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亲人是个痛苦的绝症病人,该不该鼓励他撑下去?
一位医生朋友昨日在朋友圈里发了个微信《如果亲人是个痛苦的绝症病人,该不该鼓励他撑下去?医生是这样决定的。》,并写下了自己的确实感觉----多年以前我遇到一个病人的请求:一个胃癌术后的老人,请求安乐死。其时老人的状况,比我见过的许多病人要好。但不能进食,每日需吗啡镇痛。老人言语不多,有一个很年轻的知己陪护。老人告诉我:不能体面的活着,宁愿尊严的死去。当时我感觉喉头发紧;原来老人以尊严承受着难以承载的痛苦。这位朋友并未表明他对安乐死的看法,因为他是个资深外科医生,他的工作每天都要面对生与死,处于他的位置,这是一个无比艰难的选项。
小时我很崇拜舅舅,他也是一位外科医生,他的大脑总可以在高压下高速运转,作出对病人最有利的治疗方案。小时侯的我,曾经有一次,误拿了他的柳叶刀,轻轻的把手放在上面,竟血流如注,把舅舅吓坏了,赶紧包扎了我的伤口。所以从幼时,医生就 不是我的职业选项之一,我对医生有敬畏之心。有了孩子以后,以为自己可能培养出一个医生,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让自己感觉崇高一下。一次看急诊,带孩子上医院,丫丫对我说:“妈妈,我一点也不喜欢在医院。”我问:“为什么啊?妈妈还想你长大以后能当一个医生,这样妈妈就可以省药费了。”丫丫说:“妈妈,我今天终于明白为什么小说里总描写医院有鬼。你看:灯管一晃一晃的,走廊长长的看不到另一端,刚才一个全身穿着黑衣的女人走过,一点声音都没有 ,而且那么安静。我一点不喜欢医院,妈妈,我们什么时候能走?”听了女儿一席话,我心里明白,此生我是不可能培养出一个医生,“未来的药费”是一笔无法省下的开支。曾经看过一篇博文,一个虎妈也想把女儿培养成医生,但是已是成年的女儿有自己的观点,她告诉她的妈妈:“我不愿意选择这个一天之内就把人的生死都看完了的职业。”看到这句话,再想想丫丫的话,我告诉自己还是让孩子们自己对自己的未来作出选择吧。
医生是一份“苦活”,除了有高超的技艺,还必需有高度的自我调节能力和一颗必要的仁爱之心。我拒绝成为一名医生,也被拒绝了培养一名医生。可是这个世界需要医生。因为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面对死亡?朋友的微信让我陷入了沉思。下面摘抄此文《如果亲人是个痛苦的绝症病人,该不该鼓励他撑下去?医生是这样决定的。》的一些观点:
辩题:痛苦的绝症病人想要放弃自己的生命,該不该鼓励他活下去?《奇葩说》
正方:应该。 反方:不该。
正方一辨(李林):……除了肉体上、精神上的折磨,世界上还有把痛苦这件事都要忘掉还痛苦的事情么?亲人在,家在,那份爱在,那点灵魂在。
反方一辨(董婧):今天科技非常发达,它在死与活之间开辟了第三条道路:半死不活----人工的活着。……我们不应该盲目的鼓励他人撑下去,把爱撑成了恨;我们应该学会面对死亡,尊重并坦然接受亲人的决定。
正方二辨(胡渐彪):患者也许不是没有求生的意志,也许只是害怕下一个疗程。不想拖累家属,怕家属嫌弃。……所以, 不要因为误会而错过,这时的鼓励,是除了让亲人摆脱痛苦以外,还能有个爱的选择。
反方二辨(邱晨):对于普通人和能够愈合的疾病,鼓励是一种温暖和幸福。但是鼓励绝症患者撑下去就是一种诅咒。……导管流进去的是维持生命使用的药液,流出来的是你的意识、自尊和你的温度。我们不应该用自己的爱来绑架别人的生命,要求别人为自己而活。
正方三辨(陈铭):病人的意志并不坚定,痛苦绑架 了他们的意志。……轻轻地推着患者勇敢的往前走一步,因为科技的进步,患者可能 等到重新绽放的春天。
反方三辨(黄执中):……鼓励的话是关闭真正沟通的话语,趁患者还能听和回应的时候,应该及时说出心里的真心话。
正方结辨(高晓松):……如果生命完全没有质量,应该选择放弃。但是在这里,患者还能选择是否该撑下去,说明生命依旧有质量,患者只要还能思考,还能表达。无论出于自由意志还是生命质量,我们都应该鼓励绝症病人。
反方结辨(蔡康永):告别变得很难,是因为中国人不太习惯练习这件事。……死神可以剥夺人的生命,不用剥夺你的尊严和温暖。我们都应该学会练习告别,面对死亡;而不是挽留对方,因为生命留不住的。
讨论的核心:生命质量、自由意志和坦然面对死亡。
作为医生,面对绝症患者,如何权衡?
