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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妇女享有堕胎权是一种倒退

(2022-05-11 08:36:30) 下一个

最近新闻说,美最高法一些保守派法官想推翻堕胎权,引起了美国许多女性的示威与抗议,她们的口号是“ 身体是我自己的”,加拿大总理美最高院法官的做法也表示异议,支持妇女有堕胎的权利。

所谓保守派法官,通常指的是思想比较传统,由于美国是个传统基督教国家,所以指的是这些法官比较倾向于宗教传统。

基督教原来是禁止堕胎的,这也许源自于天主教,圣经里没有关于禁止堕胎的或者谈到堕胎的段落,推断过去,应该是早先神父和教堂的传统禁忌。

许多基督徒都反对堕胎,可能就是居于教会的传统。

美国联邦这个允许妇女堕胎已经实行了七十年了,已被美国民众认可并认为堕胎是妇女应用的权利,也是一种人性进步的表现,不知几个保守派法官为何想推翻它?

不允许堕胎的法律,是不人道的; 现实生活中,比如年轻妇女不幸被流氓强奸怀孕了,自己不想要孩子却被丈夫霸王硬上功怀孕了,或者B超等仪器检查肚子里的胎儿有重大残疾,那么这种情况下堕胎是合理而且符合人道的,如果不允许堕胎,处在这种情况下的妇女的人未来命运很可能是悲催的。不想生孩子的妇女不得不违反自己的意愿,不得不生下残疾孩子的母亲不得不在余生将自己的精力放在护理自己的孩子身上 ,这种孩子也给社会带来沉重负担。

从常识而言,合理的堕胎应该是允许的,也是人道的,然而却有些保守人士打着宗教的大旗来宣扬一些荒谬的理论。

中世纪的黑暗就是宗教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只有教义,却无人类自己。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强调了人本身,人类是第一位的,才将人类从宗教的枷锁中解救出来。而美国没有经过类似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相比欧洲,许多基督徒思想上更趋于保守。

在尊重代表宇宙神秘力量的上帝前提下 ,人类毫无疑问自身是第一位的,人类只有尊重人自身,才会尊重动物,尊重这个世界,那些反对堕胎权的保守人士想让人们穿越回中世纪宗教黑暗时期?何况,圣经中并无关于堕胎的论述。

违反人道主义的法律为恶法,尽管世俗法律有可能程序正当,在世俗法之上还有一个万法之法,这就是符合人道主义的康德所说的人们心中的道德律,或者说是上帝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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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27)
评论
x潇潇 回复 悄悄话 "不允许堕胎的法律,是不人道的" 对!
禁止堕胎是侵犯女人人权。一个女人有权利决定自己身体的割舍、生育养育的负担。
炎黄2008 回复 悄悄话 只要到油管上看看堕胎的video,就会知道把胎儿的肢体剪碎、把胎儿的头用钳子夹碎是多么血腥!
CTPCW 回复 悄悄话 要不要堕胎应该由女性自己和她的医生决定,而不能让政府决定,不管是联邦政府还是州政府,都不该介入这个事情。
CTPCW 回复 悄悄话 同意作者的观点。
not4any 回复 悄悄话 对于同性恋,如果是天生的心理生理缺陷,理性的社会应该给与尊重,如果是道德败坏,应该从法律上给与制止。推崇和打压都是引起社会分裂的两个极端。
林向田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mikecwu' 的评论 : "美国目前两党都觉得需要在自己党内争取极端分子才能使得他们当选,因此共和党走一个极端:推崇宗教,反对堕胎;民主党走另外一个极端:推崇同性恋。两者对美国社会都非常有害。" +100
我心依旧2008 回复 悄悄话 谢谢各位的赞同和评论!无论世俗的任何事,首先记住我们本身是人类,人类的心中固有的道德率可以说就是上帝之光的体现。
hanling_1965 回复 悄悄话 同意作者的观点。
dong140 回复 悄悄话 好文。希望那些贊成剝奪婦女權利的人,自覺讓自己家裡的女人裹上小腳,出門時蒙上頭面,不去上學,向穆斯林學習
花刺猬 回复 悄悄话 不好意思,少打了可以
花刺猬 回复 悄悄话 妇女应该杀死自己子宫里已经有了心跳,生命,甚至流产出来也能存活的胎儿!这和妇女杀死自己已经生产的小孩有什么区别?
luck86 回复 悄悄话 说得好,妇女应该享有堕胎的权利。
注册很麻烦 回复 悄悄话 生育是自愿的,应该由生育者自己决定
not4any 回复 悄悄话 其实文章作者已经写得清楚高法要通过的是什么,也许看文章的人没看懂?推翻高法的堕胎权 = 各州可自行立法 = 反对堕胎的州立法禁止堕胎。
很难懂吗?那些反对堕胎的人不懂吗?高法要通过的是什么那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不明白的是,如此简单的结果,反对堕胎的人应该弹冠相庆,为何还躲躲闪闪,顾左右而言他呢?不自信吗?
TexasIns02 回复 悄悄话 黄皮川粉们就是一群老loser,自己偷渡到美国,还不希望其他华人来美国,这群人距离坟墓不远了。
playnice 回复 悄悄话 拜托先查查事实是什么。这件事不应该由联邦法院决定。美国宪法的规定。
青字 回复 悄悄话 写文章的人根本没搞清楚高法要通过的是什么。不是取消妇女堕胎的权利!是说这个权利联邦政府没有。州政府有。
mikecwu 回复 悄悄话 教会的规矩,都是宗教领导人士自己定的,然后号称是“上帝的旨意”。宗教的反对堕胎和反对避孕,都是教会为了增加未来教徒数量,增加教会实力而制定的规矩。美国政客选择支持宗教狂热分子,也是为了争取他们的选票。至于女性的利益,不能自由堕胎给社会未来造成的危害,不在政客考虑的范围之内,因为他们任期就4年。

