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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安省陪审员选拔

(2017-08-24 18:16:59) 下一个

安省陪审员选拔

 

 注: 陪审员选拔程序相当繁琐,如实记录容易导致叙述的单调,甚至乏味;但于我而言,探究“程序”本身就是一种乐趣,所以我还是想尽可能去复原“程序”,而不添加“人物心理心情”描写,以达到“窥一斑而见全豹”的目的,借此了解庞大复杂的法律体系。

第一次收到司法部的信还是在去年的5月,当初看到信封上“司法部”字样觉得很是奇怪,打开才明白原来是为了陪审员选拔的。信中除了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外还对陪审员制度作了若干说明:比如这属于公民必尽之义务,如不能前往得向法官说明理由,只有当获得法官豁免时才可以不去,否则会被罚款最高至5000加元或最高6个月的监禁或前两项。

作为人生第一次经历,带着诚惶诚恐的心情当天就填了问卷调查表格并投进邮箱。第二天在公司里一打听,原来很多人都曾收到过这信,但只有一人后来又被传去,不过那同事让家庭医生开了张疾病证明从而获得豁免资格,所以她对再后来的程序也一无所知。

一等一年有余,今年6月我收到了司法部的第二次来信,这次是传票,通知在2014年11月25日周二上午9点去指定法院报到,参加下一轮的陪审员面试选拔。

第一天:热身,从150到140

(2014年11月25日 周二)

第一天早上九点,准时到达指定法院,法院大楼是座现代化7层大楼,外围停靠着大小各类警车,巨大的停车场中靠近大楼的停车位全是有号码的预留位置,后来才明白这些车位是给最终被选定的陪审员们的。进楼得经过安检。

每个楼层都设有10个左右大小不同的法庭,每个法庭门口都设有指示灯,灯暗着的说明当天空闲着;灯亮着的法庭说明里面正在办案,而且门口都会表明案件类型以及法官名字。所有法庭大门都不上锁,门口都贴着英法双语标识牌以及供盲人用的点字文,告诉大家根据法律公民有权进入法庭旁听案审,另外还写着注意事项,比如不可拍照,摄影等。楼里随处可见制服人员,有警察,有律师,还有法官。法官与律师都身着黑色法袍,差别好像在于领口处的打结。

进楼后经过咨询找到了专门的陪审员候选人大厅,没多久大厅里聚集了三四百人。

后来知道一个案件需要12名陪审员,省级司法部从大数据库中随机抽出一定数量18岁以上公民作为未来陪审员候选,并发出问卷调查,也就是我去年收到的第一封信,然后根据某个具体案子的审判地点及案件大小再从这些候选人中随机抽出150-300名去指定地点面试,这也就是我收到的第二封信。所以第一天在陪审员候选人大厅等待的三四百人人其实是为了几个不同案子而被随机选中来面试的。

工作人员根据我们的信件号码给我们分了组,然后核对姓名地址以及职业,完后让我们入座等待进一步的指示。如果传票上的职业比较笼统的话,比如经理,技术员或销售员等,他们就会再具体询问所从事的行业,公司等。同时他们还会和我们确认是否一个星期对我们来说没有问题?要是有问题的话,比如身体状况不允许,家庭经济问题,学业或工作等问题,那就要进行书面理由申诉,由法官来决定你是否可以被豁免这个义务。

在我所在的候选人组群里共有150人,大约有十来人估计是有备而来,他们马上递交了书面申请,另外还有几个当场写了申请。工作人员马上把这些申请交给法官办公室,等待法官回复。两三个小时左右,150名候选人身份被确认完毕,工作人员便宣告当天工作结束,并要大家第二天下午再来。递交豁免申请的十来个人中有三四个人没有被法官批准,因为他们的理由仅仅是工作繁忙。第一天,剩下140人左右,没办法,又得向公司请假一天了。

第二天:小试牛刀,从140到80

(2014年11月26日 周三)

第二天下午我们如约到达陪审员大厅,又等了几个小时,然后通知可以去法庭上见法官了。在法庭上,不仅有法官,而且两位原告律师,两位被告律师和一位被告人都在,此外还有法官助理,法庭报告记录员,法院工作人员等。

等我们140人在旁听席位入座后,法官开始简要陈述这个案件概要:这个案子是关于可卡因走私案。被告人是牙买加裔加拿大,她被控从加勒比海国家千尼达偷运毒品进加拿大,在多伦多国际机场被截获。然后法官介绍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也告诉我们关于陪审员选拔的程序。