1. 尊重原则:尊重原则是尊重患者本人的合乎理性的要求(主要涉及自由意志),接着才考虑患者家属和监护人的合理性要求。主要尊重患者生命、生命价值和人格尊严。
2. 无伤原则:在临床决策中,应尽量减少和避免对患者 的伤害(主要涉及生命质量)。在临床上,很多治疗是一把有利有弊的双刃剑,医护人员应以最小伤害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为患者设计最合理的个性化治疗方案。
3. 有利原则:医护人员职责就是治愈患者,促进患者的健康和福利。然而患者个人利益和需求牵扯到整个家庭,特别是肿瘤患者的家属,很多家直接被拖垮。当各种利益冲突的时候,要考虑如何让整体的利益最大化,并获得各方的同意。
4. 公正原则:在治病救人的同时,要兼顾利益、风险、代价的分配公正,把有限的治疗资源投入到最理想的患者中。
此文的作者周详也是一名医务工作者,他在结尾写到: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也应该让家属和患者了解如何坦然面对死亡。
朋友的微信圈里,只有一个老者留言,她这样写道:到了我这个年龄,自然对生命有自己的理解,我更倾向于反方的观点。人活着追求的是生命的质量和做人的尊严。若有一天这两点得不到保证的话,用杨绛的话来说:“这个人该‘回家’了。”有生就有死,其实死对于年过古稀、身体又很差的人来说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所以活着的时候要珍惜生命珍惜亲情,要过好每一天
我只能决定我自己的生命,我与老者一样,选择了后者。数年前,我还未有孩子,一日腹痛难忍,上医院检查,说是腹中有阴影,怀疑卵巢肿瘤,建议保守治疗(因为婚后三年还未准备要孩子)。吃遍各种中西药,数月后复查,B超显示肿瘤长大,有可能是恶性需开刀切片,进一步的深化检查,我思虑再三决定了手术日期。手术的前几周,医生告知手术和麻醉风险,一条条都太可怕。我找了个借口把父母支到外地亲戚家里,不愿白发人送黑发人,看不到的痛苦,有时不会显得太痛苦。入院那天,告知了先生,把家里单位的事都交待完毕。国内做手术,第一天要全身检查,有可能第二天或第三天才会上手术台,当医护人员把应签的文件和手术风险合同放在我的面前时,我毫不犹豫地签完了所有的文件,并在捐献器官文件上也签了字,走后不留骨灰,不设墓碑,撒入海中或植树造林。当时办事的医护人员很是震惊我的冷静,而对于我这件事很简单:我不能选择我生命的起点,但是我能选择我生命的终结点。我既为成人,我对自己负全部责任。万幸的是,术后醒来的我,肿瘤为良性,卵巢也并未摘除,算不上史书中的“残缺人”;而且在后来的日子里,身边还多了两个健康可爱的宝贝。如果真的是有那么一天的到来,我想我已准备好,因为我爱我的家人们,并不只是他们爱我,爱是相互的。
昨日一邻居告诉我,他的至亲已被诊断为晚期癌症,他与国内的亲戚对治疗方案产生了分歧,并对如何照料病人产生了矛盾,他为不能改变他们的观点而焦虑。面对生与死,我不敢多言,只能劝其宽心:毕竟身在异乡的我们,不能在至亲身边照顾,也不可能完全了解照顾人与被照顾人的心情和外部所处条件,所以能彼此谅解最好。我们走在路上,或迟或早,都要遇到这种事。
记得《人鼠之间》的故事结尾:乔治为避免莱尼受农场主的儿子的私刑折磨,为了莱尼死的有尊严,乔治忍着悲痛开枪打死了莱尼,所谓“HONOUR OF KILLING”。生命与死亡都是很自然的事, 我们都有选择无措时;尊重患者的选择也许是我们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给予生命以尊严;而对于我,我更愿意把自己生命的难题留给自己。若不能生的光荣,原可走得从容。
爱护健康,珍惜生命,珍惜亲情,过好每一天。那位老者的话真是很有哲理,让我们在有限的生命里多一些关爱,少一些遗憾;多一份责任,少一份无奈。
注:目前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安乐死合法化,其中有芬兰,比利时,瑞士,卢森堡,哥伦比亚,美国四个州。加拿大的合法安乐死只能用于加拿大公民。
另注:受特朗普和教皇都想挽留的11个月的英国小查理,终究还是走了。他得了全世界只有六例的罕见病症----线粒体DNA耗竭综合症。有网有说孩子的 父母应尊敬医生的建议,给与小查理生命的尊严,把募捐款与医疗资源用于更需要并尽可能 可以 挽救的其它病孩子。正好是医生需遵守的第四原则----公正原则的案例。
生命与人只有一次,这是一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