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一批人由于出国离婚率还是挺高的。我从结婚起就从来没有想过离婚。否则我有很多次机会换一个比前夫更优秀的男人。
我出国后前夫带着女儿过来。我的老板也因为我给了他一个postdoc 博士后的职位。我带着他教他做实验室的工作。他英语不好。干了一周坚决不干了。要回去当他的外科医生。
大概我出国五年左右他有了一个女人。不是知识分子。 我其实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理解男人那点需求。可是让我不能容忍的是他把我出国前我们家的所有存款给这个女人在她的家乡城市买了一个房子说是投资。他连收据都没有一张。我亲自去那里要回来一张他付钱的收据。 我才发现男人真的是小头是大头的领导。
因此我坚决要和他离婚。因为我在医学院名气比他大,他经常是以某某人老公的身份被人所知。 因此他不愿意离婚怕丑事败露。坚决要给我一百万求我不要离婚。 我最后离开也没有拿那一百万。 他说存到了我的工商银行账户。 很多年过去我从来没有拿过那笔钱。我们也没有联系。只有女儿研究生毕业他过来我们一家在一起两周。他求我回去说他养着我。我说怎么可能要你养我。
从此我们不再有联系。 去年他突然联系我坚决要离婚。 我说这么大年龄了,他比我大三岁。不离互相能有个照应。他坚决要离。 离婚协议上说我们没有财产纠纷。他住的房子是当初医院分给我的后来买下来的,我出国后换成了他的名字。 他协议中说房子他继续住等他走了产权归我。我说我的那一百万呢?他说你还要钱就没有意思了。我说那是你给我,我们家原来的钱本来就有我的一部分。 他最后答应了。 后来他转钱的时候转了两百万。我问为什么。他说这是你该得的。 我突然觉得对不起他。他和我结婚是我害了他一辈子。如果他找一个平庸一点的女人这辈子会幸福很多。我现在想起来都特别伤心。我们结婚互相害了对方一辈子。
我告诉他我其实不需要他的钱。我留着这些钱就是为了如果有一天他被别的女人骗得倾家荡产了,我不会不管他的。如果不用以后这些钱也会是女儿的。 一日夫妻百日恩大概就应该是这样的吧。
如果哪一天,你想回国居住了,还可能再续前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