介绍完毕,法官询问我们是否有谁因利益冲突需要避嫌时,有位女子举手示意,法院工作人员便引导她上前,站在陈述席说明理由:她说自己和一位被告律师是高中同学。法官随即询问原告律师是否介意这个关系?原告律师认为这层关系不构成利益冲突,因此这个女子又返回到我们陪审员候选人队伍中。然后法官询问我们当中是否谁有听力问题或语言障碍问题,比如语言理解能力有限等,三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就依次上前,向法官说明自己听力不太好,听起来有些费劲或听不清。法官当庭豁免了他们的义务,他们马上离庭。

接着法官就宣布选拔开始:这一轮是从现在剩下的人中随机选出80人。法官助理把记录有我们的号码和名字的卡片放进一个抽奖箱中,然后摇动箱子把手,把所有卡片都打乱。她从箱子中随意抽出一张卡片,被抽中者就上前到陪审员席位前站着等待,每满20人作为一组, 工作人员随即把他们带出法庭,到专门的房间交代第二天的事项。而法庭内则继续进行第二组20个人的抽取。这样一共四组80个人的候选人被抽出来了。我是在第二组时被抽中的。

下一轮就是以这4组为顺序,从80人中选出14名为此案陪审员,其中2名为替补人员。而根据法官前面的介绍,这个最终选拔是由被告律师提问方式进行,就一个问题,80个人一个一个进场,相同的问题问所有的人。

那没被抽奖抽中的另外60多人呢?有趣的是没被抽中的他们也不能高兴得太早,以为就此可以不用再向公司请假了。第三天他们还得来法院报到,以确定是否其他案件需要从他们当中选拔陪审员。

第三天:中啦,从80到14

(2014年11月27日 周四)

第三天上午我们准时到达,由于法院人手不够,选拔工作进展缓慢。到了下午,终于轮到我们第二组20个人进入陪审员等候室,法院工作人员核对了我们带有照片的证件,以确认实属本人。我们列队等候在法庭的陪审员入口处,挨到自己时才可进入法庭,每次也只能进入1名。

我进法庭时,此案的法官律师等全班人马都在,另外有四个人已在陪审员席位就座,根据面孔其中三位是从第一组20人中选出,第四位是我们第二组选出的。法官向我解释了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完毕后,我就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走到证人席。法官助理问我要用向圣书“宣誓”(sworn)方式还是用向法院“确认”(affirmed)的方式。我选择“确认”方式。她就读了确认的内容,大意是你是否确认自己在法庭上说的都是真实的,我作了肯定回答:“确认”(affirmed)。

紧接着,被告律师问了一个问题,问题很长,而且用的都是法律术语。律师的问题大概是这样的:“法官告诉我们,在审理案件时,我们不应该有偏见(关于“偏见”,他连续用了三个词prejudice, bias, and partiality)。考虑到被告人是个有牙买加背景的黑人妇女,这个信息是否会影响你的判断而带有任何偏见(他又再一次用了那三个同义词)?”这个问题并不是由被告律师单方面决定的,而是由双方律师协商同意拟定的。面对被告律师我作了否定回答,并说明自己会根据事实而不是背景来作判断。

我回答好后,法官示意我看着陪审员席。第三和第四位陪审员交头接耳了一番,其中一人说“可以接受” (Acceptable),然后我被引导下了证人席并被带到陪审员包厢(box)前面。法官助理指示我看着被告人,也叫被告人看着我,然后助理先问原告律师,原告律师说“满意” (content),接着被告律师也说“满意”, 我就被引导进入陪审员包厢,在第四位陪审员旁就座。

法官接着给了我下一步指示,要我和邻座的第四位陪审员一起来评判下一位,也就是根据下一位即将进入法庭被提问的候选人的表现作出“可以接受”还是“不可接受”(Non-acceptable)的回答,以选出第六位最终陪审员。法官指点好以后,法官助理又让我站起来向法院“确认”(affirmed)我会作为陪审员说实话。我“确认”之后,助理马上发给我陪审员证,此时此刻我便正式上岗成为此案的第5位陪审员。

下一个候选人进来了,又重复了刚才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一切程序。在候选人回答好被告律师问题后,这次轮到我和第四位陪审员低声商量了一下,并说“可以接受”。这次法官助理先问被告律师意见(前面我被选拔时先是由原告律师表示满意与否的。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轮流先表态,以示公正),被告律师说“不满意”(Challenge),候选人马上离庭。

接下来又进来一位候选人,回答被告律师的同样问题,第四位陪审员和第五位的我也表示“可以接受”,而这次是又轮到原告律师先表态“满意”与否。谢天谢地,原告律师表示“满意”,而被告律师也“满意”,然后此候选人便被带到我的旁边入座,法官像刚才对我一样又对他说明了接下来的工作:即作为第六位陪审员和我这个大前辈第五位陪审员一起选拔第七位陪审员,当然那位未来的第七也得由被告和原告的律师都“满意”接受。

