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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钢琴之战”:两种不同权利逻辑的鸡同鸭讲

(2024-02-08 15:55:08) 下一个

他们说了那么多,为什么老外其实一句都没听懂。

这两天,发生在伦敦地铁站的一起英国钢琴家被华人“怒吼”的案子,在全球互联网上传的挺凶的。我看了原视频,觉得确实有点意思,仔细拆开来聊一下。

1

钢琴家布伦丹·卡瓦纳是个油管上的网红播主,靠在伦敦地铁站做直播视频、即兴表演吸引粉丝。

这天他依旧在进行直播,中途来了几个带红围脖的华人模样的人,故事就开场了。

从当天的视频看,双方起初的互动其实相当友善,卡瓦纳起初邀请一行人中的两位女士跳舞,对方虽然礼貌拒绝了,但依然有一位男士走到钢琴前,也即兴表演了一段。

可是随后问题就出现了——双方友好互动后,华人一行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站在附近互相协商了一阵子,卡瓦纳和其助手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个情况,正在疑惑间,一行人中一位圆脸的女孩走过来。要求卡瓦纳把之前拍到他们的地方删掉。

女孩可能不知道卡瓦纳此刻搞的是直播,刚才的录影其实已经被这个有200万粉的英国大v直播出去了。

但钢琴家也没向她解释这个问题,直接提出了一个灵魂追问:我这样做是不被允许(allowed)的么?

请注意,从后来双方的对话上看,这个问题非常关键。卡瓦纳这里想问的其实是“我这样做不被什么法律所允许么?”——毕竟他都在地铁站搞了这么多次直播了,突然来个人说你不可以这样做,正常人可能都有此问。

但对面的中国女士显然会错了意。她误以为对方问的是为什么他这样做不被己方所允许,于是开始强调己方是中国某电视台的合作者,正在为电视台拍摄一个什么什么视频,视频具有保密性,所以不允许他泄露出去云云。

在这个地方我能感觉到英国钢琴家似乎有点困惑和犹豫——我给你讲法律,你跟我扯什么你的身份啊?

但他仍试图去理解女孩的逻辑,并向她解释自己拍的这个其实没什么,而且也直播出去了。

但就在局面似乎有缓和趋势的节骨眼上,后面一吼成名的那位“怒吼哥”加了进来。

他一上来就表现得很强硬,说我们跟电视台、第三方有个什么什么保密协议,我们有非常“秘密”的理由,这件事很“敏感”,所以请你尊重我们的隐私权,“就是不要这样做!(Just don’t do it)”

从后续的视频看,我觉得这位怒吼哥不是不熟悉海外生活,相反,他英文相对流利,也喜欢跟老外引用一些西方的法律条文和规范,力图达成“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效果。

这里他强调什么隐私权、肖像权是一例,后面“怒吼”时试图将冲突往种族歧视、性骚扰乃至国格歧视上扯,又是一例。

但他对这些概念的应用,总是处于一种“懂了,但却没完全懂”的状态,用的过于荒腔走板。让老外越说越气。

就拿“隐私权”这个概念来说,虽然去年某地太古里的那个“牵手门”,被抓拍到与女下属压马路的涉事官员也试图拿“隐私权”灭火,但在世界范围看,隐私权的使用是有高度限定性的。

一般来说,出现在公共场所的人们,其隐私权被默认处于一种缺省的状态。

我们举个极端一点的例子——假设有位哺乳期的母亲看到怀里的孩子饿了,直接在公共场所掀开衣服就喂奶,那么此时看到这一幕的路人,或者自拍时无意拍到她的网红播主,是否侵犯了她的隐私呢?

回答显然是否定的,因为这位母亲选择在公共场所而不是找一个母婴卫生间去做这件事,虽然仍可以被看做事急从权,但同时应该被视作放弃了自己的隐私权。

简而言之,路人不拍你、不看你是情分,但若拍了你、看了你,那也是本分。你无权因为自己在公共场所进入他人的镜头中而控告那个人侵犯了你的隐私权,否则传统的媒体报道、新潮的网红直播,就都不要搞了。到了公共场所全得打上马赛克。

所以这位怒吼哥跟钢琴家扯了半天隐私、秘密、敏感之类的东西,完全是似是而非,最后把对方越说越怒。最终转变态度拒绝合作。

钢琴家说:这里是英国,在地铁站弹钢琴是我的自由,你要是不爽可以离开,或者干脆叫警察好了(意思虽然如此,但他话说的还是挺礼貌的)。

眼看事态陷入僵局,这时候又出来一位华人女性。可能是因为钢琴家刚才强调了“这里是英国”,所以这位女士上来没说几句,就提到了“我也是英国人”这句话。

但这样一来那个钢琴家就更疑惑了。

因为这场交涉从一开始,对方就在反复强调自己的中国身份,猛然一个人上来说自己也是英国人,尤其是这位“英国女士”在说这个的时候,脖子上还挂着中国红围巾、手里还拿着中国国旗。

