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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先秦诸子学习笔记之六)
《老子》一书,也即《道德经》开宗明义就是以上这十二个字。老子的原文是:
道可道,非恒道。
名可名,非恒名。
为避恒帝的讳,汉代时把“恒”改为“常”。
以前读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时,总以为老子是在玩弄文字游戏,无非就是想绕个圈表达“大道不可言传”的意思嘛。直译为:道是可以讲(道)的,但道出来的就不是永恒的真理;认知也是可以讲(名)的,但名出来的都不是绝对正确的了。它们的意思也可以这样表达:
那么永恒又是什么呢?老子认为永恒是人类永远不可能达到的境界。因为人受制于自身,认知注定是片面的盲人摸象。如同鱼儿看海面,蚂蚁看大地一样。
既然没有永恒的方法和永恒的认知,我们又应该怎么做呢?老子给出的答案是:无为而无不为。也即一切顺其自然,随缘而安,该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事到临头了,人自会知道怎么做;事情还不明朗,也别杞人忧天、庸人自扰。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老子道家朴素的辩证哲学的经典之一。鲁迅先生曾这样评价《老子》:“不读此书,就不知中国文化,不知人生真谛”。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可能就在于此:什么事情都似是而非。所以做事的人总不对(做事就可能犯错);而不做事的人永远正确(不做事就不犯错)。但我更同意这样的说法:老子的道理其实就是没有道理的道理,属于“大道理”或曰“玄说”。在咱们老百姓看来,老子的学说就是:说了跟没说差不了多少,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
有辱圣贤了,祈蒙见恕。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