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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革的责任,首先应该由当年的成年人来担当
道歉是反思的结果,没有反思就没有道歉,我就从反思开始谈。
道歉的主体是谁?文革这个事,首先要把大的脉络搞清楚。文革是中国一个全局性的动乱,可我们现在搞清楚它的根源了吗?搞清楚谁应当首先为它负责了吗? 按照一般的逻辑,谁的责任越大,谁就应当首先道歉。在文革中,谁应当首先负责任、谁应当负多少责任,都还没有定论。
我始终认为,有一点应当是毋庸置疑的,文革首先是要由当时的成年人站出来担当的,而不是推到当年主要成分还是未成年人的群体身上。
但是目前,还没有见到文革中真正整人的造反派、支左中的坏人站出来忏悔道歉。
人民出版社的一位老社长,曾这样愤愤不平地说:“有些人把自己的苦写成小说,如梁晓声、阿城、张抗抗、史铁生、叶辛……现在已经成名。但是,他们的小说里,都只写了自己如何受苦,却没见一个老实写出当年自己十六七岁时,……自己的思想是究竟怎样变成反对一切、仇恨文化、以打砸抢为光荣的,一代青年是怎样自愿变作无知的。”
如果反问一句:他们十六七岁就走上无知的道路,难道不是控制这个社会的上一代给他们安排的?五六十年代那些从事宣传工作、从事文化教育工作的上一代人,向未成年人灌输的是什么?难道不更应当反思、承担责任吗?今天怎么能这样轻松地把责任推到下一代身上,怪十六七岁的他们“仇恨文化、以打砸抢为光荣”。如果这是事实,那首先是整个社会教育的失败!
我认为文革的责任,首先应该由当年的成年人来担当,不要把这种东西放到未成年人的肩上,这不合乎逻辑、不合乎历史真实。十五六岁的孩子在打人,你们那些大人在干嘛?把责任推到孩子们身上?那这个民族就太悲哀了。
二、北京红卫兵文革打死千人 ,“群众专政”折磨死160万人
根据有关部门1984年的统计,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导致420余万人被关押和隔离审查;而其中曾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的只有130余万人。172.8万余人“非正常死亡”;而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的却只有13.5万余人。
这二者之间的差就是“群众专政”的结果,这等于说有近300万人的被关押、被隔离审查;有近160万人的“非正常死亡”,是与法律(且不说文革中它的合理性)无关的。也就是说,群众专政打死、折磨死的人数为160万人。
所谓“群众专政”的实质就是一种私刑。一部分“群众”认为你是走资派或者反动老师,或者认为你有特务嫌疑、历史反革命等问题,就可以把你抓起来、关起来,就打你、逼你交代问题。而这些迫害人的所谓“群众”,基本都不是学生,更不是当时的中学生。
红卫兵们在北京“破四旧”中,应该是打死了一千人左右。他们在文革中开创了暴力的先河,开创了法外私刑,因此红八月的血腥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某种意义上它成了文革的代名词,因此社会对这批青少年予以了更多的关注。
社会对他们关注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大多出身于红二代,也是当时的官二代。而且他们大肆鼓吹“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极大伤害了他们身边和社会上相当多数的群众。
尽管有着这些因素,但是我们研究历史还是需要回到事实上来。上述这两个数字,160多万和1000余人的比较,不是说打死1000人就不残暴、不够坏、不该追究,相反,少男少女就这么凶残,折射出了他们心灵的残缺和病态超过了成年人。
但是另一方面,几百人和一百多万人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为什么社会上对于一百多万被迫害死去的人,现在没有多少人向那些干坏事的成年人、那些债主去追索忏悔、道歉,社会的主要注意力反而更多地关注着未成年人这个群体的道歉和忏悔?
红卫兵、特别是中学红卫兵实际很早就解体了,1967年到1970年是各地的造反派在执政。大量迫害人致死、更残酷的事都是这一时期由成年人干的。
清理三种人是把表面那些打砸抢的、还有造反派头子抓了,但是依然有一些漏网之鱼,还有大量具有文革思想体系的人留在台上。
现在有一个误区,就是文革这十年的既得利益者究竟是谁,是哪一批人,是不是搞清楚了?