可能是下意识的,更可能确实是没见过如此魔幻现实主义的“离岸爱国者”,那个钢琴家上手摸了摸她手中的中国国旗——好像在确认后者是否真实。

然后最亮瞎眼的一幕就出现了——怒吼哥突然发出了振聋发聩的惊天一吼:Don’t tuch her!!!!!

随后开启了暴走模式,指责钢琴家性骚扰、种族歧视、侮辱国格……

我再强调一遍,我觉得这位怒吼哥不是不能入乡随俗(在罗马当个罗马人),相反,他很熟悉西方社会的某些机制。你看,这些指控一旦成立一个,在西方都是非常致命的。

后面的事情我就懒得复述了,全地铁站都被震惊到了,警察来了,紧接着全英国、甚至全世界都看到了这个“怒吼哥”一行人要隐秘掉的这段视频。

真是冲天一吼天下知啊……

2

说说我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

首先,我们很容易的看到,视频中的华人一行对此事的处理,是典型的“越描越黑”——那个英国钢琴家天天在地铁站直播弹钢琴,如果他们仅仅像最初那样在视频中一晃而过,甚至哪怕有一点良性互动,油管上的大多数受众根本就不可能注意到这个日常小插曲。

可是他们这一闹,反而把全球的眼球都吸引过来了,当天直播结束时,累计观看者就超过400万人,回放被剪成不同长短视频后,引发的热议更是无可估量。眼下全球估计有上亿人口都围观过了这件事,还有好事者已经扒出了视频中的几个华人分别是谁谁谁,你花个几十亿请全球最知名广告公司给你在时代广场巨屏上打个广告,宣传效果也不过如此了吧?

更有意思的是,先后加入辩论的三位华人(因为那位自称“我也是英国人”的女性事后被证明确实是英国籍,我们只能称他们华人了)在辩论中都采取了一种南辕北辙的说服方式——

他们的诉求,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可是他们说服老外钢琴家的方式,却是在直播中对着镜头直接爆料更多的“隐私”。

第一位女性上来直接爆料自己一行是受中国某电视台的委托。

第二位男性加入战团,又说自己和什么什么第三方公司签了保密协议,说他们正在做的这件事非常“敏感而隐秘”,一下子把气氛整的跟007电影里一样。

而第三位女性最劲爆,直接手拿五星红旗过来,却宣称“我也是英国人”……

抛去前因后果,我都怀疑这一行人是不是在有意蹭钢琴家的流量自我炒作了,因为他们一直在不断地自我爆料。

我就问一句,这一个接一个的爆料,哪一个不比他们之前在老外钢琴家镜头里那一晃而过吸引眼球多了呢?

尤其是怒吼哥那最后的惊天一吼,给人感觉得真的是恨不得把全地铁站的人都喊来,不想出名都难了。

那么,明明是为了“保护隐私”,为什么这三个人却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曝光更多的隐私来达成这个目的呢?

我觉得这是大多数人在看了整个视频后,觉得最不解也最滑稽的地方。

可是,如果你不把这件事当成海外奇谈,而搬到国内来,套用某种某些国人常用的思维逻辑去理解,你可能就不觉得这三个人的行为逻辑很奇葩,反而觉得他们这样处理太正常了……

你有没有观察过国内某些公共场所的陌生人吵架?很多人吵着吵着,最终总会吵到自己身份、地位上去——说自己是什么身份,对方惹不起。或者我是什么官员的亲戚,或者认识什么什么道上大哥……

更早些年,很多国人吵架时还习惯于起手就问:“你哪个单位的?”

哪个单位,什么职务,对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很重要么?

在咱这儿,似乎很重要。

很多中国人吵架宛如《封神演义》里的神仙斗法,吵着吵着就把事情本身放到一边,开始像比法宝一样比身份、比背景、比关系。

实在自己一无身份可比,哪怕搞点地域歧视,说自己是“老北京正黄旗的!额头上有通天纹!臭外地的,跑我们北京来要饭来了!”

