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在美国投票舞弊是重罪,单个的选民投票舞弊被法办都也有不少报道。那么在涉及联邦大选中如果有大规模舞弊的嫌疑,能否要求DOJ 和FBI 介入?目前情况下涉及少数选票的例子已经太多,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一一追究,并且这种个例根本就改变不了大选结果,必须有大规模舞弊的证据。Wiscosin及Michigan的午夜惊魂确实是提供了司法介入的理由。在计票到94%的时候还领先三点几突然就被反超了,这时的选票统计率是95%。这只能说明突然增加了不少选票,按Wisconsin3百多万投票,意味着突然增加了6%的选票。那么必须对突然增加的选票一个交代。这应该是一个司法切入口。Michigan的13万8千多张全投拜登的选票增加也必须说清楚。据说有一个声明说是数据公司输入错了数据,可是数据其实根本就没有任何调整。那就说明目前的数据根本就是假的,那么联邦司法介入应该有理由了吧?其实这种声明本身就是骗傻子的。即使1万多张选票也不可能全部选拜登而没有一票投给他人。我只能理解为眼看时间来不及了,只能不顾一切作弊了。其实这种大规模的舞弊肯定涉及不少人,一旦司法介入,我估计很快就会找到证据。目前关键是不作为。当然,如果连这个都搞不定,那么我也就不说什么了。如果司法证明了民主党的清白,那么我相信所有共和党人都无话可说。拜登上台民正言顺了。
如果有朋友能够将我的建议转给共和党大佬或者白宫就好了。还有一个想法就是发起一个petition,要求司法介入大规模舞弊行为调查。如果证实,Wisconsin和Michigan就搞定了。其他地方关键是没有这样明显的大规模选票舞弊证据,只能一步一步来。如果有了两个州的大规模舞弊证据。在其他地方司法介入也就有充足的理由了。大家讨论讨论是否可行,最好能让管事的人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