所以我说文革的反思非常不彻底,几乎没什么真正的恶人出来承担了历史的责任。进入人们法眼和被追究的只是文革初期红卫兵的破四旧、打人,而在事实上放过了那些躲在后面真正作恶的人和那些文化革命的既得利益者。
三、某些有命案罪错的红卫兵,至今仍缺乏反思意识
对于打人、迫害人甚至有命案的红卫兵或者未成年人来说,我接触过的很多人确实仍缺乏反思意识,而且总体的反思深度不够。一些人认为当时就是那个大势,就是共产党搞的运动,是毛主席怎么说的,我们就怎么干,所以要历史地看待问题,没有什么错。
另外一种认为,当年打过老师同学,确实做得有些过分,但这是听党的号召,自己又年幼无知,谈不上什么责任,也谈不上需要道歉。虽大同小异,但程度有所不同。
我不主张将文革的责任首先推到当年多数还是孩子的群体身上,那是对文革缘木求鱼式的反思。但另一方面,对那些有命案、罪错的个体当事人来说,即使未成年、即使不再负有法律责任,则不能籍此逃避反思。
他们的反思不仅是对受迫害人的一个交代,完成一种社会义务,更重要的是对自己灵魂的救赎和净化。
四、道歉的形式是次要的,关键是心里要忏悔
我觉得道歉的形式是次要的,关键是心里要有反思、忏悔,这才能真正找到自己的良知。
有一部分文革的亲历者是比较勇敢地站出来了,对站出来的人而言,我个人觉得没有什么出不出风头的问题。特别是那些做过坏事、伤害过别人的人,他能从内心去忏悔、反思,而且能勇敢地站出来承认自己当年打人打错了,伤害了人,违反了人性、违反了法律,我觉得都是可敬的。
如果形成了风气,大家都对自己的事情来进行反思,不一定是面对面的道歉,我们才能真正从文革的阴影中走出来。
陈小鲁并不是红卫兵中第一个说道歉的人,但是为什么造成那么大的效应呢?一个原因是陈小鲁的家庭、背景以及他个人的影响力造成的。
更关键的原因在于,这是北京八中当年的红卫兵们酝酿中的一次集体行动,这一点是突破性的。不是一个个人的行为,而是集体的、有组织的行为。赞同陈小鲁观点的八中同学会加入到其中,一起参与了这个活动。
五、“个人不必为文革道歉”的意见值得商榷
真正参与了文化革命初期那些活动,甚至有过伤害老师同学行为的红卫兵们,包括陈小鲁这样有领导责任的,站出来向老师道歉或者忏悔,这是非常正当的。我觉得是应该得到社会广泛支持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寻求社会和解。
当然支持的人是相当多了,但我也听到有两种不同的反对意见。一种是说当年是跟着毛主席干革命,跟着党做的事,即使犯了错误,那也是党的错误,我们个人没必要去道歉。而且这样道歉好不好,会不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等等,也未可知。
还有一些人认为,道歉的前提是追求真相,比如南非的社会和解。真相不清楚,道什么歉?现在文革的很多真相都不知道,我们首先要求得真相,然后才涉及到道歉的问题。
前一种意见,我觉得不能把自己犯的错误归结于时代、形势或者哪个领袖。还是应当从自身来看待自身的事,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这跟法律上应该怎么界定完全是两回事。法律上没有责任,道德上就没有责任?公开道歉的确是衡量人们面对历史的勇气和决心的一个门槛。
后一种意见,我觉得应当值得重视。所以我们必须在研究文革的过程中,不断地去追求真相、接近历史。但是我们现在连历史的轮廓都没画清楚,因此可以做、且必须做的工作是非常多的,这需要全社会的努力。而且这是一个民族的灾难,全民族都需要反思,包括当年被迫害的人在内。只是大家需要反思的问题不一样、角度不一样、深度不一样而已。
另外,不争论并不等同于不反思,只有反思才能前进。我们不能一谈到文革,就把责任推到毛主席个人身上,难道其他人,包括众多老干部、甚至未成年人没有责任吗?不搞清这一点,弄不好历史的悲剧还会再来一次,因为其产生的土壤没有改变。
我还有一个观点,文革是中国近代社会各种弊病的一个总爆发,这当中既包含着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方面的问题,还包括中国文化和外来文化、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碰撞、排斥、融合、吸纳等问题,甚至还有人们灵魂深处的人性和异化等,都在文革中得到一次充分的暴露和展示。因此,对文革的反思绝不仅仅是就事论事那样简单,它一定是和我们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崛起密不可分的。
我一直在强调对文革的反思。我在自己的书中写了两句话。第一句是:一个不能正视自己过去的民族,是永远无法真正崛起的。第二句是:对文革的反思有多深,未来的路走得就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