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专制被世界人民所唾弃和谴责。中国一党专制下的毛泽东政权更是给中华带来巨大的伤害,让人忍饥挨饿,说不定什么时候又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最后是身首异处。
几百年来,世界人民不断地斗争,寻求自由解放,要让这世界有所改变,以寻找适合人类发展的新型政治体制,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各式各样的民主政权。
在民主国家,人民有自由表达自己思想和诉求的权利。在那里,三权独立,司法独立,咋看上去,一切都是那么地尽人意。但是,事实真的是像大家所看到的那样吗?这民主国家真的是完美吗?人人真的是平等吗?司法和警察执法真的是公平和尊重事实吗?真的没有冤案吗?
答案是:完全不是。在民主国家,照样有冤案,照样有腐败,照样有不平等。而且是,其腐败的程度可能是更令人发指,看看意大利和墨西哥,大家就清楚了;论冤案,可能更是前所未闻,令人拍案而起。在民主国家,虽然有了那点投票的自由,是自由了,但是,随之而来的良心、人性和更重要的人情味都没了,只剩下为了自身利益而不顾一切和不择手段。
我曾这样说过,如果在中国实现民主、三权独立,即,有司法审判的独立,而且腐败的问题又不解决,那么会有更多的冤案,会使这中国社会更黑暗,从而,一定会有这样的情况:受害人被判有罪,并要向加害人道歉,而这加害人凶手却被判无辜。
很多人对此表示不会有这种情况。然而,近期,我知道的一件事情就验证了我上述的观点。
在这个民主国家,A某有一天以近50的速度行驶在最高限速50的城内某大道上,在三车道的中间道上。这时,后面上来一辆车B,也占据中间道,开的飞快,相比之下,明显超速。A某见状,变道到左侧的道上,并准备在不远处的红绿灯处左转。在A某左转时,其发现后面的那辆车B从最右侧的道左转。后面那辆车B的转弯明显是犯规。见下图。
A某左转后不久,有一辆警车追了过来。警察说,后面的车B的司机声称和A某的车发生碰撞。A某否定这碰撞,并请警察查验车辆。警察查验A某的车辆,没有发现任何痕迹和损伤。警察告诉A某另一辆车B的副驾驶一侧都撞坏了。A某当时指出,如果那辆车和其发生碰撞,那辆车受损的地方应该在驾驶室的一侧,就是说,一辆车的副驾驶一侧受损不可能和行驶在其左侧的车辆有关。警察当场表示认同。A某还告诉警察,对方超速行驶。
过了一段时间,A某的保险公司来电话说,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我方的保险公要支付其一定的修车费用,原因是,警察的事故报告中说,是A某的慢速行驶导致了这场交通事故。
这简直是黑白颠倒,A某非常地生气。于是,我就代理写出投诉状。在投诉状中,我第一指出,由于A某根本没有和那辆车有过任何的碰撞,所以,根本谈不上其和事故有关联;第二指出,请警察解释一下,在只有最高限速50的道路上,近50的车速如何被解读为慢?在这最高限速50的道路上,从零到50的车速都是符合交通法则的,是受交通法则保护的。在这条路上,在红灯前,车速必须是零。而且还能看见路上有很多警示的交通牌:“慢行!速度杀人!” 强烈要求警方修改报告,否则,今后在这条路上,我只能超速行驶,以免再被以慢速的借口牵扯到另一场所谓的事故中。
在投诉状中,我还指出,尽管警察的行为守则条款中允许警察可以任意地对事故的现场和原因进行判断和写出自己的看法,但是,不能不顾事实,更不能不顾最起码的事实。这行为守则只是授权警察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判断,而不是授权警察在罔顾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判断。我强调说:“在这个国家,如果连警察都让人害怕相信他们,那么又有谁还值得相信呢?”
