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怕死,怕得要命。可死有什么好怕的呢?死人又不受罪。至于死后是升天堂还是下地狱,你以为真由某一位高高在上的神来裁判吗?信谁都没用,那些神祗,终究是人们照着自己的想象创造出来的。其实升天堂还是下地狱,你活着的时候心里就该有数。你清楚自己这一生做了什么,明白自己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我手上沾有其它生灵的血。我杀过鸡,先时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后来几次不得已而为,最后一次是为了结束一只母鸡的痛苦。我也曾用过灭绝式的杀虫药。那次,一拨又一拨的蚂蚁悍不畏死地涌进屋里寻食,浩浩荡荡,排成密密麻麻的黑线,从菜园向住宅进攻,那阵势看得我心惊胆战。我用脚碾、用扫帚扫,甚至烧了一壶又一壶滚烫的开水精准地浇下去;它们死伤无数,我却依然无法阻挡它们前赴后继的攻势。最后我去店里买了一包特效药作诱饵,由它们把毒药带回巢穴喂给蚁后。用这个法子,一整个蚂蚁家族被我彻底灭绝。
我是不是很残忍?可平日散步时,若看到路中央有一只蚂蚁或不知名的小虫,我总会绕道而行,生怕踩着了它。我把杀死的鸡埋入花丛时,也会在心里默默祈祷,祈求冥冥之中那个无所不能的力量,能让它安息免于一切痛苦。如今,那丛灌木下不仅埋着被我杀死的鸡,还躺着在路上捡到的死鸟,以及不知何故死掉的金鱼,它们的生命在窗前的花丛里归于沉寂。
我的堂弟曾养过一条大黑狗,我在小说《公社儿女》里也提起过它。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那条狗和人一样吃不饱饭,整日想方设法地四处找食物填肚子。可每天晚上,再饿再累,它也会像人一样回到自己那个寒酸的窝,去寻找那点微薄的温暖与安全感。有时,看着它对我拼命摇尾巴,我会把自己正咬着的一块馍扔给它。其实,那时候我也饿着肚子。
我不大热衷于养宠物,但小女儿喜欢。她毕业那年,我开了两个小时的车,带她去一个少年家里买回了一条白色的金毛犬。少年开价120美元,小女儿把钱数好递过去。少年仔仔细细数了一遍,却说给多了,退还给小女儿10美元。出门时我忘了带条旧毛巾,准备把狗抱上车时,便向少年要了一块旧垫子铺在车后座。那是一条已经七岁的狗,一路上它紧紧蜷缩在后座的旧垫子上,因为陌生和恐惧,不停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刚到家,把它放进后院的草坪,它在阴凉处趴下,眼里满是警惕。我想把它暂时关在鸡窝里,它却生生撞散了鸡窝的架子逃了出来。没办法,我们只好随了它的意,任它在院子里自由自在。到了夜里,我不想让它进屋,便把它安置在车库。可只要人一转身离开,它就扯开嗓子叫。把它放回院子也不行,它不要孤独,它只想和人待在一起。来家的第一个晚上,它叫得人无法入睡,吵醒了邻居。它在院子里对着窗户叫,在车库里对着客厅的门叫。折腾到最后,我不忍心让无辜的邻居陪我们一起受罪,还是把它放进了屋,左邻右舍这才恢复了安宁。
用抗争获得进屋的权益后,它倒表现得极其老实。有人在家时,它就安安静静地卧在沙发旁那块专门为它铺的狗垫上。等我们开饭了,它便用一副期盼的眼神盯着你,等着分享点什么。一家人在沙发上看电视时,坐得靠边的人顺手把胳膊搭在扶手上,它就会悄悄把头凑过去,用毛茸茸的脑袋去蹭人的手。起初我们不解其意没理它,它便加大动作,用力地顶你的手,由不得你不去摸摸它。一旦如愿以偿,它便满足地放低身子,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卧在那里享受抚摸。久而久之,这成了一种默契,坐沙发边上的人要有一下没一下地摸它的狗头。
小女儿在市里租了个单间,上班时把它独自留守在家。小女儿下班回家的脚步声让它精神振奋,门缝刚开它就已经欢快地摇头摆尾,用最讨好的方式欢迎主人回家。有一回下班后,小女儿煮好一把意面捞进碗里放在咖啡桌上,转头去厨房端个浇头的功夫,它已经前脚扒在咖啡桌上大口吞食起来,面条一直是它的最爱。不过它记性很好,告诉它不可以做的事,它表面上都会严守规矩。这种抢人食物的事,几年里也就发生过这么一次。
每逢小女儿回家,总会把它一起带回来。车门一开,它就跳下车欢快地朝我们跑来。晚上我们上楼睡觉,把它留在楼下的沙发旁。整个夜里楼下都是静悄悄的,早晨我们下楼时,有时还能听到它熟睡的呼噜声,真是一条好狗啊!
