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知道美国退还庚子赔款这件事,是清华大学的建校史。
我的理解是,1900年义和团运动失败后,美国和其他列强对中国提出了赔偿要求,后来出于友好,美国主动免除了赔款,将已经收到的赔款“退还”,并规定“退还款”只能专款专用,于是成立了清华大学。这样的认知从未受到质疑,直到有一天我在跑步机上边走路边听一本翻译的历史书,提到庚子赔款,似乎不止美国退还了,其他国家也退还了些。
再后来在网上,说到美国庚子赔款退还,英文用的是returning excess。这个说法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按照英文的字面解释,这是“退还赔多了的”。这是怎么回事?百度谷歌一番,自以为明白了。于是将网上所得摘抄摘译,整理在此。
赔款总数是怎么算出来的?摘自[1]
诸国授权美、德、比、荷四国公使组成赔款委员会处理索赔事情。根据14 国原始索赔清单并按1901 年4 月1日中国关平银与各国货币的汇率, 折合关平银总计超过4.6 亿两,达到当时清政府财政年收入的十倍多。公使团初以为索赔量过大,要求各国核实酌减; 在有关各国都托词拒绝的情况下, 转而确定以当年中国人口数(4.5 亿) 为准征取人头税似地每人摊派一两, 定为海关银4.5 亿两。上述多出之数, 按比例调整, 予以削减。
美国的份额怎么确定的?摘译自 [3]
美国是如何决定其在庚子赔款中所占份额,以及赔偿数额的呢? 在1901年1月,美国国务卿约翰·海伊(John Hay)指示驻中国的特别代表兼全权公使爱德温·康格(Edwin Conger),将美国的赔偿额定为$2500万,并估计当时中国的偿还能力在$15000万之内,指示康格与各国协商,将列强们的的总赔偿金额控制住这个数额之内,并为美国的赔偿争取一个公正的数额。
康格和他在中国的同事认为,Hay的这个$2500万的损失估计过头了。“根据其他国家在中国的开支报告,$2500万的损失都太多了,而这些国家(在八国联军的军事行动中)调用的军力比美国大得多”。
美国在八国联军的行动中花了多少?摘译自[3]
1903年至1908年间,晚清驻美利坚合众国公使梁诚在任期间,积极斡旋美国政府与清政府达成“退还”多索取的庚款协议,同时还向罗斯福施压,要求对军队的赔偿要求进行审计。他“绝对”相信,军队夸大了“北京行动”的开支。调查结果确定,美国的合法索赔总额应为$11,655,000美元。
参考文献
的内容是美国给非洲国家的儿童补贴每天的午饭,让他们来上学,接受教育,增加相互理解,减少由于
宗教/文化/传统不同造成的隔阂和战争。庚子赔款并指定建立清华大学的目的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