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中“致知”的是什么意思?
---从冯先生的《中国哲学简史》 学一点中国哲学(2)
“格物致知”最早出自於《礼记?大学》。“格物“的解释似乎比较统一,就是指研究事物,探究事物。
”致知”《中国哲学简史》给出了程朱的解释: 就是获得(导致获得)“原理”。“格物致知”是形而上的。朱子认为“穷理”可以“顿悟”以获得“理”和“道”。 (“理”就是“道”)。“格物致知”程朱的解释就是: 穷究事物获得“原理"( 理性知识)。
”致知”《中国哲学简史》也给出了明朝王阳明 的解释: “致知” 是“致良知”,也就是“行”(应用)“良知”的意思。 “格物”是"匡正事物"。
《中国哲学简史》:
《中国哲学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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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意為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或良知,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個重要概念。《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
“格物致知”最早出自於《礼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 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易传·说卦传》也認為:“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其後到宋代,理學家們如二程、朱熹等人,進一步闡發這個意理,視“格物致知”為求學做人的重要功夫。程颐讲:“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朱熹讲“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
然而,宋明儒学另一分支陸王心學对“致知”提出不同看法,宋代陆九渊曾认为朱熹的“格物致知”的方法过于“支离破碎”。明朝王阳明在《大学问》写道:“『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扩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