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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色列过去对巴勒斯坦的民族政策给自己挖了个坑,和军事实力无关

(2023-10-25 15:34:12) 下一个

摘自https://www.chinesepen.org/blog/archives/194144王明远:我毫不同情哈马斯,但也不接受无底线美化以色列

其中一个观点不涉及历史和国际政治的变迁,纯粹从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事实上的殖民统治说法。我一直认为民族政策弄不好就是个定时炸弹。以色列过去的民族政策就是在给自己挖坑

z观点五:自从巴以分治以来,以色列人一直尊重巴勒斯坦人的生存权、发展权,但巴勒斯坦人不尊重以色列人的生存权、发展权,以色列完全是受害者,而巴勒斯坦的贫困是他们拒绝现代文明导致的。

不可否认,巴勒斯坦人因为181号决议不接受犹太人建国,周边阿拉伯国家否认犹太人的在这片土地上的生存发展权。但是势单力薄的巴勒斯坦人没有能力去限制犹太人的生存发展权,反倒是口口声称自己是文明国家的以色列,用尽各种非文明手段,最大限度削弱巴勒斯坦人的生存发展权。

第一次中东战争后,以色列人占领了联合国181号决议分给巴勒斯坦人的最好的土地,也就是领土最北端的加利利地区,以及部分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区,1967年的第三次中东战争后,以色列又占领了巴勒斯坦人的另外两块领土约旦河西岸地区和加沙地带,联合国181号协议中的巴勒斯坦国家消失了,他们都归于以色列统治。

以色列是怎么管理这里巴勒斯坦领土的呢?首先是讲这些地方军事管理化,占领当局依据《紧急状态法令》,随时搜查、逮捕巴勒斯坦人,1967年至2005年,大约65万巴勒斯坦人遭受过拘禁(约占总人口三分之一),如果违反宵禁则可能被随意枪杀。

以色列人可以依据《安全地带法》随时可以划定一个区域为禁区,驱逐巴勒斯坦人,强拆他们的房屋,进而掠夺他们的土地、强拆他们的房屋,到《奥斯陆协议》签订的时候,以色列人,完全将加利利地区吞并,并掠夺走约旦河西岸67%和加沙地带42%的土地。

其中1967年至1979年之间,被各种方式没收的巴勒斯坦私人土地约153.3万杜纳姆,占巴勒斯坦私人土地数量的45%以上(皮埃尔·德·赛纳克郎斯:《以色列在被占区的政策》,赵建成译,《中东问题资料简编》,1980年第4期,第49页)。而犹太人拥有土地数量则从西岸地区巴勒斯坦人拥有的320万杜纳姆土地,约210万杜纳姆被以色列人以各种名义征走,而犹太人拥有的土地从3万杜纳姆暴增到360万杜纳姆,到目前为止,以色列以剥夺的这些土地为基础,建立起容纳45万人以上的156个定居点。

(建于巴勒斯坦人被剥夺土地上的犹太定居点)

以色列千方百计削弱阿拉伯人的发展权利,阿拉伯人兴办工业需要得到以色列当局的批准,投资范围必须得到严厉限制,不被允许发展会给以色列产生竞争的产业。在长达近30年占领期间,巴勒斯坦依然保持农业为主的社会,工业占整个经济的比重反而从1967年的8.3%降到1991年的6.8%。工业的主流仍是纺织皮革、木制品、食品、碱金属等初级加工业(占比89.2%),工厂规模也比较小,90%以上的工厂雇员数量在10人以下。(Fawzi A Gharibeh, The Economies of West Bank and Gaza Strip,P18-26)

即便是农业,以色列也是千方百计予以削弱。因为巴勒斯坦人的柑橘等水果会跟犹太人产生竞争,1974年的498号军令,禁止巴勒斯坦人种植柑橘树,命令砍掉了上百万棵果树(这种行动持续到21世纪,估计2000年至2009年之间被砍伐的果树仍超过100万棵),1982年的1015号军令又规定,种植果木必须有许可证,甚至到后来,巴勒斯坦人购买拖拉机都需要许可证,因为这样会增加巴勒斯坦农业竞争力。

(被以色列人破坏的巴勒斯坦村民的树木)

