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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1)
正文

如何界定君王的“好與壞”?

(2024-06-07 16:38:31) 下一个

一:"君王好壞”的標準

世上所謂的”好與壞”,都是相對的。既然是相對的,因人而異,也就不準確,也無法作為標準。不能以人的標準界定"好與壞”的原因:其一,人有限,即使標準涉及得再全面再細緻,一定有缺陷;其二,人有罪性,判斷標準出自個人利益,一定有偏差,一定不公平。

因此,無論選擇或判斷領袖或君王的"好與壞”,不能基於人的相對標準,必須基於神的絕對標準。因為神是"造物主”,祇有祂有資格、有權利、有智慧,可以定"好與壞”的標準。

以色列王所羅門死後,兒子羅波安繼位不久,國家分裂為南北兩國:北國十個支派,稱以色列國;南國兩個支派,稱猶大國。北國歷經十九個王,都是"壞王”;南國歷經二十個王,有十二個”壞王”,八個"好王”。

對這些君王"好與壞”界定的標準,在聖經裡寫得很清楚:"好王”,就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壞王”,就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標準既絕對亦簡單。

世上的君王,其王位和權柄是神所賜的。作為一國之君,他們行事為人是否符合神的心意,不但關乎到他們個人的結局,也關乎到百姓的利益和國家的命運:或蒙祝福,或遭咒詛。

君王對神是否敬畏,非常重要。如果他們有"敬天”之心,謹守神的原則,盡心竭力為百姓的利益著想,就會蒙神悅納,國泰民安;反之,如果他們悖逆神且又不肯悔改,他們一定會將個人私欲置於國家和百姓利益之上,肆意踐踏民眾的信任,無端利用和愚弄百姓的擁護,甚至"草菅人命”,寧可把國家攪得烏煙瘴氣、一片混亂,也不肯放棄權力之欲。

所以,如果一個國家的君王無視神的存在,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因為他們為了達到個人目的,實行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他們狂妄、自傲、媚俗、貪戀、說謊、嫉妒、失信、無恥,等,即使罪行已經暴露在光天之下,仍敢為自己辯解、不肯悔改,不惜以犧牲國家利益為代價。

聖經説:”王因仁慈和誠實,得以保全他的國位,也因仁慈立穩。”(箴言20:28)

”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嘆息。”(箴言29:2)

”君王若聽謊言,他一切臣仆都是奸惡。”(箴言29:12)

”君王憑誠實判斷窮人,他的國位必永遠堅立。”(箴言29:14)

”沒有異象,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箴言29:18)

最後這段經文,顯然是説,如果君王沒有神的話語、不遵守神的"治國”原則,他勢必是一個自私自利、荒淫無度的君王,百姓因此也會"上行下效”:任意妄為、肆無忌憚。


二:聖經中”好壞君王”比較

從聖經記載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好壞君王”的區別。他們有著天壤之別的品格,同時也看到他們各自的結局截然不同。

1.以色列第一位王:掃羅

1) 立王背景和條件

a) 立王背景

以色列民在"君主制”之前,一直處於"神治”時期,即,神是以色列民的王。他們從埃及被拯救出來,看似摩西是他們的"領袖”,實際上摩西所說所行,都是聽從神的吩咐。所以,他們真正的王是神。

下面這一段經文,極其概要性地介紹了以色列民的歷史:

"以色列民的神,揀選了我們的祖先;當他們在埃及地寄居的時候,神抬舉這民,用大能的膀臂,把他們從那地領出來;又在曠野容忍他們約有四十年之久;滅了迦南地的七族之後,就把那地分給他們為業;這一切歷時約四百五十年。後來神賜給他們士師,直到撒母耳先知為止。"(使徒行傳13:17-20)

到了撒母耳晚年時,百姓要求给他们立一個像外邦列國一樣的王治理他們。撒母耳聼了很不高興,就向神禱告。(參見撒母耳記上8:1-6)

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撒母耳記上8:7-8)

所以,百姓要求立王的原因,是他們“厭棄耶和華”。原本神把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也就是從”世界”分別出來,是要他們做神的子民,成為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然而,他們不願意,竟然厭棄神,要立一個看得見的王治理他們。

神實在有著極大的"恩慈”和忍耐,答應了百姓的要求。但為了使百姓繼續蒙福,神對君王提出了條件。

b) 君王的條件

早在摩西時代,神預知百姓到應許之地並居住後,他們會提出立王一事。所以,神告訴摩西,若是立王,就要依照如下規定(參見申命記17:14-20):

