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宝马案不了了之
2004年10月1日
何必
连日来在各校园和社会上引起普遍关注的“宝马撞人”事件有了结果……(略。)
看来,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识自家人了。闹得满城风雨的宝马校园撞人事件就这样偃旗息鼓不了了之。
与黑龙江宝马撞人案和长沙宝马撞人案不同的是,这次北京人大校园里的撞人案并没有造成什么人身伤害(至少从外表上看是如此,而且至少媒体是这么说的),更重要的,则是发生在校园当中,而不像前者们那样,在社会上大庭广众之下,没有什么特区,只能援引交警所代表的法律来仲裁。
既然发生在校园里,又没有造成什么人身伤害,首先介入的当然是校园管理者了。想必,学校方面苦口婆心居中调停,各打50大板也尚未可知。反正事情是在校园里出来了,人大校园里发生这种事情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又赶上了这么个倒霉的宝马,在黑龙江、长沙的宝马已经弄得国民怨声载道,宝马车本身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快被当作是强权者有恃无恐的显著标识,而这次宝马又阴错阳差地在人大校园里撞了人,这不能不说是人大的晦气,那么多宝马车穿梭在各个高校里,怎么偏偏在人大撞了人呢?而且肇事者还口出狂言,这不是找着让校方难堪么?媒体、特别是现在屁大点事就闹得沸沸扬扬无所不用其极的互联网上对此事的关注逐渐升温,闹不好又会像被网络闹大发了的孙志刚事件那样,最终校方无法收拾,这在有着传播学研究所的人大里,当然是知道可能的未来的。(该研究所长喻国明教授在一次演讲中,认为媒介应该去关注掌握着社会话语权的人——那些“产业界、财经界的领袖”,应该关注这些人所关注的事务和现象,这样才能“触及社会崩得最紧的那根神经”,来适应媒介竞争。)基于嫌贫爱富的立场、以及对危机公关事件的处理,在宝马事件上,迅速而彻底息事宁人是最好的搞定方式。
可是,那个肇事者信誓旦旦地当众放言“你们会知道我是谁”的结果如何呢?既然是事件告终,那么肇事者的真实身份如何呢?现在只是说肇事者是该校79级学生。按理说到现今离校怎么着也得有20多年了,又开着辆吉林牌照的车,应该与学校没什么大关系了。那么这个在撞人后拒不道歉,在群情激愤当中公然威风凛凛地以个人那暂时密不示人的实力与背景相威胁,然后再撞倒一排自行车后扬长而去的神秘人物究竟有何实力与背景?或者按照他自己叫嚣的那样,究竟“是谁”呢?按照时下流行的看法,开宝马者应该是权贵阶层,而且这点也由肇事者的话语得到了印证。也许,肇事者真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人大方面不得不采取秘而不宣的做法,给2004年留下一个悬念。在如今的告终里,人们对其身份不得而知,留下了猜想的广阔空间,也给信息的公开化、社会的法制化留下了缺憾。
既然机动车撞了行人,那么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为什么只是由人大的一个院系召开调节会就可以摆平?假如说,被撞者不懂法律,不知道按照已经实施近5个月的新交法里对这种事情有着明确的责任规定,远非道歉就可以了结的,那么人大方面为什么不请警方出面处理此事?看上去撞人事件并无大碍,但那也是警方判断是否构成刑事责任的依据,至少肇事者还应该承担行政或者民事责任,而人大方面以院系调节为事件的告终,为人师表者率先有法不依,给社会什么样的表率垂范?
事件发生后,人们热议宝马撞击大学精神之类的题目。可如果这大学精神就是如此,也实在令人怀疑,大学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大学精神究竟是什么玩意儿。
在一次有中关村附近各高校学生会、团委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上,学生们侃侃而谈,诚惶诚恐地就一些宏大叙事高谈阔论着,北大学生更是凭借着不甘人后的架势信口雌黄。就此,作为会议方邀请的嘉宾,笔者谈起了一幕切身的经历。那时,笔者住在北大西门附近,每天要把不到两岁的孩子送到中关村阿姨处照看。傍晚接回来时,总是要乘坐公交车。经常的情形是,车上我抱着孩子是为数不多几个没有座的乘客,孩子有说有笑惹人喜爱,售票员三番五次提醒有哪位乘客少坐一会让个座,可良久没人搭理,所以只能让孩子光着屁股坐在售票台子上。当车到了北大时,不少乘客纷纷下车,眉飞色舞地步入校园——原来尽是些北大学生!笔者在会上就此发问:这就是现今的时代品质?这就是自以为是的北大?这就是大学精神?可想而知,一向盛气凌人的北大学子们面对这种突如其来并未曾防范的发问个个面红耳赤却无言以对,其他高校的学生代表也沉默寡言,生怕也给自己的学校带来什么防不胜防的痛击,破坏了对大学的美好情感,玷污了大学那苟延残喘的精神。
由于居住的原因,每逢周末总能看到中关村附近高校门口明车云集,在等候校园美女款款而入,这在高校、在北京、在全国已经是旷日持久的公开秘密。
在媒体煞有介事地关注贫困大学生在校园里的待遇以及感受时,在有限的教育资源日益向高校集中并促使其合理合法成为敛财黑洞时,“大学精神”真好像是天方夜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