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还在睡,让他睡,有的是时间,我继续写。那位网友说得好,华人的局限性还包括,表达能力,还有契约精神。细说说。
华人不是没有表达能力,而是多半是,言不由衷。以前住我家的那个女孩说,她的老美同学都是傻白甜。我和小儿说,小儿笑了。说,他可不傻,尽管表面看起来,也是一样。你不要以为,你的冠冕堂皇的话,或是滴水不漏的话,或是迎合他人的话,人家都是傻子,看不出来的。懵人家一时可以,有本事你就始终“伪装”着。一旦露馅,就没有下回了。所以,那个女孩说,好累。你当然累了,说得都不是心里话。
那华人为何要这样?没有办法啊。整体文化不认同,个体的差异性啊。集体主义大于一切啊,领导意志不可违抗啊。谁心直口快,那不就是个傻子么?识时务者为俊杰啊。
那么,为何在这里长大的华二代还是这般呢?多半还是父母的意志啊,如菲儿说的那个刘思慕,你在美国又如何?父母想动手就动手不是?呵呵,那个孩子还没有个体意识,刚来美国时,同来的那个小儿的伙伴(爸爸是哈佛的博士后,孩子在美国生活过几年再回国的,然后,又再次来美的。),当妈妈动手时,他都会说,他会报警。而且,任何来看我的诊疗的孩子,如果他/她说,父母对他/她动手,我必须 12 小时内,报告儿童福利署的。是的,必须。否则,我或许失去执照。
如是的父母,孩子怎么可能言为心声?谈个恋爱都需要看对方是否也是精英。那么大的孩子,就需要考虑“门当户对”了?如是的拔苗助长,小大人还当真是满天飞。即,小小孩子说着大人的语言,还美其名为“懂事”,殊不知,会对他们未来的精神健康,带去诸多负面。
当然,也有华人家庭,是充分民主的。只是,如果需要民主到,考大学完全个人意愿,父母闭嘴,这样的华人家庭是不多见的。
再说,契约精神。这在华人界也是罕见的。可以理解啊,这政府都是这般德性,国际条约分分钟,可能被当成历史文件,或是废纸。比如,只因政府想报复日本,然后,竟然禁止中国观众去看一场已经约定的演出。滨崎步真的是奇女子,给了你政府一个响亮的耳光。是的,你违约,我不会。哪怕我收了钱,我可以合理拍拍手离开。人家硬是履行了约定,对着一个诺大的空旷的音乐厅,完成了自己的演唱。中国歌手,有几人可以做到这一点?呵呵,别整天说人家小日本,你大天朝有能力培养成这样的契约精神的人吗?
我知道的华人圈,不尊重契约精神的大把人在。有个认识的同学和我说,可否她的孩子,用她的保险来看我的诊疗。我说,不行。但我可以免费看一两次。还有,家里来朋友孩子寄宿,时间长了,我觉得不妥。要成立 LLC缴税。有同学说我傻。这不是傻,这是尊重法律,这是自我保护。偶尔为之,可以理解,但假以时日,不能这般。这就是我理解的契约精神。
我昔日一朋友,竟然允许,寄宿在她家里的,没有驾照的孩子,去载另一个未成年人。当我提出异议时,她还说我大惊小怪。Are you kidding me? 你这是违反法律啊! 她还说,她自己的孩子也是这般长大的。拜托,你可以不把自己孩子的命当命,你就也可以把别人的孩子的生命也不当命了?我大惊小怪?夜路走多会遇到鬼的。这也是来自中国的朴素道理哦。华人是灵活得过了度。对规则和纪律多半是漠视的。老美也有,但没那么普遍。
我和先生都是在中国长大,不敢说,这方面做得就很好。但我们,尤其是我,一定是尽力规避的。因为,我以为,这不是正确的事情和方向。灵活也是建立在遵守规则的基础上。包括对孩子说的话,做的事情。
我举过例子,小儿小的时候,我们去多伦多看老大。我想给小儿买个箱子,可以自主自己的行李。我们说好让小儿自选的,只是,刚刚六岁的他,选了商场最贵的那款箱子的时候,他的爸爸说 NO 了。我肯定不同意啊,不能因为他年纪小,你大人说话就出尔反尔。而且,我很清晰地知道,小儿并不知道价格。可是,就是这款箱子,小儿用到现在还喜欢。大概率是可以传给他的孩子的。
是的,这是小事,但也是契约精神。说的话要算数,不能因为你有权、有势、有话语权,所以,就可以出尔反尔。这方面,中国的父母不要太会。比如,住我家里的孩子,他想回家前去趟纽约。本来父母是同意的饿,后来,父亲觉得成本高,或是,不方便。那就直说呗。不是,他会绕个圈子,开个更高的条件,让孩子转变想法。我自然需要尊重,又不是我的孩子,我的家事。但我内心感慨,这样的家文化,将来何以融入呢。不边缘才怪呢。一家人都这么绕,大多数直来直去的老美,怕是觉得累得很吧。
写这么多,是一家之言,说说,如果作为老中,不能很好地反思,却是以为,只要自己孩子卓越,比如,混成了马斯克,自己的全家便翻身了。不知道,反正,在我心目中,哪怕马斯克,也不被待见的。如果你认为,他就是主流,OK, 你是对的。那我们就求同存异吧。
那什么是美国主流文化呢?也许各有认知。我住在大约有 400 年历史的小镇。我孩子的朋友,他们的父母,我们有来往。大多数都是教育孩子守规则的。反正,我是几乎没见过孩子,没有驾照敢开车的,或是还没到资格可以合法载同学,就这么干的。有么?一定有的。多么?我交往的老美中,几乎没见到。你说,美国文化是赌徒心理,我和你的认知恰恰相反。有这样的事情么?那一定有,是主流否,反正不是我看到的。
博主的博文里,很多不该有逗号(,)的地方加了逗号,读起来很费劲。
读者读这些句子的时候,脑子里要把这些多余的逗号去掉才能懂是什么意思。
这些多余的逗号降低了文字的表达能力。
例如
【而是多半是,言不由衷。】
如果写成【而是多半是言不由衷。】读起来就不那么费劲。
【会对他们未来的精神健康,带去诸多负面。】
如果写成【会对他们未来的精神健康带去诸多负面。】读起来就不那么费劲。
【国际条约分分钟,可能被当成历史文件,】
如果写成【国际条约分分钟可能被当成历史文件,】读起来就不那么费劲。
【竟然允许,寄宿在她家里的,没有驾照的孩子,去载另一个未成年人。】
如果写成【竟然允许寄宿在她家里的没有驾照的孩子去载另一个未成年人。】读起来就不那么费劲。
这个概念揭示了美国文化的特点,就是有很强的赌徒心理。你有时候在新闻里看到正在发生的案件,那些嫌疑犯很明显做的事情很蠢,为什么还要做?
那是因为你是从上帝视角事后诸葛看同一个问题,而不是从当事人的赌博心理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