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办公大楼里炸开了锅。行政处副处长老刘刚刚在单位大门口被公共汽车撞死了。
这是办公室第一件大事,成为首要话题。大家互相转告,纷纷打听各种细节。
细节也不多,只是今早刘处长骑着自行车往大楼院里拐弯的时候被刚刚启动的大巴撞倒,鬼使神差的,人怎么就卷到车轮子下面,使这个本来就寡言少语的人彻底无语了。
老刘也就五十出头,人很精干,无论坐站,身子总是笔直地挺着,像一块板儿,常年一套蓝色中山装,冬天是毛料,夏天是咔叽布,风纪扣扣得板板正正,类似大背头的发型每天梳理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煤矿出身的干部中很醒目。
死人本身虽然引起风波,但是比之其后的传言引起的风波就不足为奇了。
尸体从医院送到殡仪馆以后,按说就等着开追悼会,火化就完事。可是传言说,老刘家属十几口子不去殡仪馆,反倒齐集在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其子儿女叽叽喳喳提出初步要求,要公司拿出老刘丧事的具体处理意见以及相关的家属善后福利处置。
不说不知道,一说,大家才知道这个沉默的刘处长不简单,有大背景。
第二天传言就更多了,全家人在办公室又呆了半天。他们干脆主动提出了几项要求:
1). 刘处长是在上班的路上,而且几乎马上拐进大院时出的事故,那就是上班,所以不能当做一般意外交通事故处理;
2). 刘处长是军委副主席刘伯承元帅的警卫员,应该享受革命烈士规格葬礼;
3). 应该通知中央军委领导并征求上级领导处理意见;
4). 总公司应请示中央军委有关追悼会的规格以及悼词;
5). 刘副处长享受的处级待遇应该体现在住房上,补足欠缺的五十平方米住房面积。
总公司显然有些为难,我们只是地方市局级单位,与军队不搭界,与中央军委更是八竿子打不着。当然不能越级办事,只能按部就班地请示。首先便与省委组织部联系,说明汇报具体情况。省组织部指示明确,此事由煤炭总公司全权处理,不必惊动中央军委。因为刘伯承元帅逝世两年,其办公室已经解散。
家属听到总公司的转达,总感觉他们没有尽心尽力去办,中央军委怎么可能不管不问呢?哪怕是有一纸公文,普通规定的有关文件也可以作参考嘛。总公司明显不负责任,态度不端正,不尊重老革命。既然不相信总公司,既然不满意这种敷衍了事,他们就天天在办公室漫谈。
家属不满意,就不能开追悼会,不能火化,尸体在殡仪馆已经停放十几天。这就是当时典型的以死人压活人的惯例,社会上甚至有一年不火化的案例。
双方谈来谈去没有什么新的内容,但是问题得解决,最后双方同意达成一致意见。
1)由总公司出面主持追悼会;
2)追认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干部;
3)工伤待遇,参加追悼会的老战友交通住宿伙食由公司统一免费提供;
4)房子面积不足部分再分一小套补足。
前前后后折腾了半个多月,老刘这才总算入土为安。
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话:死者为大。梧桐有那么多奇葩故事,而且像魔术师的袖口,永远掏不空:))
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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