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世界都被有心人带偏。有心人高呼言论、信仰自由、和普选等人权。谁知,(联合国说的)经济权所赋予的生命权、生存权才是不!可!缺!少!的人权。警暴是另一个給有心人带偏的话题。上次我用个人逻辑说警暴问题,今次引用联合国说话。
1)警察在适当情况,可!以!用武力和火器。什么是适当?警察或其他人(不指暴徒)有生命威胁的时候。要自卫,或要保卫其他人的时候。什么威胁生命?暴徒用利刀、弓箭、汽油弹等武器,威胁不威胁生命?联合国说了101次,人人有生命权,包括警察。联合国说,保卫社会治安和守法人的人身安全,是警察的职责。是职责。
我加一句:暴动,是犯法的。违法达义???世上没有真民主。假民主就是假正义。
2)警察在看守所内,必需带身份证。即是,在逮捕了暴徒之后。联合国没说在暴动场地。周家明案件,警察不带身份证,是为了保护他们家人包括孩子的人身安全,避免被暴徒起底和人身伤害。其他国家的警察也这样做的。干扰警察家人,犯了《干扰罪》。周官变帮凶。
暴动场地,联合国说得很少。我猜,暴动如战争,警察士兵自己要灵活应对,不是书本可以教的。
3)联合国一大段说及未成年,都是在逮捕之后,不是在暴动场地。我一直这样说,已经发育的未成年,身材与成年人一样。在暴乱场地,警察高度警惕整个环境包括同事和记者等,不是个别暴徒的年龄和肚子(孕妇)。周官要去暴动场地亲身感受一下,不要口水多过茶。
4)在逮捕时,如果你合作,不反抗,警察不能暴力对待你。但是!!!如果你挣扎反抗逮捕,警察可以用武力,联合国说。
5)联合国说,在以下情况:【威胁国家生命】、【平常手段不能扭转局面】、【紧急状态】,国家有!权!不理人权。宣布紧急状态,在反修例暴动曾经提过,但有人反对(大概是黄丝)。事实证明,若不是国安法,特首没能力扭转局面。
我加一句:若不是中国武器强大,在美国的精密布局下,反对派已经推翻了港府政权。世界各地的政变失败,都有俄罗斯(军事)在后台。
。。。世界被有心人的文宣,埋没了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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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