对于A某的投诉,警方的律师是这样回答的:“要想证明警察违反了警察行为守则,必须要确定两点,一是:警察提供了虚假、错误信息;二是,警察知道这是虚假信息,而且还有意为之。即使是我们知道警察提供了虚假和错误的信息,但是,我们却不能,也不再能有证据确定警察知道这信息是虚假的。”
这就是说,要想推翻警察的报告,必须将上述两点的证据都找出来,即使大家都知道警察提供的信息荒谬,但是,又找不出其是有意为之的证据,那么,警察的那份荒谬的报告就依然成立。要想把这两点的证据找全,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这警察自己说出来真相。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当我知道这事情时,起初,我还不敢相信是真的,直至我收到这警方的答复,我才看清了这所为民主社会的本来面目,其内在充满着狰狞。
大家到此都看清楚了,执法的独立让险恶的执法者为所欲为,无人能再干预。如果这险恶的执法者又和那辆车的司机认识,其结果可想而知。无视限速要求,自己超速并导致自己车身受损的肇事者被判无辜,而和此事本来不相干并遵守交通规则的真正的无辜者却要为此负责,我在本文中提到的“受害人被判有罪,而这加害人凶手却被判无辜。”的情况在这里被事实证实。在这样的体系下,如果有了冤假错案,这案绝对永无昭雪的那一天。呼格吉勒图、聂树斌等人将在这个民主国家里,永远地背负冤屈埋在地下。
对比一下,看看共党政府门下,尽管有很多冤案,但是,通过上访制度,又有很多冤案得以昭雪。这也难怪这些民主国家大多都废除了死刑,这不是为了人道,而是为了避免永不能昭雪的冤杀案,因为这些人的所谓民主的脸面丢不起。
还有一件事,2011年,我在佛罗里达州投资了一个房屋别墅。在购买时,那里的HOA明确表示可以经营长期租约。我也查看HOA的盟约covenants,也没有说不允许做长期租赁。可是,没出几年,HOA发律师函通知我限期转短期租赁,否则,罚款一千元。我问为什么,对方称当初承诺允许长期租约是因为其对盟约的理解错误。大家都看看,我在佛罗里达州遇到了KING和EMPORER了。这king想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其甚至无视盟约的有关规定,这就是民主和自由吗?简直毫不讲理。这几年,我一直为此事和对方的律师周旋。看来,等到这房价涨到历史价$320000.00卖出的计划无法实现了,因为我已耗不起了。这要是在中国,我会得到一笔补偿款的。
我在泰国遇到来自新西兰的一家。家中的男的来自苏格兰,我问其为什么不呆在英国,他一摇头说英国不好。我问为什么,他没说,是一脸的一言难尽。可以猜出英国君主立宪制下的专制压迫和龌龊。现在,英国疫情当前,连中国在英国的留学生们戴口罩都被英方制止,这哪还有自由可言?连英女王在议会训话,都还有人行跪拜礼,我是大开眼界。
在民主的泰国,人们要见国王,都得像狗一样爬向他们的君主。
而中国政府正全力以赴发展生产,其发展的速度无任何其它国家能比。经济的发展造福于民,应该得到歌颂和称赞。即使谈到这不尽人意的一党专制,我要说,这一党专制下的问题一点都不比那些民主国家里的荒谬事荒谬。那些民主国家的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充满黑暗、腐败和封建残余。
此篇寄给相关地的议员和中国大使馆。我授权中国政府在反击来自这些表面上道貌岸然的所谓民主国家的围攻中,可以利用本文中的事实回击对手。
评:我在本篇里提到的就是这种情况。这警察也没什么公正,看到一方的车受损严重,而另一方没什么大碍,于是就搞个平衡,大家均摊。我有时在想,这不不比中国好到哪里去。
法庭当然是讲理的地方。可以很多时候也是没有公平的。 举个例子:
1. 你把到你家抢东西的持枪黑人枪杀了。 如果黑人社区,或者BLM来闹,检察官DA还是会起诉你的。没有啥大惊小怪,就是要平息黑人的怨气。
2. 嫌疑犯被起诉了,还有陪审员呢。 如果12个陪审员中的一个认为他可怜,嫌疑犯就自由了。
每个制度都有每个制度的缺陷。
评:人活一口气,这已不是1000刀的问题,而是要为捍卫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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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大老板还缺着1000刀,瞧你这出气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