你觉得大妈在公交上吵架扯“通天纹”很无厘头,但这就是很多国人的吵架方式——秀身份。

有的时候,这样的习惯甚至能蔓延到某些人真的触犯法律时。比如我上大学那会儿,“我爸是李刚”这句话曾经爆火,那个肇事司机在酒驾撞死人被抓后,本来已经喝糊涂了,却依然第一句话居然就搬出他那个权爹来说事儿,足见其本能有多根深蒂固。

而我听说很多地方交警查到酒驾,第一件事也是先把手机先关了,并警告酒驾司机:“你提谁都没用,提他是害了他!”

“叫yuwei来!”

真的,往往只有经过了这番“类米兰达警告”之后,我们的交警才能正常办案。

这种比宝式争吵背后其实反映了一种在我们文化相当普遍的思维方式:我们喜欢默认人和人之间的身份、地位是不平等的,并基于这种身份和地位的不平等享有不同层级的优先权。掌握权力或者离权力更近的人,理应获得离权力更远的人的服从。

在这种思维模式下,人天然的就倾向于出了事儿先自报家门,看看能不能用自己的后台吓服对方。

于是“比宝式吵架”就成了百试百灵的妙法。固化为了一种我们的本能。

3

理解了这一点,你再去看伦敦地铁站的这场争吵,去理解为什么这几位华人一边要求“保护隐私”,一边却不停的在镜头前自爆身份,一下子就能理解了。

他们其实也是在“比宝”。

就像《西游记》里孙悟空一旦遇到搞不定的妖怪就满天请救兵一样,三个华人,先后祭出了三个,哦不,是四个“身份法宝”,试图让那个死心眼的老外慑服。

第一个妹子上来先说:我们是受某电视台委托,在这里拍摄正规节目的。

假如在国内,话说这一层,很可能对方就退让了,因为国内电视台一般都是半官方背景的,普通人惹不起的存在。所以她本能的这样试了一下。

这招无效,就来了怒吼哥的那套词:我们与第三方签有保密协议,这件事非常的敏感而隐秘!

这话属于两头出击,其一是试图用商业保密契约说服对方退让,后一层则更厉害,直接暗示自己的后台是什么惹不起的存在。你最好不要碰。

这种喜欢吹牛吓唬人的人不少,想象一下,如果在国内,你要是碰见一哥们这样吓唬你,你可能真就退让了——虽然你也知道这小子多半是拉大旗作虎皮。但万一他说的是真的呢?他真有什么私密渠道手眼通天呢?以防万一,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是这个老外显然不太熟悉咱们的博弈规则、连带着不熟他这套恫吓术,继续油盐不进。

于是就有了“英国女”的第三招——她亮出了自己的英国籍身份。

实际上这个华人团在这个时候可能已经产生了一种怀疑,觉得这个老外是不是看不起我们中国人啊!怎么亮电视台的官方身份、暗示自己有什么“隐秘任务”他都不动摇呢?那我就索性再亮一重身份好了:我也有英国籍!

这一招,在中文语境里也是很厉害,稍有生活常识的中国人都知道,那些既有国外身份又能坚持“离岸爱国”的人,身份一般都不太简单。

但洋老外不了解这其中的弯弯绕,他还是听不懂这个。

于是怒吼哥终于急了,决定来硬的——惊天动地一声吼:你别碰她!

我觉得他这一吼依然蛮精明的,他打的算盘应该是:你不怕我们,不就是因为我们的身份压不住你么?那我现在指控你种族歧视、性骚扰,你总该怕了吧?你再不认怂,我可就真告了哈!

种族歧视、性骚扰这些罪名在如今的西方确实挺触之即死的,可是无奈怒吼哥又用错了对象。老外觉得,我在跟你说的直播允不允许的事儿,你突然吼那么大声干什么呢?

实际上,如果你用心梳理一下这位钢琴家在整场争辩中的言辞,你会发现他其实一直在表达一个意思:你是什么身份,有什么后台,接受了什么样的任务,我压根就不在乎。我就想知道我在公共场合弹个钢琴、拍个直播,到底什么地方不被允许(allowed)了。

请注意,卡瓦纳问的这个允许,是法律的允许。

在一个现代社会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常识,身份在法律面前不值一提。《乌托邦》的作者、当过英国大法官的托马斯莫尔有句话说得好:“国王的主张,法律若不允许,也不能接受。农夫的申诉,法律若支持,也当被许可”——无论你

到底是什么身份、受谁的指派、有什么国籍、或者想在另一个维度上与我有个什么什么博弈,这个事儿法律允许我干了,我就是可以做。问题就这么简单。

你好言好语跟我协商可以,还说什么“Just don’t do it”?不好意思,爷不伺候!