 

第一:必須由神親自揀選;

第二:必須出自神的選民,即以色列人,而非外邦人;

第三:所立的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為要加添馬匹使百姓回埃及去;

第四:所立的王,不可為自己加添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離了耶和華;也不可為自己積蓄極多的金錢;

第五:尤為重要。”王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裏,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立王之先,神藉著撒母耳曾警告百姓立王的後果是什麼:

聖經説:“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跟馬,奔走在車前;又派他們作千夫長、五十夫長,為他耕種田地,收割莊稼打造軍器和車上的器械;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制造香膏,做飯烤餅;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仆。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給他的太監和臣仆;又必取你們的仆人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們也必作他的仆人。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撒母耳記上8:10-18)

儘管神把這些都說得很清楚,但是,百姓仍執意要立王治理他們而不要神。所以,神就對撒母耳説:”你只管依從他們的話,為他們立王。”(撒母耳記上8:22a) 

2). 掃羅的興起

?從撒母耳記(上)9-11章,看到掃羅被膏立作王的經歷。

第一:掃羅被神揀選

掃羅和僕人去尋找父親丟失的幾頭驢,未能找到,本想回家,僕人提議問問"先見”。因此掃羅就與先知撒母耳不期而遇;而神提前一天就告訴了撒母耳,有一個人從便雅憫地會到他這裡來,此人就是神要膏的王。不難看到,這些事情的發生,決非偶然,乃是神的旨意和計畫。

第二:掃羅自身條件

神不看重人的出身和背景,往往揀選微不足道的人。掃羅出身於以色列人數最少的便雅憫支派,但他當時具備一些相對不錯的自身條件:

 

a) 面貌英俊、身材高大、勇敢善戰;

b) 心思縝密:不空手見"先見”;

c) 體貼父母:找驢時間太久,恐父母擔憂;

d) 懂得謙卑: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配作王

接下來,撒母耳膏立掃羅;神的靈使他與先知一同受感說話;後通過以色列眾支派制簽,證明掃羅是神所揀選的王;神又讓他帶領百姓征戰得勝,受到百姓擁戴,從此確立他的王位。

百姓立王的願望實現後,撒母耳對百姓以及所立的王提出警告,説:”現在你們所求所選的王在這裏。看哪,耶和華已經為你們立王了。你們若敬畏耶和華、事奉祂、聽從祂的話、不違背祂的命令,你們和治理你們的王也都順從耶和華妳們的神就好了。倘若不聽從耶和華的話,違背祂的命令,耶和華的手必攻擊你們、像從前攻擊你們列祖一樣。.....只要你們敬畏耶和華,誠誠實實的盡心事奉祂,想念祂向你們所行的事何等大。你們若仍然作惡,你們和你們的王,必一同滅亡。”(撒母耳記上12:13-15;24-25)

3).掃羅的衰敗

掃羅作王時四十歲,僅僅兩年兩年後,他就忘記了神藉撒母耳的警告。

a).僭越獻祭

在一次在與非利士人交戰時,掃羅沒有遵從撒母耳吩咐等他,自己便僭越獻祭。獻祭乃是祭司的職分,他雖是一國之君,神并沒有賜給他獻祭的權利。等撒母耳到來責備他的時候,他不但狡辯,而且還推卸責任説,撒母耳沒有按時到來,百姓也散去,敵人又如此強大,因此擔心沒有禱告會受到敵人攻擊,就勉強"獻祭”。

如此一個”怕人”而不怕神的王,神豈會重用?

更令神不能容忍的是,當撒母耳責備他時,他不但不承認自己的罪,反而竭力證明自己的做法是合理的。

所以,神藉撒母耳說:“你作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的神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祂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撒上13:13-14)

b).貪婪、說謊、不肯悔改

後來在與亞瑪利人爭戰時,撒母耳再次提醒掃羅,説:”耶和華差遣我膏你為王,治理祂的百姓以色列。所以你當聽從耶和華的話。”(撒母耳記上15:1, 3) 吩咐他要將亞瑪利人,連人帶物,統統滅盡。

然而,掃羅仍不遵從神的命令。聖經説:”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 (撒母耳記上15:9)

為此,神提前一天告訴撒母耳掃羅悖逆情形,説: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母耳便甚憂愁,終夜哀求耶和華。”(撒母耳記上15:11)

