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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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咪,雷锋,和A-

(2026-07-03 13:26:46) 下一个

2026年在东北旅行,和一位男子聊天。

他问:“去了美国,住上几个月,英文是不是自然就过关了?天天听美国人讲话,不就学会了吗?”

我愣了一下,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如果时间真有这么神奇,那近四十年前的我,也不会被英文折腾得那么狼狈了。

1987年,我刚到美国时,英文差得一塌糊涂。说话是用几个单词东拼西凑,再加上一堆自己胡乱组合的语法,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说的是英文还是"陈氏英语"。美国人居然还能耐着性子和我交流,现在回想起来,他们大概也是一边听,一边猜谜语。

到校补习英文,老师告诫我们,阅读要循序渐进,一篇文章里最好不要超过三个生字。可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一篇文章里,常常只有三个单词认识,其余全靠查字典。一本薄薄的书,硬是读出了"查万卷字典"的感觉。

最让我头疼的还是写作文。每写一篇英文作文,都比上刑还难。没想到,就是在这种跌跌撞撞中,我竟然拿过两次 A-:一次在英文补习班,一次是选修基础英文写作课。

 

第一个A-

那个英语补习学校有近百位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抱着不同的目的:有人希望提高英文后进入正规大学取得学位;有人为了找工作;也有家庭主妇把这里当作学习和消磨时间的地方。虽然目标不同,学校的要求却完全一样,每天都有听、说、读、写四项课程。

一次,写作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生活中的一件小事》。

生活里的事情每天都有,可是要用英文把一件小事写得条理分明、生动有趣,对当时的我却十分困难。贫乏的单词、零碎的语法,让我觉得脑子里的故事像一家货物丰富的商店,却只能摆出一个空荡荡的小摊。

冥思苦想之后,我决定把前一天下午去餐馆打工路上,一只陪伴我同行的猫咪写进作文里。

它是灰色长毛的身体托着一张白脸的肥猫,脖子上戴着一条红色的小牌链,一看就是有人养的家猫,估计是趁主人不注意跑出来散步。它远远看见我,便一路「喵喵」叫着跑到我的脚边。

我笑着对它说:“咪咪,我去打工,您想陪我去吗?要走四十多分钟呢。”

我没有停下脚步,它抬头望着我,竟然真的一路跟了上来。

于是,一人一猫,一边走,一边聊天。

我告诉了它我在中国也养过一只猫,起名陈咪咪。它来到我家时才三个星期大,我们用牛奶把它养大,后来喂它碎鱼、碎肉和米饭。

它特别嘴馋。那时候家里没有冰箱,剩菜剩饭都放在饭桌上。夜里,我常常被它偷吃东西的声音惊醒,大喊一声,它立刻逃得无影无踪。多年后,我把这件事告诉母亲,她吃惊的说:“搞了半天,我们白天吃的饭菜,经常都是被猫舔过的。”

胖猫仿佛听懂了我的话,尾巴高高翘起,轻轻摇着,好像还替自己的同类感到得意。

陈咪咪有一点“艺术天分”。

每次我练小提琴,它都会围着我走来走去。我抓不准节拍,索性跟着它摇头摆尾的节奏拉琴。每次去老师家回课,她都皱着眉头说:

“这是什么节奏?如果乐队里有你,不只是滥竽充数,简直是在搅局。”

终于有一天,老师一边摇头,一边说:“我看你最好去学钢琴吧。”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碰过小提琴。

陈咪咪似乎也明白我把提琴开除了。一天,它竟然咬开琴箱,跳到小提琴上,两只前爪不停拨弄琴弦,像个疯狂的演奏家,直到“啪”的一声,一根琴弦应声而断,它才心满意足摇着尾巴停下来。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了四十多分钟,胖猫一路安静地跟着我,偶尔抬头望望我,仿佛真的听懂了我讲的那些往事。

看到餐馆的后门就在眼前,我蹲下来,轻轻摸摸胖猫的脑袋,指着前面的门说:

“我到了,要进去打工了。你得自己回家啦。”

它低下头,好像思考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轻轻舔了舔我的手,转身沿着来时的路跑去。

望着它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心里忽然觉得暖暖的。

谢谢你,肥猫。因为有你的陪伴,那一天漫长的打工路变得轻松而愉快。也因为你,我在异国他乡,又重新见到了我的陈咪咪。

后来,在美国生活的许多年里,遇到困难、孤独或迷惘的时候,我总会想起那只陪我走了四十多分钟的猫。它什么都没说,却给了我最温暖的鼓励。直到今天,我依然相信,在人生最艰难的时候,一点点善意、一点点陪伴,就足以让人继续走下去。

