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天 家里来了客人,我又即将返美,忙的不亦乐乎的今天,我接到了那位上海英语沙龙上结识的朋友海伦的电话,她说受人之托,想请教我一个问题。
原来她有个朋友,两年前拿了美国护照,如今父母去世,她准备把继承的房子拆迁款(钱已经在她工行账户),换成美元汇到美国去,可她去陆家嘴外汇管理局咨询时,人家要她先去注销上海户口再去办。
可她担心户口注销后,自己上海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会被取消,所以举棋不定。
由于海伦自己也是位海归,对国内法律政策也不太了解,所以特来请教我如何处理是好。
说实话,我还真不精通此类事务,但我从常识上判断,领取国内养老金和医保与你是否注销户口似乎并没有关系,只要你符合领取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你自然可以拿到你该得到的福利。
我根据她电话里介绍的情况,当场答复了两点,
一是我觉得这笔数以百万计的拆迁款,属于她继承父母的遗产,虽然钱已在她的工商银行账户,但不等于外汇管理局会批准她购汇并汇出国,因为这里面牵涉到你是否交了税,所以建议她先确认了这个前提后再决定是否走第二步。
二是如果真能确定可以被批准购汇并汇出,你再去注销户口也不迟,至于担心自己的社保和医保会被取消,则大可不必。
海伦答复我,说她这个朋友说,几年前就有人这样购汇并汇款成功的,我说我觉得,情况未必如她所说,国家的外汇管制是非常严格,很难钻空子的。
事后我又在网上查询了一下相关规定,我的答复基本正确。根据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网站的信息,在澳大利亚的中国离退休、退职人员,为在中国领取养老金或养老保险,可根据现住址和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领区划分,向相关使领馆申请办理。
即使加入外籍后,只要符合条件仍可享受退休待遇,领取养老金。
以澳洲为例,如果一个人在国内缴纳养老保险,在退休的时候移民到澳洲之后,只要符合在中国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即使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可继续领取养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
二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当地或行业法规为准),并已在移居国外前办妥退休手续,取得养老金账户。
简而言之,如果退休后再移民甚至加入外籍并不影响享受国内医保的权利,只要你退休时有医保的待遇即可。所以完全不必担心注销了户口,会影响到社保和医保待遇的。
我为自己没有误导别人而感到欣慰。
后来发生的故事,完全证实了我的预判之正确(详见下篇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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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前积攒的住房公积金应该是不白交,它一直存在住房公积金里,应该可以申请取出来。
非常感谢皮卡兄的详细解答。皮卡兄的文章都是干货,对大家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