我们一度以为它整夜都老老实实地窝在那块狗垫上,没成想它把我们都骗了。有一晚我半夜渴醒下楼喝水,借着月光发现狗垫上没狗。我在楼下四处寻找,最后循着鼾声,发现它正躺在沙发最舒服的角落里酣然大睡。原来它一直耍小聪明蒙蔽我们,每天夜里,它都会给自己挑一个最惬意的地方睡觉,或沙发、或房屋的某个舒适角落。而到了清晨,在我们下楼前它又会准时卧回它的狗垫上,装出一副与世无争、循规蹈矩的模样。
有时我和太太去买菜,它乖乖地卧在狗垫上,用温顺的目光目送我们出门。可回来后,我们有时发现前门的地板上湿漉漉的;有时虽然地板是干的,伸手一摸还有热乎气。原来白金毛一直在门后执着地等着我们,有时没憋住尿就洒在了地板上。听见开门声,它又赶紧一声不吭地溜回原处趴好,做出一副从没挪窝的狗样子。我们慢慢看穿了它这些让人啼笑皆非的小聪明,但看它平时表现不错,年纪也大了,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随它去了。
几年下来,它已经成了一条不折不扣的老狗。
它晚年最好的时光,喜欢在我家前廊度过。晴朗的日子里,阳光洒满前院,前廊有一片舒适的阴凉。它就静静地卧在那里,半眯着眼看着女主人在前院修剪花草。乏了,它就把头放低,全身放松地瘫在地上,消磨着漫长的夏日时光。
这往往是周末,人不那么忙碌,狗也变得闲散。看着它那副慵懒的模样,我会走过去,把它脖子上的狗绳解下来,让它得到彻底的自由。
这也得亏是它老了精力大减,我才敢放心取掉狗绳。倒退回前两年,只要一松手,它准会突然像离弦的箭一样向远处狂奔,转眼就消失在街角。逼得我甩掉拖鞋光脚在它后面狂追,五分钟后才能气喘吁吁地拽着它的项圈把它拖回来。如今它老了,却依然改不了见到野兔就亢奋的习性,只是常常追着跑了几步,就开始上气不接下气。为了它的心脏着想,现在一见野兔,我们得赶紧拽紧狗绳,免得它盲目空耗精神。它的眼神和嗅觉也大不如前,有时候反而是我们先看到兔子,然后牵着它慢慢朝兔子的方向凑近。等离得够近了,给它一个惊喜。野兔通常不慌不忙地跳开,老狗待在原地,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跃跃欲试却终于没了力气。
最后一次带它在小区里散步,迎面跑来一群耍闹的孩子,嚷嚷着要和它玩。我们停下脚步,它一辈子都喜欢小孩,即便老成了这副龙钟模样,习性却一点没变。
一瞬间,几个孩子围了上来,有摸狗头的,有抱狗腰的,还有调皮去扯它尾巴的。这时的老狗呲牙咧嘴地笑,舌头伸得老长,口水一滴滴流下。我试着拽了拽狗绳想拉它继续走,它却死活不挪步,拼命把头往小孩子怀里靠,一副极尽谄媚的模样。
唉,老狗!看你那副受宠若惊的没出息样,我都替你害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