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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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公交对乘客权利随时随地的侵害

(2023-01-24 01:30:35) 下一个

京沪公交对乘客权利随时随地的侵害

                        2007年12月14日

何必

地铁年底新线开通的时间表已经基本确定……(略。)

曾经在上海“东方卫视”播出的那个聊天节目,被网上流传为翻版。“等地铁。”小蔡有一次去一位女同事家作客,这位同事向他抱怨:我们家房子什么都好,可就是建在地铁正上方,每天地铁经过时连床都跟着震,好像地震一样。小蔡不信,就要躺在床上试试看。正巧那女同事的丈夫回来了,小蔡连忙解释:信不信由你,我在等地铁。

这些天,全国各地都在大规模开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改革。《南方周末》载文,称赞北京市公共交通终于回归公益性,成为自由派报章在关注公平正义方面做出的一个动作。清华崔之元(群)发来相关内容。

Cui Zhiyuan

2007年10月20日 16:33

北京公交真的姓"公"了

十年轮回 重归公益——北京公交真的姓"公"了

(何必注,略。)

而不久前,2008年奥运会比赛涉及城市的北京、上海、青岛、天津等城市的公共交通领域的业内人士们,也聚齐在一起,讨论公共交通何去何从的问题。坊间注意到,北京市公共交通成为了内地各个城市的模仿样板。让公共交通回归公益性,应该又是个大势所趋。

今天的消息说,2008年奥运会期间,北京市的公共交通将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服务。

听上去,这种消息很是不错吧?身在北京,能够享受到如此公益性服务,也应该心满意足了吧?

北京市到现在还是对私家车采取听之任之的政策,不限制私家车的发展。但是,北京市90%以上的城市道路处于超饱和状态,平均时速已经低于10公里,远远慢于自行车的平均时速,使得整个城市变成了停车场。

而从外地到北京的人,突出的感受是,北京的特权化倾向更为明显,道路交通管制的随意性非常严重。本来就拥堵得很,可交警突然间将三条机动车道路一下子封闭起两条来,让所有机动车都只能拥挤到剩下的一条上去,使得整条道路彻底瘫痪,而如此做的全部目的,就是保证某个对公众来说隐姓埋名的什么“首长”一个人的出行。最近,这种交通管制愈演愈烈,甚至到了把过街天桥也封闭起来的程度,我就碰到过,交警封锁道路,而治安警察和便衣则封锁过街天桥,行人也不得在首长经过道路之前使用过街天桥,使得人们污言秽语怨声载道,继续恶化着官民关系,并更对什么人模狗样的“首长”恨之入骨。

由此可见,公权力对于公共利益的侵害程度已经到了什么样的地步,也可以折射出,什么仨代表先进的性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八荣八耻等等美妙说辞,在实际情况当中究竟是个什么货色,以及权力对权利的蹂躏与践踏是何等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由是,城市交通状况远非公共交通可以解决的。

道路的特权化、私家车的高速增长、交通空间的日益狭小,等等,逼迫着时任市长的王岐山跑到香港取经,才有了北京“公交优先”的欺世盗名。

当然啦,现如今,有工程就有腐败。大规模兴师动众开展公交优先,自然要进行道路、车辆、票制等多方面的“改革”。而现如今,人们一听到“改革”这个词,就心惊胆颤,知道又会有什么狼心狗肺的举措要出台。在到现在全部改革都已经沦为强势利益集团对弱势群体掠夺的大背景下,在具体领域的改革也就自然无法幸免。在被媒体津津乐道的北京公共交通改革当中,我们也能够看到这样的局面,那就是所谓的公交优先,演变为公交集团优先。

比如,被广泛指责的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公交IC卡,到现在功能日趋多样化,可以在超市、药店、电影院、出租车、手机充值等很多领域使用,形成了巧立名目的有价证券,但又不记名不挂失,却要在购买时强制性缴纳20元“押金”。北京市法院自然会判决针对北京公交IC卡收取押金行为的诉讼失败,但却无法屏蔽社会上对于北京公交改革的日益广泛的非议。

针对北京市的公共交通,我写过太多的内容啦。比如,大容量快速公交车(BRT)这种发端于巴西库里迪巴的公共交通模式,迅速被全世界所认同,但到了北京却摇身一变成了中饱私囊的把戏。而为了奥运会专门购置的所谓科技示范公交车,每辆车购置费用接近2000万人民币,其中的回扣以及公款旅游方面的费用,实在让我这等心理阴暗者抓耳挠腮猴急猴急的咬牙切齿犯红眼病。

北京现在也是几乎每天都有公共交通线路方面的最新消息出台。与开篇消息类似的是,北京地铁5号线开通,6号线、10号线开工,等等,都成为媒体苍蝇逐臭般的追随热点。特别是,在今年纸箱包子馅儿事件后,中国内地新闻界遭遇到了全面整治,北京市媒体更是重灾区,严格禁止任何负面报道,类似地铁建设方面的内容当然就是香饽饽了。

而涉及到北京地铁建设的任何负面消息,都是被禁止的。比如,王未名从美国给我发来BBC的相关报道,在国内媒体上就是不可能出现的。

2007年03月30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05:03北京时间 13:03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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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塌方“施工单位隐瞒”

(何必注,略。)