实际上,在怒吼哥一嗓子成功把事情闹大、把警察喊来以后,直播后续的一段视频片段,我觉得更能反映这位老外钢琴家的思维逻辑——

英国警察来了以后一度也想“和稀泥”,把钢琴家叫到一边跟他协商,可能是想说要不然各退一步,算了得了。

可那钢琴家什么反应?他挺不客气的跟那个警察在哪里据理力争了半天,大约是在说,他做的事情都是合法的,这是他的权利(right),你凭什么管我之类的……

最后,警察居然真被他给说服了,只能允许他继续弹钢琴。

看了这一段以后,我觉得“怒吼哥”那一行人应该对自己的吃瘪有所理解了——

这个钢琴家,或者说和他相似的很多欧美老外,就是这么“认死理”:法律allowed我干的事情我就是可以干。你跟这种头铁老外秀身份是没用,就算是有执法权的警察来了又怎样?他不照样头铁敢刚么?

实际上整个吵架过程当中,你都能给感觉到这个钢琴家相当“大胆”,而这份大胆来自于他对法律的信任。法不禁止既许可,既然被许可,我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头铁。我管你是谁!天王老子来了也碍不着我弹钢琴!

这就是只讲法律权利、不秀身份的正常现代社会的思维模式。

而当只讲法律、不秀身份的老外钢琴家,碰上一群习惯于“比宝式吵架”、认为有多大身份就有多大脸、进而有多少特权的“怒吼哥”时,效果是灾难性的。

因为他们一个始终在追问:到底哪条法律不allowed我在公共场合弹钢琴直播了?另一方则不断地强调自己是什么什么身份,所以有权力(甚至有强力),非命令你“Just don’t do it!”

这完全是两种不同思维逻辑的无效交流,彻底的鸡同鸭讲。

看的时候,我真希望大吼大叫的那一方别长一张华人脸,因为这太给咱中国人丢脸了。

4

我觉得这段视频,其实还是挺值得我们反思的。很多人在我们的社会中生活长了,养成了一种坚固如铁的思维模式:觉得自己有个身份、地位,就可以获得什么什么样的特权,甚至能“喝令三山五岳开道”了。

可是这种思维在一个成熟的现代法治社会里纯属妄念。

在法治社会下,别人若有某种权利、某种自由,你无论拥有什么身份,都是不能侵犯的。我的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你说破大天去都没用。

而若你秀了半天身份,对方就是不买账,你就去反思什么“我身份没秀清楚?”“是不是你瞧不起我?是不是瞧不起我的民族、国家?”进而像怒吼哥一样无能狂怒,则完全是想岔了路。

你还不如跟人家一开始就有话好好说,承认直播是人家的自由,只是请求对方适当通融一下。我觉得这话未必说不通——说真的,那老外刚开始交流时,还挺友好的。

但有“怒吼哥”这种思维定式的人,我不得不说,其实在咱周围也挺普遍。

比如,我就看到有些人哪怕到了海外,受了点“委屈”还是会如此抱怨:“假如我是日本人,是美国人?你们还敢这样对我么?”

我觉得,这种抱怨再跨前一步,应该就是“看来祖国还不够强大,等国家强大了,我们还不骑在老外头上拉屎!”这样的想法。

但实际上,在一个法治社会中,任何人都是无权“骑在他人头上拉屎”的。

无论你来自什么样的国家、有着什么样的身份、靠着什么样的背景,或者试图展现什么样的恫吓。

法律给了他人的权利,你就是无权干涉。这本应是常识。

你看那个老外钢琴家,对着配枪的警察,不照样在头铁的强调自己的“right”(权利)么?他只要咬死了这一点,连警察都“压”不服他。

别说警察了,就看这位钢琴家的自信劲儿,估计就连英王查尔斯来了也拿他没治。

毕竟,规定“王在法律下”的大宪章,人家早八百年前就签过了。你凭什么有那么大的自信,觉得能楞把人家再掰回去呢?

你当自己是哆啦A梦的时光机么?

再说,你吼那么大声干什么嘛……

真的,出了国,就别有事儿没事吹自己身份有多牛逼了,记得讲法,记得有话好好说。

告诉世界,我们也是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晰个人权益神圣不可侵犯的文明世界的现代人。

 

 

作者: 海边的西塞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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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人 回复 悄悄话 当时“领导”在场,怒吼哥冷雪年的“咆哮”是让领导看的。他很清楚如何蹭热度,从他的简历就可以看出这一点。明明只为《金融时报》干过两天临时工,却说自己曾被正式雇佣,而且列在工作经历的第一位。可这次却踢到了铁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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