可當撒母耳第二天早晨迎見掃羅時,掃羅以為自己所做的"神不知鬼不覺”,便若無其事地對撒母耳撒謊說:”......耶和華的命令我已遵守了。”(撒母耳記上15:13b) 直到撒母耳當面質問他時,他還竭力掩飾,把責任推給百姓,説:”我實在聽從了耶和華的命令,行了耶和華所差遣我行的路,擒了亞瑪力王亞甲來,滅盡了亞瑪力人。百姓卻在所當滅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獻與耶和華你的神。”(撒母耳記上15:20-21) 

掃羅如此膽大妄為、無視神的存在。而且他竟然忘記了,撒母耳的神,也應該是他的神,不是麼?

撒母耳對掃羅説:”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 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母耳記上15:22-23)

聽了撒母耳一番話,掃羅衹是泛泛地説自己有罪。撒母耳因為生氣不肯跟掃羅一同回去,但掃羅抓著他不放,要他一起回去,以便在長老和眾人面前抬舉他。他顧及的是他的面子,而非悔改。(參見撒母耳記上15:30)

c) 濫殺無故

當掃羅知道神厭棄他作王、準備膏大偉接替他的王位時,他就心生嫉妒,開始派兵拼命追殺大衛,使大偉不得不東躲西藏、開始了逃亡生涯。掃羅的嫉妒之心愈來愈強,像惡魔一般瘋狂,將幫助過大偉的祭司亞希米勒以及他父親全家都殺死,拒絕聼亞希米勒的解釋,甚至把其他八十五個祭司也都統統殺掉。(參見撒母耳記上21-22章)

d) 言而無信

掃羅兒子約拿單敬畏神,在父親面前替大偉説好話,説大偉所做的都對百姓和王有益,沒有做對不起王的事,為什麼要殺大偉,流無故人的血? 掃羅被兒子說得啞口無言,便指著神起誓,説他必不殺大偉。(參見撒母耳記上19:4-6)。

然而,掃羅言而無信,繼續追殺大衛,甚至咒駡兒子約拿單是"頑梗悖逆之婦人所生”,竟想連兒子一起殺。(參見撒母耳記上20:30-33)

神保守大偉,多次躲過掃羅的追殺。反而大偉有兩次機會可以殺了掃羅,而大衛因為敬畏神兩次都放過他。一次在大偉所藏的山洞裡,掃羅大解;一次掃羅在營地睡覺。面對大偉的"仁慈”,掃羅為此感動得放聲大哭説,大偉比他公義,以善待他,而他卻以惡待大偉。儘管掃羅知道神必使以色列國必堅立在大偉的手中,(參見撒母耳記上24,26章) 但是,掃羅仍然抗拒神的安排。

g). 交鬼、滅亡

聖經説:”掃羅看見非利士的軍旅就懼怕,心中發顫。掃羅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卻不藉夢,或烏陵,或先知回答他。”(撒母耳記上28:5-6) 

因為掃羅不斷藐視神的警告,又不肯悔改,最終被神棄絕,再也聽不到神的聲音。無奈他讓臣僕幇他找一個交鬼的婦人。這是神極其痛惡的事。最後,他在與非利士人交戰中,戰敗而死。掃羅作王的時代從此結束。

2:以色列第二位王:大偉

1).大偉被揀選

聖經説:神“ 既廢了掃羅,就選立大衛作他們的王;又為他作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 (使徒行傳13:22)

當掃羅悖逆神、貪婪說謊時,神就藉撒母耳宣告掃羅的王位將被廢黜,便吩咐他到伯利恒大偉家挑選王。起初撒母耳看到大偉的哥哥以利押高高大大,以為他就是神要揀選的。但神卻特別提醒他説:”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7)

七個哥哥都經過撒母耳面前,撒母耳知道他們都不是神要揀選的。最後,撒母耳讓大偉父親把最小兒子大偉叫來時,神對撒母耳説:"這就是他,你起來膏他。”(參看撒母耳記上16章) 所以,大偉同樣是神親自揀選的。

2).大偉的強盛

為什麼神看中大偉,説他是"合神心意的人”呢?從下面幾個方面可以瞭解一些。

a) 他信靠神

大偉被膏的時候,衹是一個少年而已。神知道人的心,也預知人的未來。大偉從小牧羊時就懂得依靠神。當他聽到非利士巨人歌利亞公開咒駡神的百姓的時候,非常氣氛,説:”這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是誰呢? 竟敢向永生神的軍隊罵陣麽?”(撒母耳記上17:26b)