事后得知,施工方面将事故现场所有民工的手机没收,结果是一个河南民工逃了出来,报警后被置之不理,只能打电话给河南警方,并且是第三次打电话后,河南警方才将信将疑地通报北京警方,北京方面才有所动作。而此时,距离发生事故已经过去了9个多小时,最佳救治时间早就消失,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但这种事,在内地媒体上却鸦雀无声,因为,这不仅仅涉及到公共交通建设,更是与奥运会项目相牵扯。

作为社会最底层的混混儿,我成天到晚与城市贫困人口、以及农民工兄弟们一起彼此近乎不共戴天你死我活地挤在北京的公交车上,太知道北京这公交车的金戈铁马与帘卷西风了。

前面《南方周末》那篇溜须拍马的文字里,少的就是记者对北京市公交车的亲自体验和感受。如果这种报道出自我所管辖的记者,我注定是要其去如此这般作为的。我曾经供职的那个电视专题调查节目,就做过一个全中国甚或全世界闻名的“农民工专线”、北京三环路上的300路公交车的调查节目。那个节目里最让人触目惊心的是什么?300路司机接受采访时的那句话,本来就不能喝水,三环路上一圈回来,憋得都不敢跑,只能走着去上厕所。

昨天晚上我乘坐300路,整个三环路全面拥堵,汽车红彤彤的尾灯照亮了城市的道路。而挤在车站等车的人们,恶狠狠骂娘,车一到蜂拥而上,体现出货真价实的丛林法则。

从开篇报道当中,一个细节可以引起注意:“细心的市民发现,近日在乘坐地铁的时候,地铁电视已经开始播出地铁通车的信息。记者昨天在1号线车厢内看到,电视屏幕已经在重复播放‘热烈庆祝地铁6、8、9线12月29日顺利开通’等相关内容,这一信息引起了很多乘客的关注,不少乘客兴致勃勃地讨论了起来。”

很是有趣吧。

友人给我发来外电有关上海地铁电视方面的报道。

上海首播“地铁剧”

(何必注,略。)

这种事情怎么样?应该是挺不错的吧?

其实,北京地铁上,以及公交车上,也有这种电视节目。

不过,这里面的问题是什么?

侵权。

我经年累月地与公交车互相伺候,最为恶劣的感受之一是什么?就是公交车上电视节目的噪音。

在公交车上,不管我是在阅读,还是想稍微放松休息,可那个该死的车载电视没完没了地往耳朵里灌那些拙劣之极的垃圾节目。什么广告了,什么新闻联播了,什么地方宣传了。

问题在于,首先,我无法回避,不能把耳朵堵起来。其次,我无法调节其音量,对于如此巨大的噪音却只能选择接受。再次,其中的商业广告,也是我不得不接收的内容。

我购买了车票,与公交机构方面就形成了合同关系。那么,这个合同当中,是不是包含了我必须被强制性灌输车载电视噪音及其内容的合同条款?我有没有不接受如此服务的选择权?有没有像在住处等地那样可以对节目制式、音量、频道等方面的选择权?有没有拒绝收看(听)我不喜欢的节目(比如日益为公众所离弃的《新闻联播》)的选择权?特别是,车载电视节目中的商业广告,其收益并不为我所有,而我并没有要求车载电视,为什么要我不得不作为捆绑销售内容的牺牲品,也要接受广告的侵扰?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不是能够参与广告收益分红?

我今年去欧洲,注意到那里的公交车上,也有电视节目,但都是无声的,下面配了字幕,也就是说,尊重乘客的选择权,可以看,也可以不看。而选择不看时,并不会被其存在所骚扰。

按照北京市目前公交车依然沙丁鱼般的拥挤状况,表现出所谓公交优先,不过就是票价降低而已。而伴随着票价降低,是旷日持久的服务质量恶劣。

如果说,票价降低就要用车载电视的商业广告来弥补的话,这本身有回到了市场化的路径上去了。

当然,这么拥挤的公交车,也就无法像航班上那样,乘客可以通过耳机收到电视或者音乐节目,而不会对其他人构成干扰。

可怕的事情还不止如此。现如今,为了什么奥运会,北京市掀起了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全民学习外语的活动。所谓学习外语,不过是在言必称美利坚的大背景下下,全民学习英语而已。咱也别说,汉语作为联合国五种工作语言之一,却采取了自我矮化妄自菲薄的招式,也别说,对英语的崇拜却有着对于其他外语语种的歧视,只是,不信翻翻奥运会历史,看看有哪个国家会如此崇洋媚外?

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的胡作非为,干了也就干了吧。谁让咱中国就是个丧权辱国的行家里手呢?看看随便什么官方新闻发布会,哪个不得配上个英语翻译?再看看全世界有哪个国家的当局会如此这般?广播电视当中对于那些白发苍苍者学习英语的令人作呕的内容,或者官方新闻发布会,不看就行了吧。

但是,北京市公交车售票员也要说英语。

我靠。

我这等胸无点墨者,除了扑克牌上的A、K、Q、J之外,其他都是我认识它、它却不认识我的混混儿,每当听到售票员那些倒背如流的英语,就有着翻江倒海的感觉,如果不是舍不得那车票钱,真想从车窗里跳下去。而这售票员叨唠的英语,还是全程陪伴,与车票买一赠一,如假包换,没完没了,如果你要是不想听,除非你别坐公交车。

公交车售票员口里念念有词,这是早就存在的现象了。对此,咱不得忍气吞声么?咱有选择权么?

现在,售票员又来了能够使人崩溃的英语,咱有选择权么?

这都是合同内容吗?

这就是公共服务?

啊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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