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岁月的冲刷,是否普希金的诗句已很模糊,只剩下“这岂不是一朵紫罗兰上垂着露?”
经过岁月的冲刷,朋友说“真美啊”的神态,却历历在目。
惜不惜花,“梨花带雨”总被人顺手带出风雅一番。实际上,除非自己种花,不然,带露的花轻易见不到。
喜欢花。有人悲天怜地,说花还是留在枝头好。我,却喜欢弄到手,反正它们只有那点生命。
喜欢花。花总是跟浪漫连在一起。而“最浪漫的事,莫过于和同一个人,做不同的事。而不是和不同的人,做相同的事。”
这么理解浪漫的人,应是爱花的。
回大陆时去找朋友,瞧上他们单位园子的花。离开前,直接走到警卫室打商量:“ 爷爷,我偷几朵花,你装作没看见,好吗?”
老警卫脸憋得通红:“行!行!”竟然还递给我一把剪刀。
这么明目张胆的采花贼,肯定是见少了。后来才想明白,那里是歌舞团,没人放不下那些花。
朋友没退休时,是省歌舞团和交响乐团的团长。多年不曾见,回去就缠着他。有演出就混进后台,只想找时间说说话。不想他忙得把我扔边幕里就消失了。再出现,带了几把花赔罪,反正演出时候,花多的是。我抱着花,爱不释手地摆弄着,顺口感叹:“好久没男人送我花了!”
倒把朋友弄个大红脸。
听我说得可怜,昏暗的灯光下,又没见我贼兮兮的坏笑,旁边的帅歌手,就起劲地把他收到的花堆给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现在没多少花可收,原来那天晚上,把这辈子的花都收了!
从来主张,女人的花,应是男人送的。这一辈子,只为自己买过一次花。
那是很久以前。久远得几乎记不起。花还剩一大把。。。是两把扎在一起。。。花农想回家。我路过。盯住花使劲瞧。看出我的喜爱,他给了一个我不能拒绝的价钱。。。根本就是送我!我暴走了。
却记得,那是个初春灰暗雾蒙蒙的下午,还有两天就是情人节。我抱着花,觉得整条街充满阳光。
回家插了两大瓶。花很新鲜,几乎是直接从地里到我手里.第二天,更是怒放得几乎认不出来。明媚的春光,在我的床头柜和茶几上热烈地直泄下来,充满整个房间。
不再是能负担天真的年龄。知道世上每样东西,其实已标好了价格。但那天却突然明白,心旷神怡也能这么容易,而且一点也不贵。
爱花,但还是控制着不为自己买。
爱花,简丹儿后园那张紫色小菊花的照片,也让我看痴。不由得告诉她:" 你的小野菊,使我忆起大提琴的温柔。在那深深的所在,是梨花所处的春天吧!”
有人鸡汤说:“花儿多好啊,不为明天烦恼!”
当然!花儿没有明天。
自作多情地认为,花有我的陪伴,凋谢也不寂寞。
恐被花知心事?只问几人能花间归去。
惟愿在生命的尽头,有人陪我如我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