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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本善还是本恶的认知差异是中西社会文化的分水岭

(2017-12-23 20:25:34) 下一个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的观点大部分中国人不一定认同,但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确实把它奉为立国之本。孔孟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善的,但由于后天环境的影响,差别会变得越来越大,假如沒有适当教导,人的善良本性就可能向坏处发展,抑恶扬善是历代社会的主流,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勇成为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标准。
西方基督教认为世人都是罪人, 亦即性本恶。在伊甸园里我们的祖先亚当、夏娃受诱惑偷吃 “禁果”,违背了上帝与人的约定,人类从此被赶出伊甸园。人类偷吃智慧果后能自己判断所谓的善恶, 从此和上帝断了联系,人一生下来,在上帝面前就是一个“罪人”。这“罪”可追溯到人类祖先,故称为“原罪”。人类在被逐出伊甸园后,腐败堕落, 有几次遭到上帝惩罚,其中诺阿方舟就是这个故事。人是不可能救赎自己的,后来上帝派出儿子耶稣基督传教,按照圣经教义,人只有信奉基督, 才能获得重生,这就是所谓的因信称义,因信得生。欧洲在中世纪之后的基督教只是在政治上的力量被消灭,它仍以宗教文化的现状发挥巨大影响,以基督教义为基础的法律来约束成为西方社会的主流。

中国的儒家文化,西方的基督文化就在这里开始踏上了不同的发展轨道。
首先中国人强调以道德约束自己和家人。儒家克己复礼, 吾日三省吾身来约束自己,提升自己;而基督徒需要天天向上帝祷告,忏悔, 求上帝饶恕自己的罪孽, 引领自己成为上帝的荣耀。儒家要求严以律己, 宽以待人, 这个甚至延伸至要求家里人也这样,不少老婆抱怨老公对外人很好,对家人很苛刻,有些人打骂老婆孩子可能也是以此为出发点的,共产党要求官员管束自己老婆孩子,也是基于此。大义灭亲在中国是个美德, 家族里的成员有光宗耀祖的责任,攀比其实是中国上进的重要动力。一般家庭会为有家人犯罪而蒙羞,社会上对道德的监督压力山大,家属都会成众矢之的;在西方,基督教认为孩子是上帝让你代管的财产,妇女甚至都没有堕胎的权利。到了天堂,没有老婆孩子等家庭关系,信徒只有兄弟姐妹的关系,个人为自己负责,法律监督一切。没有大义灭亲的道德约束,父母和律师尽可竭力为孩子的罪行辩护。西方没有祠堂, 不必光宗耀祖,活着是为荣耀上帝。 
其次,中国重视道德模范的作用,塑造好人,圣人、楷模。宣扬善成为社会舆论主题,所谓“看主流”,新闻报道要三七开,不能有太多负面报道。历史上有很多仁义礼智信, 忠孝廉耻勇的模范生, 各地的牌坊都是历史见证,有些模范可以成仙,进庙宇, 接受香火膜拜,现代共产党也有很多模范, 典型。中国的文化重视审视和控制自身精神,中国的佛教和道教都是认为个人可以通过修炼成为菩萨神仙的。西方社会基本没有这个文化, 基督教明确教诲不可膜拜偶像, 一切以基督教义为准,活着是为了荣耀上帝, 在西方世界, 你看不到报纸广播有学习模范的号召,普通百姓没有太多的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勇的道德负担,只有冷冰冰的法律的保护或制裁。即使是商业信用, 中国更多的 以道德衡量,而西方是以冷冰冰的分数来表示, 与道德几乎无关。
第三,政治上,中国也是强调以德治国。中国人在道德上要求君主以仁要求自己,如果君主不仁, 百姓可以不义, 皇帝可以轮流做, 不象日本天皇是神,可以世代继承。历代皇帝都要宣扬皇恩浩荡, 有时皇帝都被迫发罪己诏, 改朝换代时都得有讨伐檄文, 历数无道昏君的不德, 不仁。现代共产党也很在意其在道德上的合法性,极力宣扬国家取得的成绩,维护领导人的形象,很多高官墙上挂的厚德载物就是明证。有人说文化大革命砸了孔家店,儒家在中国没有传承了,实际上是错了,儒家的思想根深蒂固,特别是文学作品 , 没有几代人的焚书坑儒是灭不了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斯大林眼里是人造黄油, 不是真正的黄油。中共的信仰是共产主义,但是骨子里还是传统的家长制,虽然已不是世袭的封建制度。实际上, 人类大同, 天下为公的理念和中央集权的实践并不矛盾。儒家要求严以待己, 宽以待人在国家层面也得到反应,当官的基本上还是父母官而不是人民的公仆,政府对人民很苛刻, 对别国却很友善。
然而,在中国,各种模范的后面,正所谓盛名之下, 其实难副,在现今资讯发达的时代,道德模范已很难树立, 更不用说的恶意诋毁了, 譬如近年雷锋,董存瑞, 刘胡兰等中国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在网上流传着不同的故事。古人也承认人无完人,孔子的“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为亲者讳”,就是不把尊者,贤者,亲者”的丑事,缺点,恶事张扬出去,即为尊者,贤者,亲者避讳某些事,隐讳他们的不足。很难想象中国社会任由媒体曝光社会名流政府高官丑闻的后果。可以说中国人比较虚伪,中国人在孩提时代就被压上了高大上的道德枷锁,听话是最被推崇的好品德,中国小孩早早地戴上面具。

相反,西方文化承认人性的恶的方面,不相信道德模范,不相信有圣人。耶穌和妓女的故事尽可说明这个问题,耶稣说:“你们当中谁没有罪,谁就先用石头砸她吧”,结果无人敢扔石头。看看如今美国现状:克林顿让女生吃香蕉,川普抓波斯猫,老布什总统的咸猪手,从国会议员,联邦法官,到好莱坞编导,性丑闻充满新闻,耶稣真是永远正确。西方正视人性的恶,正因为每个人都是有罪的,所以谁都不能相信,从社会管理运作上来讲,不能把所有的权力交给某几个人, 由此建立三权分立的现代民主制度, 彼此独立,互相监督,牵制,求得平衡, 避免独裁暴君的出现。在法律层面,从一开始就限制这种恶,进而还要不停地对其中的疏漏错误开展反思,于是西方会有当事人命名的法案,比如Megan's Law。应该说,法律是不能代替道德的,法律总是偏向强势阶级的利益, 道德是约束统治阶级的有效手段。顺便提一下,西方文化里仁义孝几乎没有概念,忠在政治上也没有市场的。

应该说, 这种中西文化差异也不是绝对的,近年来中国已不提倡大义灭亲,亲人律师可以为犯人尽力辩护,依法治国已成共识。中国近年的现代化,城市化正快速解除以宗族为单位的农村传统,光宗耀祖正在淡漠。而西方的年轻一代对基督教已很淡薄,没有了基本的道德约束,同性恋等基督教明令禁止的文化正摧毁传统的家庭观念。总之中西都面临转型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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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不言有罪 回复 悄悄话 人之本性,非善非恶,亦善亦恶。
今留 回复 悄悄话 人性本善或恶,是后人的理论。但是,看看每个baby,都是无辜的,不能够以善或恶去戴上帽子。我的意見是:不要跳入宗教家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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