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出现了一股将哈马斯比作我抗日英雄的妖风,是可忍孰不可忍!
哈马斯和抗日英雄没有丝毫可比性:
抗日英雄会有计划有组织地去抢劫、强奸、杀害、凌辱日本普通老百姓吗?
抗日英雄会不加选择地将屠刀对准酷爱和平、为巴勒斯坦而歌唱的音乐节上的各国人民吗?
抗日英雄会推行极端宗教,非我族类,皆可辱之屠之吗?
抗日英雄会将同胞当做肉盾、人质,别有用心地将指挥所、弹药库建在居民区、医院、学校吗?
抗日英雄会用卑鄙下作的手段阻止百姓的转移和避险行动吗?
抗日英雄会躲到国外,贪污民脂民膏,开豪车住豪宅吗?
在烽火连天、血肉横飞的抗日战争中,抗日英雄的人格魅力与人性光辉依然能够穿透硝烟和血海深仇,愈加地光彩夺目,爱意盈盈。
他们是战场上“跟我上”、“向我开炮”的铮铮铁骨而不是“老百姓给我上”的懦夫;
他们是南渡北归和一路向西队伍中的守护神,而不是阻止老百姓逃命的恶魔;
他们是毁家纾难、人财两捐、慷慨无私的爱国者,而不是中饱私囊、大发国难财的贪污犯、害国贼·····
甚至,他们以德报怨,以爱释恨,救治日本兵,收留日本遗孤,用爱与义的行动感化日本老百姓······
哈马斯怎能和我抗日英雄相比?哈马斯是个不择手段,凶残成性,滥杀无辜,作恶多端,视任何生命为代价、草芥,将个人、组织利益置于民族国家利益之上的犯罪集团,它已为包括欧美左派在内的绝对大多数人类所不齿的恐怖组织。我抗日英雄则是勇为血,爱为骨,善为肉,心中有仁义,每一次的战斗和开火都是有着人性边际、道德底线,都只是为了人和民族的独立与自由!
别说将抗日英雄和哈马斯等同起来,便是提出这个比较,本质上就已经是对先烈们的侮辱和大不敬。如果硬要比一下,是狗屎与珍珠,狗熊与英雄,魔鬼与天使的比较。
如此妖魔化我抗日英雄,侮辱和伤害先烈英魂,实在天理难容、人神共愤!今天可以将我抗日英雄比作哈马斯,明天又会比作什么呢?
《英烈保护法》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作者: 范宕
=======================
推荐一篇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