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退还”庚子赔款(四)
——一位美国学者关于“退还”庚款的反思 编译自[3]
下面的内容编译自参考文献3,这是1972年发表的文章。作者Michael Houston Hunt (December 19, 1942 - April 12, 2018)。文章发表时,作者是耶鲁大学的历史讲师。原文可在网上查阅。
中美关系史上,有一个最为世人深信不疑的传说,就是美国减免了部分庚子赔款。这个故事为中美关系提供了一个美国人喜闻乐见的背景。故事是这样的。1900年义和拳运动之后,美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出了合理的赔偿要求,此外还站在中国的角度,在北京举行的和平谈判中,敦促其他列强减少其索赔总额。随后,当美国的索赔金额小于中国同意支付的金额时(原文:When American claims fell short of the amount China had agreed to pay),美国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政府慷慨而无条件地归还了“超赔”部分。出于感激之情,中国政府决定将这笔资金用于中国学生赴美学习的费用。
在1901年海伊致康格的信件电报中,清楚表明美国的索赔数额大大超过美国在义和拳中受到的损失和后来出兵的军方花费总额。(美国“退还”庚子赔款(一))。尽管当时的国务卿海伊和总统麦金利,以及下一任的老罗斯福总统都在内部信件中明确要“退还”超赔部分,但真正使“超赔”的说法公开,并促成“退还”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从“退还”讨论开始,Rockhill便希望从中国政府那里得到正式承诺,把这笔资金用于向美国派遣中国学生。Rockhill转告梁诚,罗斯福内阁要求中国政府明确将“退款”用于教育。梁诚回复说:“如何使用退还款项是中国的内政,不能事先对外宣布”。当时的中国政府希望用来这笔钱解决更迫切的需求,将款项用来发展东北,以加强对抗俄罗斯和日本的力量。
1905年至1909年间,中美两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复杂的谈判。在这些谈判中,梁诚、唐绍仪、伍廷芳为中国政府的自主权做了很多努力。但是,整个谈判过程,美国占绝对优势,因为是否返还、返还金额、返还方式和用途等方面,完全由美国说了算。而清政府迫切需要这笔钱,除非满足美国预设的条件,否则可能永远拿不到钱。赔偿协议最终是按照美国人制定的方式和条件达成。不过处理方式很“外交”。协议中没有将“退还”与教育直接联系,而是通过一份外务部的补充文件,详细说明了派遣留学生的安排:退还开始的头四年,中国每年将派遣100名学生赴美学习,此后,在整个退还期间,每年至少派50名学生到美国留学。
这个结果,与其说表达了美国的慷慨和中国的感激,不如说反映的是美国在谈判桌上的绝对优势。
参考文献
1. 宓汝成: 庚子赔款的债务化及其清偿、“退还”和总清算(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2. 宓汝成:庚款“退款”及其管理和利用(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3. Michael H. Hunt——The American Remission of the Boxer Indemnity: A Reappraisal,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31, No. 3 (May, 1972), pp. 539-559 (21 p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