所以,大偉獨自挑戰人高馬大的巨人歌利亞,絲毫沒有膽卻,因為他知道,讓人得勝的是耶和華。

他説:”你仆人曾打死獅子和熊。這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向永生神的軍隊罵陣,也必像獅子和熊一般。大衛又說:’耶和華救我脫離獅子和熊的爪,也必救我脫離這非利士人的手。”(撒母耳記上17:36-37a) 

當大偉準備與歌利亞交戰時,他”對非利士人說:’你來攻擊我,是靠著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就是你所怒罵帶領以色列軍隊的神。今日耶和華必將妳交在我手裏,我必殺你、斬你的頭;又將非利士軍兵的屍首,給空中的飛鳥地上的野獸吃,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神;又使這眾人知道耶和華使人得勝,不是用刀用槍。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祂必將你們交在我們手裏。'”(撒母耳記上17:45-47)

從很多詩篇中看大偉對神的認識和信靠。(如詩篇16, 31, 34, 55, 56, 57…..裡面的一些經節)

大偉在帶領軍隊打仗時,總是求問神的許可和指示,即使他作王以後,也是如此。 

b.) 敬畏神

大衛有兩次機會放過掃羅不殺害他,主要原因是他敬畏神。他説:“我的主乃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撒母耳記上24:6)

當聽到掃羅和他三個兒子戰死的消息後,大衛不僅沒有幸災樂禍,反而悲哀、哭號、禁食,並為掃羅和約拿單寫了發自內心的挽歌哀悼他們(參見撒母耳記下1章) 。像大衛這樣對神敬畏、對人寬厚的人,神怎能不喜悅呢?

大偉對神認識至深,這也是他懂得敬畏神的原因之一。

他説:”耶和華阿,你已經鑒察我、認識我。我坐下,我起來,你都曉得,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臥,你都細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耶和華阿,我舌頭上的話,你沒有一句不知道的。.....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裏;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裏;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裏,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神阿,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裏面有甚麽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篇139:1-3;8-10;23-24)

c).知罪悔改

這是敬畏神最重要的一個品格,因為沒有一個人不會犯罪,但是犯罪若是願意認罪悔改,是極其蒙神喜悅的。

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但他是人,會犯罪。他曾與手下一位勇士的妻子犯了姦淫,使對方有了身孕。爾後他為了掩蓋其罪,又將這位勇士派到最危險的前線,借敵人之手將其殺死。(參見撒母耳記下11章) 

當神藉著先知拿單指責他的罪惡時,他在神面前痛改前非。他寫了一篇悔罪詩,説:”神阿,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凈盡,並潔除我的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神阿,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篇51:1-5;9-11;17)

雖然神赦免的大偉的罪,但他仍要承擔犯罪的後果。這是神的公義。

聖經説:”耶和華他的神,因大衛的緣故,仍使他在耶路撒冷有燈光,叫他兒子接續他作王,堅立耶路撒冷。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列王記上15:4-5)

聖經記載説,大衛王年紀老邁,雖用被遮蓋,仍不覺暖。臣仆就為他找了一個年輕美貌的女子伺候大偉,但大衛王卻從沒有與這個女子親近。(參見列王記上1:1-4) 不難看到,大偉的悔改是真實的。

d). 聽取勸告

一個女人的勸告 (參見撒母耳記上25章)

聖經中記載大偉一段經歷。當大偉躲避掃羅追殺時,有六百多人跟隨他。在瑪雲的地方有一個大富戶,男主人叫拿八。此人"性情兇暴,無人敢於他說話”;妻子叫亞比該,不但人長得漂亮,且敬畏神、有智慧。

大偉駐紮曠野期間,給拿八家很多保護。在一個剪羊毛慶典的日子,大偉派人登門為跟隨他的士兵索要一點禮物,告訴他們見到拿八如何講話,要跟拿八説:”求你隨手取點賜與僕人和你兒子大衛。” 可拿八不但拒絕大衛的懇求,反而用極其羞辱人的口氣,説"大衛是誰? 耶西的兒子是誰? 近來悖逆主人奔逃的仆人甚多。我豈可將飲食和為我剪羊毛人所宰的肉,給我不知道從那裏來的人呢!"(撒母耳記25:10-11)

