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则街访视频,主持人的问题是:“中国历史上,谁是千古第一罪人?”
接受采访的行人给出的答案,可谓是五花八门:
有人说,“是秦桧,原因是他害死了民族英雄岳飞”;有的称,“是慈禧,因她在位时,清朝最为腐败,还丢了很多国土”;也有人说,“是汪精卫,因为他是卖国贼”;甚至有人说,“是蒋介石,因为他搞内战,造成国人互相残杀,还令祖国陷入分裂,台湾省如今没能回归”……
像中国历史上这样的“坏人”,当然还有很多,比如,还可以列举出像赵高、董卓、安禄山、石敬瑭、吴三桂……等等很多史上著名的奸臣、叛徒、大坏蛋。
就像“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不同的人因认知差异,都会有自己认为的“中国史上第一罪人”之人选,也多少都会有自己的理由。
当然,何谓“第一罪人”?这本是一个难以具化的标准——像上面所举的历史罪人,其实有着一大共同特点:那就是,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对皇朝、民族或国家造成了极大伤害!
由此可见,在我们这个极为重视集体主义、民族主义思想之传统的国度,那些伤害到我们的民族和国家利益的罪人,就有可能成为老百姓心中的“历史第一罪人”。
这显然也很有道理,并能在当下的国人中,有“与我心戚戚焉”之同感。
但是,不知人们是否想到:其实直到民国之前,中国史上的任何时期、任何朝代,国号上,都从未曾有过一个“民”字!
而只有进入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如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才有了“人民”这样的字眼,成为国家维护和服务的对象。
显然,过往的古代封建社会,以及自秦以降的皇朝时代里,人民——即老百姓们,对于统治者来说,他们只不过是奴隶、仆人,也就是直立行走的一种“两脚兽”而已。
当然,随着历史的不断演进,但更主要是皇朝的统治者为了统治地位万代长久,在统治术上,也开始有了“为民”着想的权术改变,但是,终究而言,人民仍不过是其统治的对象、工具,而决不是其统治的目的!
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亡”之下,统治集团成员的大臣们,都会是皇帝一句话就能决定生死,那么,人民只会如草芥,其生命不过像是地上的蚂蚁!
当发生王朝更替等战乱,或是各种天灾人祸时,我们的历史上,还出现了一个成语,叫“易子而食”——这种“人相食”的现象,正是史上百姓最为悲苦的时候。
这种惨绝人寰的场景,在中国古代的历史文献中,诸如《史记》、《汉书》、《旧唐书》、《新唐书》、《资治通鉴》、《明史》等正史中,都曾有一些详细记载。
据统计,从秦朝覆亡至民国十九年(1930年),中国正史中,曾记载了118个时期发生过的“人吃人”事件,且还不包括稗官野史中的记载。
比如,《三国志·魏书·程昱传》中记载,曹操的军队因缺粮陷入困境,谋士程昱派兵劫掠东阿县城,其中的一部分军粮,竟然是由人肉干制成。
还有《新唐书》记载,安史之乱中,睢阳城被围,守将张巡在粮尽人乏时,将城中老弱妇孺作为军粮;当睢阳城破,人口已锐减至四百余人——张巡因此被后人誉为忠臣,可睢阳城的百姓呢?却成了“一将功成万骨枯”之下的“食物”。
像满清入关后,明朝义士李定国率军抗清,在攻打广东新会并围城八个多月时,守城清军竟以城中百姓为食,要求每户至少贡献一人以充军粮,当新会之围得解时,城中百姓却被吃掉了一万多人。
在历史上的各种大饥荒时期,还曾出现了“菜人”现象——即被当作食物的人类。
南宋医者庄绰在《鸡肋编》中记述:被食的妇人女孩,称为“不羡羊”;婴儿小孩则被称作“和骨烂”;年老体瘦的男子,被称为“饶把火”——这些被吃的人,统称为“两脚羊”。
所以,才有了鲁迅先生的名言:“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而中国历史上死人最多的朝代,应该就是最后一个专制皇朝——清朝了。
像发生在清朝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阴八十一日、三藩之乱等事件等。
如果说,从对于国家(皇朝)或百姓的危害等综合角度看,清朝的“女皇”慈禧,或许真的可以称得上“中国史上第一罪人”吧?
在慈禧垂帘听政时期,其“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正是她只为个人或家族统治的利益,却对于中华民族犯下了极大的罪恶,造成了历史性的极大危害。
像其在位期间,发生过甲午海战失败,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以及其发动戊戌政变,扼杀维新变法;导致八国联军侵华等,都使中华主权与领土大面积丧失,让中国沦落为任人欺凌与宰割的殖民地。
同时,历史上的专制统治之下,老百姓只不过是帝国皇朝统治下的一粒粒尘埃,不仅可以任外敌踩踏,本国的统治者们对于自己的老百姓,同样是任意揉捏与摧残。
所以,对于用什么标准来讨论“谁是中国史上第一罪人”,不仅要看其对民族、国家的危害,其实我们更应眼睛向下——看一看他们对于自己的国民,又真正做了些什么!
史上的中国老百姓,首先就是要先活下去——哪怕只是像牛马一样度过一生;只有来到了近现代的文明社会,我们才有了对于个体、个人权利的关注与思维;才有了“不自由,毋宁死”的个体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
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人,我们首先要活着,其实,还要活得有尊严!要活得像一个真正的人——让人的基本权利得到实现与保障。
所以,真要考量谁才是中国史上第一罪人的话,不仅要有对于民族大义的考虑,更要看其对人民大众做了什么?
如果不把人民当人看,而只是专制统治者的工具、道具,甚至造成老百姓生不如死,或是难以活下去等广泛的非人性伤害——那么,这样的人在历史上,越是声名显赫无比,反而越会成为“历史第一罪人”!
作者:瑜说还休
为了效忠朝廷效忠皇上,张巡亲手杀了自己的小妾,将她的尸体分给士兵吃,然后这厮又开始杀伤兵,杀百姓,以此用做守城的军粮,这种混蛋的作法用今天的话说=那就是不惜一切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