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是中华民国的领土,中华民国从1945年开始一直在台湾行使着主权。大陆也是中华民国的领土,中华民国在大陆曾经行使过主权。按照主权在民的原则,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中华民国的公民,如果中华民国的公民愿意,中华民国有权放弃大陆,毕竟事实上中华民国已经有超过70年没有在大陆行使过主权。
大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49年开始在大陆行使主权。台湾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来没有在台湾行使过主权。台湾也可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只要台湾居民普遍同意,并且大陆居民也愿意接受。
是不是大多数国家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承认中华民国,所以台湾就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不是的,因为主权在民既是中华民国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原则,所以,毫无疑问,台湾的主权属于台湾公民是毋庸置疑的,台湾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主权归属。这在本质上和大陆居民有权携带自己的资产离开大陆成为美国公民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大陆居民离开大陆时因为是个体行为只能将不动产换成了可流动资产,而台湾居民则整体决定自己的不动产,包括各人的私产以及所有居民的公产的管理权委托给一个自己授权的管理人。
很多人认为中华民国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取代,这种看法在大陆是正确的,但在台湾是错误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在台湾,中华民国的主权从1945年开始,从未变更。国家的基本要素:领土、常住人口、政府、与其他国家建立关系的能力,在台湾的中华民国仍然都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