美国目前两党都觉得需要在自己党内争取极端分子才能使得他们当选,因此共和党走一个极端:推崇宗教,反对堕胎;民主党走另外一个极端:推崇同性恋。两者对美国社会都非常有害。

禁止堕胎不能一刀切,强奸,胎儿缺陷等都不能堕胎就不对了。健康,婚姻稳定的妇女怀孕了,因为懒惰或者为了不影响赚钱而选择堕胎确实不应该,这需要通过教育来改善。未婚少女,单亲妈妈,吸毒乱交等情况,生下来会进入很差的环境,母亲实在不想要,政府如果干涉,不让堕胎,那你给钱向孕妇买下这个婴儿如何?好比一个病人进了医院,成了植物人,需要靠管子维持。然后没人付钱,拖下去医院只能拔掉管子了。你可以强迫医院要医院自己买单,否则把医院的人都关监狱。那么这样下去以后没人愿意开医院了。

堕胎自由取消后,很多女人可能就会选择躺平:不和男性交往,一辈子单身,我不怀孕总可以了吧?这样对谁好?
BananaeEggs 回复 悄悄话 胎兒有生命的潛力(potential for life),這和生命(life)本身是不同的。
not4any 回复 悄悄话 马克思说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美国的大法官们打算延伸开去,必须包括解放胎儿,但不包括解放育龄妇女。
一个没有惊艳的老树 回复 悄悄话 同意
lwei 回复 悄悄话 和猪党的福利变性,同厕,一样,前者更恶心
大号蚂蚁 回复 悄悄话 母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好先进。
西岸-影 回复 悄悄话 给楼下,
胎儿是个生命,但不是人的生命,也不是婴儿的生命。
你在生活中吃的很多东西都属于生命的范畴。
将胎儿认为是婴儿是无知的表现,出生以前都不算是婴儿。一个作为人的婴儿是能够独立呼吸的。
人类社会发展文明的目的就是给人类更多的选择权,而不是限制选择权。而一个不希望发生的怀孕的处理是关于选择权的问题,更是宪法权利平等的问题,所以才把堕胎权以第14修正案作为法理基础。
第一代移民 回复 悄悄话 要不要堕胎应该由女性自己和她的医生决定,而不能让政府决定,不管是联邦政府还是州政府,都不该介入这个事情。
大荣确 回复 悄悄话 最高法院的判决是让各州决定是否允许堕胎,而不是推翻堕胎权。美国的宪法本身不涉及堕胎权,宪法没有规定的权力应当由各州决定。以前的判例是违宪的。
ahhhh 回复 悄悄话 有多少堕胎是因为强奸,乱伦,或者疾病?如果用你的逻辑,用小概率事件来否定大概率事件,那么比如新冠疫苗就不能推广,更不能强制。因为疫苗有副作用,会引起死亡。
反对堕胎,不是什么宗教原因。而是胎儿是一个生命,不是你的内脏。胎儿有自己的器官,有自己的DNA。
认定胎儿是独立的生命,是基于科学,而不是什么中世纪的条款。
BTW,中世纪跟现在没那么大区别。Witch hunt现在还在,给人套个Witch 的帽子,比如黑暗,保守,字母表phobic,就可以放在火上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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