程序公正也带来了程序冗长,每一位陪审员的产生都得经过一遍又一遍的程序重复,结果一天下来才选出10位陪审员。明天上午(第四天)还得继续。

最后一轮要成为14名陪审员中的一名,必须要有三方同意,即先前入选的两个陪审员,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候选人就得离庭,也就完成了他的义务。陪审员主要是根据候选人对被告律师问题的回答来作出“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的判断。

一般来说,我们陪审员会接受大部分候选人,但是我们也“不接受”个别候选人。比如候选人似乎听不懂被告律师的问题,要律师再重复一遍,或者候选人对律师的问题没有作出确定的回答,而是模棱两可,这次有几个人因回答“我不太确定”,结果就被前两位陪审员“不接受”。一旦陪审员一说“不可接受”,候选人就马上离庭,律师们没有机会表态。

大部分候选人离庭是由于被告律师或原告律师不满意。我发现律师们对候选人作了很多笔记。从我们的陪审员候选人代码来看,他们能大致知道我们所从事的职业。另外,后来想想,如果不想再被选中的话,就可以在回答问题时故意显示出自己的歧视意识,这样就一定会马上回家的。

第四天:最后调整,12人名单出炉

(2014年11月28日 周五)

第四天上午,继续进行陪审员选拔,又再选出了4位陪审员。现在一共有14位陪审员,最后选出的是两位替补陪审员。在案件审理开始之前,法官再次和我们确认是否我们能够保证7天时间(这是法官与律师们的预估天数),出席担当陪审员的职责。这时第11位陪审员申明自己开了个公司,工作繁忙而且事事都得由他作决定。法官当场豁免了他的义务,允许他离庭,随即让第13位替补陪审员坐入他的位置。在确认没有替补需要后,法官也允许了第14位陪审员离庭回家。(其实在第一天报到时,那位第11位陪审员曾经书面申请豁免,那天法官没有批准,没想到他后来居然每次都被选中,直至最后)。

通过3天半的选拔,从150人最后选出我们12位陪审员,又再一次被要求“宣誓”或“确认”,然后法官宣布下午马上开庭审理。(补充一下,那位被告律师的高中女同学也在12人名单中)。

 

《陪审员经历:毒品小案庭审实录》 (2020-10-14 19: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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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土豆-禾苗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xiaosai' 的评论 : “所谓希望,不过是命运”,哈哈哈,:))
xiaosai 回复 悄悄话 谢分享。我的回执,上个月刚寄回去了,不知道啥时候会“中奖” LOL
土豆-禾苗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neowangkkk' 的评论 : 《感谢分享!面试选拔的环节貌似主观,但观其形听其言,实际上是有科学性的》

谢谢kkk的留言。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我不怎么想用“科学性”这词儿。你看咱们华夏国各种文件,充满了“科学”一词,比如“唯物主义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唯一科学的历史观”……

我觉得很多人文世界条条杠杠的设计,主要还是出自于“当事者”的一种偶然的“感悟”,以及TA的执行手腕……咱们邓以后的每届领导人,都是吧“科学”放在第一位的。

至于我经历的这个陪审员选拔过程,我觉得它是最大限度地让被告获得满足:看,所有的陪审员都是你自己(和你的律师)亲自过目选出的,到时候被判有罪可不要大声喊冤哦~~
土豆-禾苗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四姑娘山' 的评论 : 《1, 民意可控可引导,泛民主的民意是愚昧的同义词。2, 精英的自我修养高,有适当压制自我欲望膨胀的调节机制。现在的美国这两条都很弱了。》 100%同意你说的两点。

关于第一点,想起以前学的罗马史,忘了具体哪个皇帝,把罗马公民权赋予了境内所有民族……我们当初学的时候是把这作为一种“进步”来学的,后来看到了很多反对意见,那个日本太太写的《罗马故事》中也认为那种“平权”是一个错误,它使“蛮族”们失去了内在的自我进步的动力。

关于第二点,我认为这点比第一点更重要。如果现在(美国)真的出现一位“自我修养高,能适当压制自我欲望膨胀”的精英的话,民众还是会愿意跟着TA的……2016年大家选川普,或许就是一种自发的苦肉计,为了唤起各党派中精英们的“反思”。一切需要时间啊,大不了2020开始再苦肉计4年,反正川普再坏也只不过坏成这样,但现在那几个民主党头头们的坏则有点深不可测的味道。
土豆-禾苗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思韵如蓝' 的评论 : 《Something is not quite right,这种感觉困扰我很久了。法律的无限繁复,税务的无限繁复,都是打着希求更大公正的幌子,所有规则向利益集团倾斜...》