大衛知道後,倍感受到羞辱,極其憤怒,決定殺死拿八家的所有男丁。拿八妻子亞比該聽說後,立刻帶著厚重禮物前去拜訪大偉,並用智慧的言語平息大偉的怒氣。她先把丈夫拿八的罪歸到自己頭上,求大偉饒恕,接著提醒大偉:如果"我主現在若不親手報仇、流無辜人的血,到了耶和華照所應許你的話賜福與你,立你作以色列的王,那時我主必不至心裏不安,覺得良心有虧。.....(撒母耳記上25:30/31)

大偉聼了亞比該的一席話,狠感謝神派這個女子來阻止他流無辜人的血,使他打消了報復拿八的念頭。十天後拿八被神擊打而死,為此大偉非常感恩,感謝神幇他申冤、阻止他行惡。

一個元帥的勸告

在 撒母耳記下19-20章,記載了大偉兒子押沙龍死了的一段情節。兒子為了篡權、追殺父親,可當聽說兒子被殺後,為父的大偉,悲痛欲絕、肝膽欲裂般,恨不得替兒子去死,以致於忘記了神賜給他作王的身份。

然而,大衛軍隊的元帥約押,提醒大偉不要過於"兒女情長”,使其傷及百姓的情緒,要懂得”孰輕孰重”。大偉立刻接受約押的諫勸,馬上起來,坐在城門口,會見百姓,對他們説了一番話。”如此就挽回猶大眾人的心、如同一人的心。”(參見撒母耳記下18-19:1-14)

e). 知恩圖報、信守諾言

照顧約拿單兒子

大偉與掃羅兒子約拿單結為盟友,他答應約拿單永不斷絕施慈愛於他的家人;大偉同樣在掃羅面前也起過誓,説不剪除他家的後裔。大偉沒有忘記自己的承諾。

約拿單和父親掃羅戰死後,”大衛問說:’掃羅家還有剩下的人沒有? 我要因約拿單的緣故向他施恩。.....掃羅家還有人沒有? 我要照神的慈愛恩待他。’” (撒母耳記下9:1;3)

掃羅家的僕人告訴大偉,約拿單有個兒子,叫米非波設,也就是掃羅的孫子,是瘸腿的。大偉立刻打發人把米非波設請來,不但掃羅的一切田地都歸還給他,而且還要他常與大偉一同吃飯,如王的兒子一樣。後來米非波就住在耶路撒冷,常與大偉王同席吃飯。(參見撒母耳記下第9章)

巴西萊老人

在大偉被兒子押沙龍追殺住在瑪哈念期間,基列人巴西萊曾為大偉提供過食物、被褥等。他八十歲,原是一個富戶。押沙龍死後,百姓擁戴他為王,他準備回到耶路撒冷。但是,大偉不忘記老人家對他的幫助,準備帶著這位老人一起回到耶路撒冷、為他養老送終。巴西萊婉言謝絕,但是他希望大偉以後能照顧他的家人。大偉答應巴西萊説:無論”你向我求甚麽,我都必為你成就。” (參見撒母耳記下19:31-39)

大偉不但“滴水之恩,湧泉相報”,答應的事情也從不食言,甚至在臨終前囑咐兒子要繼續報答巴西萊的恩,照顧他的家人。大偉對所羅門説:”你當恩待基列人巴西萊的眾子,使他們常與你同席吃飯,因為我躲避你哥哥押沙龍的時候,他們拿食物來迎接我。”(列王記上2:7)

大偉想建殿

大偉雖然經歷很多苦難,但他愛神、對神感恩的心從來沒有變。

大衛住在自己的宮殿時,想到神的約櫃尚在會幕之中,便起意為神建殿。神告訴説,他的心願會由所羅門完成。雖然神沒有答應大偉建殿的心願,但他盡心竭力地為建造聖殿籌備所需的一切材料,並把自己所有的積蓄也都獻上。

神悅納他對神感恩之心,大大祝福他的後裔。

神對大衛説:當”你壽數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用人的鞭責罰他。但我的慈愛仍不離開他,像離開在你面前所廢棄的掃羅一樣。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撒母耳記下7:12-16)

大偉非常感動,對神説:”主耶和華阿,我是誰? 我的家算甚麽,你竟使我到這地步呢? …..主耶和華阿,我還有何言可以對你說呢? 因為你知道你的仆人。”(撒母耳記下7:18-20)

f).一生忠於神

大偉臨終前,對兒子所羅門忠告,囑咐他:”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所以你當剛強作大丈夫,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照著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謹守祂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這樣,你無論作甚麽事,不拘往何處去,盡都亨通。耶和華必成就向我所應許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的行在我面前,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列王記上2:1-4) 


