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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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罗生门——陪审员故事(上)

(2022-05-23 20:21:00) 下一个
引言:《罗生门》是日本著名导演黑泽明在1950年拍的电影,通过多个证人不同的叙述,揭示了一桩在山里发生的离奇的强奸案,电影引起轰动,并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从此之后,罗生门几乎成了用不同视角阐述同一事件的代名词。


一、大法官训话

All Rise (全体起立)”,随着法警一声吆喝,穿着黑袍的大法官徐徐走入波士顿 Suffolk County 高等法院的陪审员等候大厅。

“请坐”,大法官清了清嗓子,对着我们一百多位陪审员,开始进行思想教育。

“大家千万不要小看这件事,要知道这个世上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才有这种陪审员制度。让我告诉你,千万不要让像我这样穿着黑袍的家伙,来决定你是否应该进监狱,因为我们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值得信赖。”

现代的英美司法体系是由12位陪审员来决定被告是否有罪,法官只是负责最后的量刑;而日德则是采用大陆法系,由职业法官和非职业法官(受过一定法律训练的志愿者)来判案,各有千秋。这位大法官,对日德的司法体系显然有些不以为然,不过这里既然是美国,他当然是老王卖瓜,把陪审员制度夸成了花。

其实陪审员制度最早可追溯到罗马帝国,当时的法庭已经有了审判长,控诉人(Delator),律师(Orator)和陪审员(Centumviri),陪审员直译过来是“一百个男人”。在审判的日子,作为法庭的会堂被幕布隔成四个部分,同时进行四场审判,每场裁决分别由25名陪审员决定,这和现在的陪审团制度已经是非常接近了。

大法官还在台上口如悬河地对我们循循善诱,他也知道我们这些人牺牲工作时间为法庭义务服务,多少有些心不甘情不愿的,于是说,“很多人都像你们一样,来到这里,心里难免有些抱怨,但是当他们审完案子离开的时候,都会觉得不虚此行,这是你作为公民神圣的一刻。”

说罢,放了一段法院的广告宣传片,里面的陪审员,一个个现身说法,告诉我们,不当一次陪审员,人生是不完整的。

 

二、入选陪审团

法警把我们一行人带入了八楼818室的法庭,里面已经基本坐满了人,差不多有四五十个候选陪审员,大家虽然还都戴着口罩,但社交距离已经完全没有了,一个挨着一个。等我们坐定,法官助理兼书记员开始宣读案件的大致情况。原来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告是一位四十多岁的黑人,在2019年12月20日,涉嫌性侵一位二十几岁的醉酒女子,事后又拿走了她的手机和银行卡,窃取她的钱财。因为疫情关系,案件拖了两年多,直到2022年3月,才开庭审理。

说完案情,法庭开始向我们提问,是否有人认识被告?是否有人认识公诉人?是否有人听说过此案?凡是自己觉得需要回避的,就举起手中的号码牌,书记员一一记下。然后法官让我们先到外面等候,控辩双方需要一个个询问并挑选陪审员。时间过得很慢,我早上八点就到法院报到了,一直到十一点多,才终于被叫到法官面前。

法官问,“如果当了陪审员,你是否会公正判决?”这话问的,我这浓眉大眼的,当然会公正的。

又问,“案件审理可能需要几天的时间,你工作生活是否安排得开,有没有困难?” 困难当然有,但好像也没有什么天大的事,缺了我,地球还不转了不成?

最后问,“被告和你是不同的族裔,这会不会影响你审案时的公正性?”这简直就是在问“你会不会有种族歧视”,我当然不能上当,义正辞严地回答,“不会”。

法官转向被告律师,“你们还有什么别的问题要问这位先生吗?” 被告有两位律师,其中一位问道,“受害者的年龄和你女儿相仿,这是否会影响你的公正性?” 看来被告律师还是做了功课的,居然注意到我的家庭成员中有个大学刚毕业的女儿。我想了想,回答道,“我觉得这应该不会成为影响我公正性的因素吧?”律师笑了笑,加了句,“你确定?”我点了点头,于是他回头对法官说,“我没有别的问题了。”

法官定睛看着我,说道,“先生,你入选陪审团了,你是第五号陪审员!”

 

三、法庭花絮

法警把我带到9楼的一个小房间,里面已经有四位等着了。不久又进来一位,嘟嘟囔囔地说,“不知道我造了什么孽了,这已经是我连续第三次入选陪审团了。”大家都笑了起来,尴尬的气氛为之一缓。到了下午一点左右,陆陆续续选出了十二位陪审员,我以为大功告成,可以审案了,结果法警过来告诉我们 ,“今天就先告一段落,大家可以回家了。明天再选出两个替补,凑齐十四人,就能开庭了。”

前面说过陪审团应该是12个人审案,为什么还要两位替补呢?原来这样的设计还是很有智慧的,因为如果只有12人的话,万一审判过程中有陪审员发生紧急情况,不能继续审理案件的话,公诉人和律师的努力就会前功尽弃,案子会流产,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增加两个陪审员名额,以防万一。而且14名陪审员都需要仔细聆听案情进展,因为只有到了最后陪审员评议讨论(deliberation)阶段,才会抽签决定谁是正式的陪审员,谁是替补。

法庭对陪审员不受外界影响是非常重视的,法官再三叮嘱我们在最后评议讨论之前,陪审员之间不可对案情有任何的点评,回家也不要和家人讨论案情,更不要上网去搜索和案情有关的新闻,也不要去实地考察案发现场。一句话,除了公诉人和律师提供的证据,其他都是噪音,要立场坚定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为了保证陪审员不受影响,我们不能走法庭的大门,而是由法警引导,使用专门的内部楼梯,从旁门出入。这样可以防止我们撞见和原告或被告有关的人员,对我们造成不良影响。

另外,陪审员是坐在法官的左手一侧,当法官和公诉人及被告律师商量事情的时候,我们陪审席的几个小喇叭会发出白噪声,以防止我们听到他们的讨论内容。这种操作实在是让人觉得法庭有些太抬举我们陪审员了,真把我们当根葱了。

当然,法官还是蛮体贴我们的,本来是应该第二天一早9点到法庭审案的,因为前面还要选两名替补陪审员,所以特批,让我们可以晚一点,10点到法庭就行了,而且星期五法院休庭,我们可以休息一天。就这样,这个案子拖拖拉拉,让我们审了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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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无言无语无声 回复 悄悄话 写的真好! 很喜欢,你的东西有层次,也像是真事。有人写的一看就是在中文环境下想象出来的发生在美国的事,不论细节还是价值观都不太对。
回复 悄悄话 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人参花 回复 悄悄话 写得好,喜欢。我也陪过审,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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