思韵这段正好补充了我还没写的一些想法。我现在越来越感觉到美利坚合众国会因为其精英们的“自私的自由”而出现豪华式塌陷;相比对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则会因为其精英们(或全体民众吧)自觉自愿的被管束、而继续万寿无疆。
土豆-禾苗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黑贝王妃' 的评论 : 一般来讲,知识分子是不会被选上的, :))
黑贝王妃 回复 悄悄话 过五关斩六将把土豆选上了,思韵落选,不会是个错误吧:)你说他们会不会后悔?哈哈!
等着你写写经历,一定有意思!
四姑娘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民主能办好有两个苛刻的条件:1, 民意可控可引导,泛民主的民意是愚昧的同义词。2, 精英的自我修养高,有适当压制自我欲望膨胀的调节机制。

现在的美国这两条都很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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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问题是这样一套漫长程序的参与者中,律师法官等是经济获益者,是在按小时算价钱的上班;而其他陪审员是“义务”。我一直觉得,“民主制”从古希腊发展到现在,不知不觉之中精英们越来越设计出一套符合他们利益的体系,越来越缺失了为了维护体系所需的一种“奉献精神”以及诚实的品性。
neowangkkk 回复 悄悄话 感谢分享!面试选拔的环节貌似主观,但观其形听其言,实际上是有科学性的。比如,在回答是否有偏见的问题上略有迟疑或者表情有疑惑,都是可以被观察到的。
思韵如蓝 回复 悄悄话 土豆,你的文风像我的父亲。我爸爸的文字里从来没有我这样的发散式思绪飞扬,总是忠实地记录。看了你给林老师的回复,我理解了你的“历史记录”的意义。法官律师vs.陪审,你对现代精英的评价我一千个跺脚赞成。Something is not quite right,这种感觉困扰我很久了。法律的无限繁复,税务的无限繁复,都是打着希求更大公正的幌子,所有规则向利益集团倾斜...
土豆-禾苗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五湖以北' 的评论 : 五湖兄感恩节快乐。“(物理性)记录”是我的一个良好习惯,拍片前,得和导演摄影师沟通各种运镜、以及所有演员的进出路线,这个工作方法有些“不好玩”,但能够保证大家万无一失。如果和黑泽明王家卫这类导演玩,就不能这套方法了…… :))
土豆-禾苗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林向田' 的评论 : “这样复杂的筛选过程,成本是很大的”

对!!问题是这样一套漫长程序的参与者中,律师法官等是经济获益者,是在按小时算价钱的上班;而其他陪审员是“义务”。我一直觉得,“民主制”从古希腊发展到现在,不知不觉之中精英们越来越设计出一套符合他们利益的体系,越来越缺失了为了维护体系所需的一种“奉献精神”以及诚实的品性。

或许这也是美国2016/2020大选中,为什么大家会宁可选“流氓色棍”川普、而不选精英的原因吧……一种互拆台脚横竖横的行为。
五湖以北 回复 悄悄话 老兄记得很清楚呀,当年在影视圈是不是做过场记 :))
林向田 回复 悄悄话 这样复杂的筛选过程,成本是很大的。
四姑娘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你的黑人朋友啥都懂,太厉害了,比中国人更感性,比德国人更理智,比美国人更傲慢,比法国人更随性。
中国人优胜劣汰的结果,是感性化生存,说好听点的儿是懂得生活的艺术,说难听点儿是脑缺。
土豆-禾苗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四姑娘山' 的评论 : 这篇是4300字,下一篇《庭审记录》是6200字,咋办呀,:((

我一个黑人朋友说:你们华人啊,总在“逃避”对政治、对法律的主动思考/主动设计的现实游戏,而直接跳到一个梦幻般地信奉“来自天神的最高级的审判”的层面……结果,最终,等来的往往是不断变换形式的“暴力”!

如果你不同意这个黑人的说法,我可以帮你去抽他去,:))
感恩节快乐!!
四姑娘山 回复 悄悄话 太长,太理性,不如思韵写得好看。
土豆-禾苗 回复 悄悄话 https://www.wenxuecity.com/blog/202010/70865/12926.html

昨天读了思韵的《那次,我去当陪审》,想起了我自己2014年11月底的全过程经历。2017年开博时只贴了陪审员选拔过程,过几天准备贴出当时的整个庭审记录。都是一些枯燥乏味的记录。

刚才询问文学城小编能否把以前的文章放到城头,没想到小编马上行动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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