三:認識”好壞君王”的意義

1.不會順從人、隨波逐流

從前面聖經的例子中可以曉得"好壞君王”的標準。瞭解這些,其意義在於,使人在選擇"君王或領袖”時,知道什麼樣的君王是合神心意的,可以清楚分辨君王是好是壞、是善是惡,不至於糊裡糊塗、不分是非好歹、一味跟著別人跑、"人云亦云”。君王有敬天之心,按照神的心意治理百姓,管理國家,就是合神心意的王。所以,用神的眼光作為選王的標準,一定有智慧,也就不會盲目跟從和支持。

2. 明白如何順服君王

無論是"好王”或是"壞王”,他們可以在位執政,或是由神揀選,或是由神許可。即使是"壞王”,他們往往也是神手裡的”工具”,要處罰悖逆神的百姓。這在舊約時代多處可見。

故此,有些王執政掌權,不一定是合神心意,但卻是神許可的。君王的權柄是神所賜予的,所以,神要求祂的兒女要順服。

聖經説:”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麽? 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贊,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羅馬書13:3-7)

彼得也這樣説:”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得前書2:13-15)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君王政策違背神的心意,基督徒堅守神的原則,即使遭受迫害,也不必怕他們。聖經説:"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祂。"(馬太福音10:28)

君王理當敬畏神,如果不是,神也知道,因為神無所不知。對神的兒女來說,如果君王的命令符合神的心意,必須服從,否則,持守神的原則,為他們禱告,把他們交在神的手裡,不可以用武力或其他方式反對或推翻他們,要知道,神掌管一切。

3. 知道教會如何選"領袖”

國家需要的”領袖”,就是"君王”;教會也需要"領袖”,就是牧者和執事。所以,教會同樣也要按照神的標準來選擇"領袖”。

保羅在聖經裡說得很清楚:

1).監督、長老或牧師的資格 (參見提摩太前書3:1-7)

 

第一:有心志做神的善工;

第二:無可指責,忠於婚姻;

第三:有節制,自守,端正;

第四: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第五:不因酒滋事;

第六:不打人、只要溫和;

第七:不爭競,不貪財;

第八:管理好家,使兒女端莊順服;

第九:初信者不可做監督,免得他自高自大;

第十:必須在不信人中也有好名聲

保羅在提多書裡同樣提到做監督、長老或牧師的條件:”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提多書1:6-9)

2).教會執事的資格,尤其女執事(參見提摩太前書3:8-13)

 

第一:端莊,不一口兩舌,不說讒言;

第二:不好喝酒;

第三:不貪不義之財;

第四:要有無愧的良心;

第五:堅守真理,固守真道;

第六:要接受實驗,無可指責;

第七:要有節制,凡事忠心;

第八:要忠於婚姻;

第九:懂得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早在在使徒時代,因為教會忽略了對寡婦的關照,所以,”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使徒行傳6:2-3) 這是初期教會選擇執事條件的"雛形”。

現今有些教會出現問題,主要因為沒有按照神的標準選擇教會"領袖”,以致於教會在世上沒有好的見證。有些教會完全按照世俗標準選擇"領袖”:論成功,論才能,論知識,論學問,論背景,論財富,而不是根據的他們對神的認識,對神話語的順服,在教內教外有好的品格見證為選擇標準。

以前本人曾經歷過一個教會,每兩年執事輪流"坐莊”,幾乎大多數信徒都會輪到。更離譜的是,招聘牧師,竟然由幾個很有影響力的非基督徒,以及幾個對信仰不是很清楚的基督徒構成,讓這些人面談牧師,決定聘用資格。可想而知,那個教會的景況如何。

親愛的弟兄姐妹,其實牧者和執事的品格,所有屬神兒女也應該有,但為什麼聖經單單強調牧者和執事一定要具備? 因為他們是教會的"領袖”,如果沒有好的見證,不但會”絆倒”弟兄姐妹和非基督徒,也會使教會有"破口”,使撒旦乘虛而入、造成教會混亂。所以,親愛的弟兄姐妹,選擇教會"領袖”,不可隨隨便便,更不可以按照世上的條件,否則,教會在神的道上一定會偏離,從而在世上失去神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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