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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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规范市场开银行

(2022-12-09 00:36:56) 下一个

政府为规范市场开银行

                                     2004年4月28日

何必

七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与……银行、光大银行签约……(略。)

对于文中所说北京有400多万流动人口其中一半需要通过租房居住的说法,不知道这种结果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但是,有一点却是这个数据中的疏漏。笔者算是个北京土生土长的人,但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到现在,就一直是租房子住;我周围有不少人,为了距离上班地点近些、或者要离开老人过独立家庭生活等等,也纷纷租房住。在经验之中,提到租房子,那是一定要找熟悉的人,或是朋友的房子,再不就是朋友介绍的,注定是不能找中介机构去,哪个不知深浅的真到那里一定是要挨宰的。虽然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正常现象,但这种正常到了我们这里却变成了挨宰却不办事,几乎都可能被骗钱还得惹一肚子气,最后房子是否能找到依然是个很大的问题。因此,凡是朋友问及这类事,那就是新一轮乱打电话问谁还有富裕房闲着可以拿出来租住的运动的启动。应该说在这方面,纯属是向依靠关系办事的原始状态的复辟或倒退。

去年北京出现了坚石公司卷款而逃的事件后,社会上普遍质疑:为什么在首都北京会出现这样的咄咄怪事,像这样享有北京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企业公然欺骗到违法乱纪的程度,那么为其出具资质证明的行业管理机构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行政部门认可的企业都不可信,那么公众还能信任谁呢?

事后,虽然该公司携款逃跑者被抓获,但疑问却没有因此而销声匿迹,也没见有关部门就此面对公众有个什么交代,一切好像没发生过一样。当然,有关方面也没有休息,可一直悄然无声地运作着。直到前不久,也规定北京想开办房屋租赁经营业务的中介企业必须要向银行注入一定的保证金,而且中介企业的经营收入必须要由银行代为收取;现在,有关部门又出台了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的示范文本,大概也算是对此事件所波及房屋租赁市场的一次规范行动,总算是对社会有个姿态。

不过,这种做法却让人看出了太多的无奈。众所周知,企业是市场主体,其经营活动有着自主的权利,其中包括流动资金使用、经营款项收支等方面。而现在,行政部门规定房屋租赁中介企业必须让银行代为收取企业的营业收入,等于是企业可以经营但在相当时段不能掌管现金流,甚至要由政府来为自己规定财务工作的分担者。这种做法如同自己家的存折被迫让外人来保管、自己的劳动所得却不能让自己直接取得而不得不接受他人代管一样,平白无故把银行扯到企业系统中来,无论如何都是个非常奇怪的市场景象。而要向银行注入保证金,这就相当于把企业的流动资金中的一部分交给银行变成呆滞的钱而不能派任何用场,这无疑是对企业经营能力的打击,限制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这笔固定数额的保证金对于那些本来资金规模就不大的企业来说,几乎成为承重到了无法经营的负担,只能对于这个领域望而却步。能够具备如此条件的企业,基本上都是那些资金实力雄厚之家。这对于小企业来说很显然有歧视的意味、是不公平的。行政上的嫌贫爱富更会形成示范,让社会上的人们照方抓药。

而从市场发展的角度看,大量的小企业的进入是个必须要经过的阶段;至于说形成比较成熟的市场形态,是需要由市场来进行调节。最鲜明的事例就是当初彩色电视机生产领域大量小企业都进入其中,人们可能还记得当初修理彩电时还要有“开壳费”的情形,但经过市场近乎惨烈的拼杀和洗牌,到现在该行业却是成熟程度比较高的领域。如果当时没有那么多的小企业参与竞争,也就没有重新塑造产业格局的形成相对良性循环的市场动力。

而从目前银行方面对此的反映看,也并不积极。毕竟,这是行政部门强迫下的一项业务,银行作为经营实体,也要考虑投入产出。保管中介公司保证金可以为银行带来些许存储,但相对于民间储蓄来说,一来这笔保证金从数量上说属于九牛一毛,实在不算什么进项;二来这种收入并不是客户自愿交付的,这种带有强制性的交易也让银行与中介企业打交道时不太好受;而说到代为收取房屋租赁费用,则更是一项出力不讨好的业务,从业务收入上并不能取得什么耀眼的成绩,但却要为此花费不少人力物力来打发这倒霉的差使。

说到弄出些合同示范文本,这却好像也不过是画蛇添足的内容。其实,欺骗并不出在合同文本上,卷款潜逃也并不是由于合同文本不规范造成的,就像企业间普遍存在的三角债并不是由于法律文本格式的缺失所导致的一样。现在把合同格式一五一十地明确下来,想必是浪费了不少行政部门的事,说到底也就是花了不少纳税人的钱。但是,如果社会上凡是出现什么商业纠纷乃至市场混乱都要由政府来规定合同文本格式,那会带来多么巨大的形成成本,而且对于规范整个市场而言也是不可能的,到头来只能是杯水车薪于事无补。

说到底,这种行政思路还是停留在什么都要管的强势政府的传统上,距离服务型行政还有着相当的距离。而且,北京中介服务行业混乱并不止是在房屋租赁这一个领域,在留学、婚姻、医疗、保险、购物、法律等等领域都存在着欺诈现象,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来治理,那么银行要收取多少企业的保证金才能保证市场的有效运转?(而事实上,很难说有如此举措就会达到如此结局。)银行又要代收多少行业的收入才能确保社会安定?

与其如此,政府收编银行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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