接受《日内瓦第四公约》的全面约束。所以, 那些认为因为加沙平民大都是哈马斯的拥趸,所以他们并非无辜,即使以色列造成误伤,也是所所应承受之重的观点, 就失去了正义的根据。
这就是说, 即使那些加沙平民同情哈马斯,比如, 一位母亲明明知道自己的儿子是哈马斯战士而给予亲近和支持, 只要这位母亲没有对以色列军人造成致命的威胁, 就不能因此把战争手段施加于那位母亲, 原因很简单, 就是因为他们不是战斗人员, 而只是平民。 现代的战争法对此规定得 非常明确, 你要么是没有参与敌对行动的平民,要么就是参与敌对行动的战士,二者之间并无可以模糊的中间地带。
相反, 如果因为加沙地带的平民基本上支持哈马斯,就认定他们是合法攻击目标,那么以色列的攻击就失去了战争正义, 这是因为, 哈马斯10月7日的恐怖攻击,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论。 恐怖主义之所以能够坦然无惭地实施恐怖行为的重要理论基础, 就是他们认定敌对国, 比如所有在以色列的犹太人,都是合法攻击目标,而不仅仅是那些目前穿着制服的敌对国的军人。
而如何有效地指出哪些人是化妆成平民的暴徒, 却是以色列要实现礼庭扫穴哈马斯目标所要面对的最大困难。因为, 如果以色列做不到这一点, 就完全有可能, 在“人道主义”通道撤离加沙的巴勒斯坦人,非但不会结束哈马斯及其构成的威胁,反而会在约旦河西岸和其他地方引发更加激进的巴勒斯坦运动。
随着战争死亡人数的增加,不仅伊斯兰世界抗议以色列的声浪越来越响, 国际社会要求全面停火的呼声也开始变得愈发焦急,12月8日安理会美国以1:13否决停战提议的一幕,就是这种事态的证明。 不得不说, 这确实让掌握着战争主动权并期待用这场战争彻底消除哈马斯威胁的以色列,面临着若干国际性的人道主义困境。
对这些困境的应对, 将决定着以色列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这场战争。 如果以色列不能在近期内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这种可能性仍是很大概率存在的, 也是文明世界所最期待的) 而是让战争长期化,则美国可能不得不与沙特阿拉伯以及其他与美交善的阿拉伯国家协调, 而敦促以色列停战、并重启谈判,以建立一个有生存能力的巴勒斯坦国并与主要阿拉伯国家实现和平。因为很显然, 战争长期化会不可避免地破坏以色列和埃及、约旦之间的长期和平协议,以色列与沙特阿拉伯在战前就要达成的和解也会泡汤,让盼望着越乱越好的伊朗反而成为赢家。而这是美国和以色列所都不愿意看到的。
当然,达成和平的解决方案一定会是痛苦的,需要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都做出牺牲。 这肯定会涉及拆除约旦河西岸的犹太人定居点,并放弃“从河到海”建立巴勒斯坦国的梦想。 但尽管此类让步可能会让相关方感到痛苦,这毕竟只是大局中的细节 。对以色列而言, 要达到让以消灭以色列为宗旨的哈马斯理念从此沉寂,也确实需要国际社会包括阿拉伯社会的支持和谅解 。
应该说,对结束哈马斯和伊朗的极端宗教的种族灭绝威胁而言, 哈以战争为美国和中东各国政府确实提供了一个机会。 希望世界为此付出的代价不要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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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现在只有极少数邪恶者还把弱肉强食、真理在大炮射程之内这类社会达尔文主义奉为圭臬,因为它忽视甚至践踏了人类社会更广泛的价值观和道德原则, 为所有关注人权和尊严、致力于建设公平、平等、包容社会的善良的人类所不齿, 因此, 哈马斯及其种族灭绝主张早就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形势很明显, 被以色列吊打的哈马斯的灭亡也许就在以色列下一次的进攻之间,即使侥幸苟延, 它在国际世界也只能残喘于人类的唾弃中, 总之, 它最后的覆灭已经不远, 即使是现在的老年人们,也十有八九会看见那一天!
哈马斯成功地达到了战争的结果,让世界意识到巴勒斯坦人的处境,因此客观上已经赢了战争,毕竟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政治目的是否实现是终极的判断战争结果的标准。
而以色列落到了全世界人人喊打的地步,没人同情,甚至二战中经受的苦难也一同失去了获得同情的意义,因此在政治上是很大的失败,再也无法恢复。
客观上讲,这场战争对以色列是亡国灭种的威胁,以色列也确实意识到,但选择了错误的战略,失去了历史上最好的确立以色列是受害者的在阿拉伯世界的机会。
而以色列被包围在阿拉伯世界,也就意味失去了和平的机会。一个小国,哪怕再强大,在一个不友好的环境下被包围,生存成本是极高的。
这件事类似911,如今说本拉登的911摧毁了美国帝国是不过分的,历史书未来也会这样写。
就是因为对抗的方法选择错误,让美国从此走上了无法停止借贷的路。
这场战争后,以色列大概率会走上历史上南非的结局,被世界孤立,那么亡国灭种就是可能。
至于哈马斯的恐怖主义,在于对词汇的定义,历史上弱势抗争无一不是采取恐怖主义的模式,因为这是唯一有效的方式。既然政治是战争的目的,政治也不仅仅是战争,而是社会很多方面,那么超出常规战争的范围也就是必然的,墨菲定律已经解释了。
人类做选择是基于成本,恐怖主义也是同样。
人类需要认识的是恐怖主义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没有发生恐怖主义的可能,按照墨菲定律,也就不会出现恐怖主义。
因此必须理解恐怖主义的发生原因。在以巴问题上,这个原因不难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