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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感受男女平等

(2020-11-13 05:56:13) 下一个

       初到加拿大,走在蒙特利尔的大街上,随处可见人们在办公楼以及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大门外叼着香烟,吞云吐雾,遇到雨天,你甚至可以看到许多烟民打着伞顶风冒雨地在外面补充“维他命”。以至于我对加拿大人的第一印象竟是"烟民太多"。等到后来我才知道, 加拿大几乎所有的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吸烟者无处可逃,只能走出户外,也正因为这样才给人以加拿大吸烟者众多的印象。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女烟民很多, 简直可以说是大街小巷的一道“靓丽的风景”。我曾经傻乎乎地直言问过一名女烟民,为什么蒙特利尔女烟民如此之多?回答是:不知道!后来有人跟我说,可能是追求男女平等吧!男人能抽烟,女人为什么不能?

     尽管有统计数据表明加拿大女性的平均收入还是略低于男性,就业状况也不如男性,仍然存在着男女不平等的问题,但就我在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来看,在加拿大男女够平等的了,至少我感觉在以法裔为主的魁北克女人在家庭乃至社会地位上的地位明显偏高,说男女平等是抬举男人了。

     我曾经做工的一个工厂的工程师说过一句话:在魁北克,男人们要是饿了,要么上饭店,要么自己做饭。言外之意,想要老婆做饭,没门!刚来加拿大的时候我看过一部魁北克人拍的电影,据说该片曾经获得过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名字译成中文应该是“一个帝国的衰败”。影片探讨的是传统道德的沦丧以及性解放之类的问题。看这部电影时我刚来加拿大不久,还在学法语,看电影也是法语老师留的一个作业,说实话很多内容我并没有看懂,但是对片中的几个画面却印象深刻:有一天,几个家庭准备聚餐,白天,男人们早早地聚在一起,扎上围裙在厨房里开始忙活;与此同时,女人们也聚在一起,在健身房里健身、休闲。等饭菜准备得差不多了,男人们便各自给自家女人打电话,说“饭已OK了,过来米西吧”。女人们说好,然后便有说有笑地一起回来了,然后男人们纷纷走出房门把太太们迎进屋里,晚餐正式开始。当然,这期间穿插着大量的对话,多是和影片主题有关的道德和性的话题。这些我都听得似是而非,也没加留意,只是男忙女闲的画面使我感到有些拧巴,怎么是这个样子?男人们下厨房,女人们到处逛。

     还有一次在学习法语时,一位女老师给我们讲述她的家庭状况,讲到她有了小孩以后仍然上班,而丈夫则辞职两年了,在家专职带孩子,做家务。我当时大为惊讶,竟脱口而出:一个大男人,两年了,在家做家务,带孩子?回头看看,我当时真是少见多怪了,男人怎么不能带孩子,男人怎么不能做家务?我听人说,在加拿大如果一个家庭有了孩子,而托儿所一时半会儿又排不上,父母双方便要抽出一个人在家带孩子,许多家庭的决定是以工资的高低为标准的,谁的工资低,谁就回家带孩子。而加拿大女性的就业机会不比男人差,女人的工资收入也不比男人低,所以在许多家庭里,有了小孩以后,男人回家带孩子做家务也就成为稀松平常的事了。

     蒙特利尔和上海是姊妹城市,个人感觉,蒙特利尔男人的家庭地位和上海男人的情况有点儿相像,不敢说男人们个个是怕妻懦夫,但是大丈夫的气概是绝对不能有的,夫妻发生争吵,吵不过也得受着,若是忍不住动了手,事情可就闹大了。好在加拿大人大多知法守法,这类事情还真是很少发生,反倒是许多中国移民因为习惯于把夫妻吵架或是打架归类为家务事,从而因“打老婆”而吃官司的事件时有发生。记得看过一则新闻:有一天,一对中国新移民夫妇走在大街上,因为什么事儿,小两口吵了起来,男的说不过,气不过,一巴掌打过去,正巧被路人甲或路人乙看见了,报了警,警察来了不由分说便要抓人。妻子帮着解释,帮着求情也没有用,因为警察才不管打人者与被打者是什么关系呢,不管是谁,不管打谁,打人犯法,打人者也就触犯了法律,也就不再仅仅是某某人的“家务事”。

     我学法语时有个同学,女的,因为是真人真事儿,我就不说细节了,总之老公怀疑她有事,把她打了,而且下手挺重,然后邻居报了警,男的随即被警察带走。后来女的念在多年的夫妻情份上,不予起诉,男的才免于牢狱之灾,但是被判定不许出现在女方工作、学习、生活场所五百米范围以内。男的气急败坏了一阵儿,倒也无计可施。

      很多年以前,在网上看过一期《实话实说》节目,内容是有关家庭暴力的,节目组弄几个女当事人坐在台上,声泪俱下地控诉各自的家暴丈夫,然后是台下观众的指责,最后是学者的道德阐述,末了主持人还举例说在加拿大有个人发起了“白丝带”活动,呼吁人们反对家庭暴力。看了那期节目后总的感觉就是大家说了半天跟本就没说到点子上,实际上,家庭暴力问题涉及到的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更是个法律的问题,简单地说就是打人犯法,打人者就要负法律责任,就要受到惩罚。另外,更深层地挖掘一下,家庭暴力的出现以及无法彻底消除的根本原因,也牵涉到经济层面。女人在经济上不独立,就难免受欺负,受了欺负也无力抗争。就像我看到的那期《实话实说》里的一位农村妇女说的:他打我,我也得忍着,你们要是把他抓起来,我怎么生活?

      记得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挪威著名剧作家易卜生有个剧作叫《玩偶之家》,写的是一个叫娜拉的女人不甘做丈夫的玩偶,为了追求自由、独立,忿而离家出走的故事。鲁迅先生还有篇评论文章《娜拉出走以后怎么样》,好像是探讨一个经济上不独立的女人就是离家出走了,出路何在,又怎么生活呢?

      现如今,西方发达国家的女人经济上相对独立,工作机会也基本上男女平等,所以从重体力的建筑工人到重脑力的总理总统都不乏女性的身影。不仅如此,甚至有些福利政策还向女性倾斜,这样,女人们思想上独立,经济上又不依赖于男人,谁怕谁呀!凭什么女人就得呆在家里负责貌美如花,男人就可以在外面以在赚钱养家的名义风流潇洒还兼养野花?

     话又说回来了,男女平等是不是也应该有个度,是不是也应该承认男女有别?这个问题值得探讨。

     想起我刚来时发生的一件事,我忘记了是哪一个城市,有一位妇女,对男人可以赤裸上身出入游泳池,而女人却要包住“三点”的“不平等要求”感到不满,并提出挑战,她借助媒体发声,说某月某日她要赤裸上身去某家游泳馆游泳,消息一出,在当时弄得沸沸扬扬。只可惜,事情不是发生在蒙特利尔,否则我一定要亲自前往去看看她的“勇气”。

        (文章完成于2010年10月30日)

 

 

       在新浪写博客多年,最近一段时间文章总是发不出去,不是敏感词就是待审查,还有很多已发的博文(包括这篇)莫名其妙地就被屏蔽了,一怒之下,来文学城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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