同时,以色列强行隔断巴勒斯坦同阿拉伯国家的经济联系,强行倾斜本国产品,而巴勒斯坦对以色列的出口却要受到严格审查,宗主国式贸易使得两者的贸易逆差从1967年的1.35亿美元,扩大到1993年的6.75亿美元(EIU Country Profile:Israel and the occupied territories,1994. P67),2021年则达到21.8亿美元。

所以,以色列对巴勒斯坦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开化占领”或“民主占领”,是一种赤裸裸的掠夺经济、剥削经济,目的就是将巴勒斯坦人生存能力,让他们彻底变为以色列的附庸。以色列人不希望巴勒斯坦工业化,他们只需要巴勒斯坦人作为廉价劳动力。

即使是那些1948年以色列领土界限内的阿拉伯人,也就是以色列建国起就合法的公民,也并未在这个国家享受足够的人权。依据《缺席者财产法》,他们拥有的土地多数被剥夺,从1947年的460万杜纳姆减少到50年代的50余万杜纳姆(资料来源:《现代巴勒斯坦史》第160页)。即便是目前阿拉伯公民所拥有的农田,也大范围被排斥于国家灌溉系统之外。

以色列的阿拉伯公民一样受到《紧急状态条例》和《安全地带法》的管束,他们的阿拉伯文化教育权被极大限制,阿拉伯中学生均国家教育经费比犹太学生低三分之一以上,阿拉伯语言和历史教育课时远远低于犹太语言和历史,在21世纪初,阿拉伯人获得高中以上学历的比例仅为24%,而犹太人为57%(Israel central bureau of statistics:The Arab population of Israel 2003/2004)).

阿拉伯人的就业受到严重歧视,虽然阿拉伯公民占国家总人口20%,但是该国贫困人口的41%为阿拉伯人,以色列全国40个贫困城镇,其中36个是阿拉伯人定居点;他们的参政权被极大排斥,到今天为止,以色列仅产生过两名阿拉伯裔部长,政府公务员中仅有约5%是阿拉伯人,他们所遭受的待遇远远不如马来西亚的华人(尽管马来西亚的华人被遭受种族歧视,但是2018年马哈蒂尔内阁中仍有5名华人部长、9名华人副部长),或新加坡的印度人,他们是卑微的二等公民。

因此,秦晖教授所言的“他们(约旦河西岸阿拉伯人)拥有的财产在后来的以色列国中也仍然得到保护,没有人去抢他们的土地”;“以色列同样尊重作为以色列公民的阿拉伯人的这个地产,不存在着像我们经常看到的什么强占、圈占土地,那种剥夺所有权的那种东西”,“以色列阿拉伯公民不当兵,显然是一种特权,而不是一种被剥夺权利”,“不当兵就相当于不纳税,你可以说这是一种特权”,完全是一种脱离事实的美好想象。

无论在以色列本土,还是约旦河西岸,阿拉伯人的多数良田都被剥夺了。基于对阿拉伯人的不信任,阿拉伯人不用服兵役,但是依旧和犹太人一样纳税;并且依据《退役军人法》,以色列的多数福利与兵役挂钩,因此大量阿拉伯人享受不到学费、住房贷款、求职方面的很多优惠政策,所谓享受特权一说从何而来呢?

关于以色列境内阿拉伯人,以及巴勒斯坦人所受到的人权系列侵犯,推荐大家阅读《现代巴勒斯坦史》,作者是以色列籍历史学家伊兰·帕佩,他早年获得牛津大学博士,现任埃克塞特大学历史学教授;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副教授赵萱的《隔离墙、土地与房屋:地缘政治与生命政治的交互——一项东耶路撒冷巴勒斯坦人的民族志研究》,作者两次担任以色列高校访问学者,并前往巴勒斯坦地区做实地考察;以及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王宇教授的《以色列阿拉伯人:身份地位与生存状况(1948~2018)》,作者早年获得海法大学博士学位,后来曾经担任希伯来大学孔子学院院长。

还可以阅读国际人权组织(HRW)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部主任Omar Shakir的Cage, Smother, Subdue, Repeat: Israel’s Gaza Policy,以及联合国于2019年发布的《以色列占领给巴勒斯坦人民造成的经济代价—秘书长的说明》,https://unctad.org › files › official-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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