几天后,老师把作文发了回来。

整篇文章几乎被红笔划满,到处都是语法错误、拼写错误和修改记号。我原以为成绩一定很差,没想到右上角却写着一个大大的 A-

老师的评语是:"你的文章让我非常感动,我一边批改,一边流着眼泪把它读完。"

她还把这篇作文当作范文,在其他班级朗读。

很多年以后,我早已忘记那篇作文里到底犯了多少语法错误,却始终记得那个A-。它让我明白,语言或许会有错误,但真诚不会;词汇可以贫乏,感情却能够跨越语言,抵达人心。

 

第二个A-

后来,我在大学选修了一门英文基础写作课。

第一堂课,老师只简单介绍了课程要求,便让全班学生在二十分钟内完成一篇短文。她说,这样可以了解每位学生目前的英文写作程度。

之后,老师和每个同学谈话。

她拿出我的作文,纸上几乎被红笔勾满,语法、拼写、用词,到处都是修改的痕迹。她看着我,语气很平静地说:

“我的课淘汰率一向很高。以你目前的英文程度,现在退出,我完全能够理解。”

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回答:

“老师,我不想退出。请不要太早放弃我。”

事实证明,她最初的话并没有言过其实。

接下来的一个学期,几乎每一堂课、每一篇作文,对我来说都是一场苦战。

作文发回来,总是满纸红字,大红灯笼高高挂。老师毫不留情地左删右改,几乎没有一句完整保留下来。

每次上课,她会发给每位同学一篇不同的文章,内容包罗万象:历史、科技、政治、医学、文学……读完以后,必须立即写出评论、分析和心得。

对美国同学来说,这只是普通练习;而对我来说,却像一边查字典、一边猜意思,再硬着头皮把想法写出来。很多时候,文章都没有完全读懂,却已经到了交卷时间。

学期快结束时,我的平均成绩只有C+。

老师告诉我:

“如果最后一篇作文拿不到B+,你这门课就算没有通过。”

期末考试终于到了。只有四十五分钟,题目只有一句话:

《谁是你心中的英雄?》

美国同学看到题目,几乎都露出了轻松的笑容,很快便挥笔疾书。我猜,他们写的大概是美国历史人物、政治领袖、体育明星,或者自己熟悉的英雄人物。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许多中国历史和现代人物。可是,我不知道美国老师会怎样理解他们,更何况,有些人物的故事,我连用中文都未必说得清楚,更别说用英文了。

就在发愁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名字突然跳进我的脑海——雷锋。

我这一代中国人,几乎都是听着雷锋的故事长大的。

我记得他贫苦的童年,记得他参军以后严守纪律、助人为乐、生活俭朴,也记得他默默做了无数好事,从不留下姓名。小时候,学校教育我们“向雷锋学习”,写过不少关于活学活用雷锋精神的作文。

我忽然想起,多年前曾在一本《读者文摘》上看到一篇文章,提到雷锋精神受到美国西点军校的关注。我心想,如果真是这样,也许美国老师能够理解我为什么选择他。

于是,我没有华丽的英文词汇,也不会复杂的句型,只是把自己童年所认识的那个雷锋,认真、诚实地写了下来。

我写他的袜子补了又补,衣服缝了又缝;写他把有限的工资帮助比自己更困难的人;写他做了无数好事,却从不求回报;写全国人民学习雷锋精神,直到今天,他仍然是许多人心中的榜样。

文章最后,我写道:雷锋虽然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的精神仍然活着。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却做了许多不平凡的事情。因此,他不仅是中国人民心中的英雄,也是我心中的英雄。

写完最后一句,我放下笔,心里反而轻松了。至于能拿多少分,我一点把握也没有。

考试成绩公布的时候,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的成绩竟然是A-。

老师在评语中写道:

“人物和精神十分感人。希望继续加强语法和词汇。”

看到这句话,我忽然想起第一次拿到A-时,那篇关于肥猫的作文。

两次A-,老师都毫不客气地指出了我的语法错误,却也都肯定了我想表达的内容。

那时候我开始慢慢明白,无论写作英文还是中文,词汇是搭建房子的砖瓦,语法是支撑房屋的结构。真正赋予一篇文章生命的,是一个人如何用自己的心去观察世界、理解他人、感受生活,再把这些真实的感受化成文字。

当文字能够触动别人时,它便不只是文字。它可以成为一种思想,一首歌,一幅画;也可以在别人心里点亮一盏灯,同时照亮自己未来要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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