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警察或律师,但我有一个退休法官朋友。退休,就有胆说公道话。法官说,法律不一定正确。法官受长大背景影响,也不一定公正。(香港大部分法官是外国人,还是白人,是不对的。英国变相殖民香港)
群体动物如人类、大象都有群体规矩(法律),来保障成员和平共存(社会秩序),不任人我行我素的。全世界都认为暴动违法。暴徒犯法咯,就要制止。这是自然逻辑。
所有民族,自古都有不同程度的人权。西方发明人权这个词。联合国人权宣言说,在紧急时,危害到国家生命时,国家有权拿走个人人权。国家授权警察拿走犯法暴徒的人权。从另一个角度看,暴徒是人,有人权。守法人也有人权。警察只可以保护一个,一是多数而守法的人,一是少数而犯法的暴徒。当然保护守法的。这是人为逻辑。
谁打破自然和人为逻辑呢?极端分子,或心怀鬼胎的人。他们误导没有独立思想的一窝蜂。极端的如人权观察。心怀鬼胎的就是西方,西方自清朝以来都想占据中国这块肥猪肉。香港暴动,西方喊民主。黑人种族暴动,西方才喊暴动。暴动就是暴动。香港暴徒,放火烧人,打不说广东话的黄脸孔,破坏公共设施如法庭、银行、商店、大学等。因为有外国势力,叙利亚的民主暴动还演变成战争。
有人说,民主暴动是正义。种族暴动不是正义吗?其实,美国是权贵治国(plutocray),不是真民主(democracy)。所以民主暴动不是正义。
暴动或打仗,是先下手为强,不能有半点犹豫对方会不会杀我。宁可杀错好人,不可让坏人杀我。如果一定要让暴徒先打伤警察,警察才可以还手的话,那你去做警察,亲自示范,怎样与挥着刀箭、汽油弹等武器的暴徒打交道,好不好?骂警,会平息暴动吗?不会。只会纵容暴徒更加犯罪,自己变帮凶,侵犯守法人的人身安全的人权。
我同意,可能有警察滥用职权,作恶多端。我没有解药灵丹,只知道,维护犯罪暴徒的人权不是解决办法。在香港,暴徒对社会的伤害是全面性的,打死经济,影响每一个市民的生活。而警察,如有伤害暴徒,影响的,只是犯了法的暴徒,是少数。如果暴动演变成内战,生命都不保,说什么人权。有外国介入的暴动,赢了之后一定要做外国傀儡。在平衡利弊之后,我宁愿让警察先下手为强,勿让暴动扩大成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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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