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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陪审团 被抽中可以拒绝吗?

(2024-09-26 16:00:44) 下一个

加拿大陪审团  被抽中可以拒绝吗?

加拿大陪审团怎么选出来的?被抽中可以拒绝吗?

加拿大都市网 

【星岛都市网】加拿大陪审团制度,对一些亚洲来的移民,相当具有新鲜感。在法庭上,法官旁边有12个位置,坐着12个非法官也非律师的“平民”,专心聆听庭上的答辩,以便做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但很多人对陪审团是如何选出来,整个过程又是如何……等等,多半感到好奇。

笔者8月收到卑诗省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寄来,有关10月初出席陪审团遴选的通知,这是移民多年来第二次被抽中陪审团遴选。

■通知有两张,豁免需理由

这封通知有两张,一张是蓝色,上面写了遴选时间和传唤号码(Summons number),也简单提示,这是一起刑事案件,如果你被选中成为陪审团一员,从10月7 日开始,大概会有7天的审讯时间。

底下还有几个选项,问你能不能参加,“不能参加”的选项中,包括“65岁以上,希望豁免……”,如果你因为一些理由不能参加,蓝纸背面也有一些“理由”选项,可以填写,剪下来放进回邮信封寄回。

虽然有红字告诉你,要立刻回复,但事实上,如果你能参加,虽然有“可以参加”这个选项,但不回信也行,遴选日期那天到场即可。笔者就没有回信,但还是出席了遴选过程。最后你有没有出席,法院电脑上都会有纪录。

另一张通知是白色纸张,主要是告诉你,遴选那天“可能”发生的事,特别是要提醒,出席陪审团遴选是公民义务、遴选可能持续一整天,但就算一整天,法院也不提供午餐、免费停车等等。

■法警提示案件内容

通知规定上午8:45到,这次被抽中参加陪审团遴选的,大约70人左右,大部分都是住温哥华和本拿比的,进到法院一楼,大家排队一个个让工作人员检查你的身份证件与通知是否符合。然后一个一个走下地下层,在一间大型法庭(court room)外的大厅找个位置坐。

9:20左右,一位叫Jeff的法警来到,跟大家简单报告,这次陪审的是一起刑事案件,发生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也提到,一旦被选为陪审员,每天的审讯是一整天,法院会提供误餐费,同时,你的公司得给你有薪假,且不得因你参加陪审团而炒你鱿鱼。

另外,审讯结束后,陪审团有可能会花很多时间来讨论案情,而第二天一早就要开庭,对住的地方较远的陪审员来讲,很不方便,法院就会提供附近的酒店住宿,让你方便第二天准时到庭参加陪审。

■英文不是豁免条件

大约10:00,所有的“待选陪审员”进入法庭的旁听席坐好。法庭上有检察官,还有被告方的律师与被告本人。因为每个待选陪审员必须把自己的情况跟法官和检察官以及被告律师报告,三方同意才能入列陪审团。

在正式征选前,有一名法警出来询问,是否有人需要写下豁免理由(不方便庭上讲)给法官,如果需要,就递给你一张笔记纸。

笔者也拿了一张,先写好“我正在传媒工作,这是一家中文媒体”。因为多年前笔者第一次被抽中陪审团遴选时,也是因在传媒工作的理由,遭到被告律师拒绝担任陪审团成员。

法官出来后,有法庭工作人员拿着一个“抽奖盒子”,分批抽传唤号码,每一轮抽10人,进入法庭内。

陪审团成员总共要选12人。有人因为已安排好旅行计划,且机票船票都买好了,只要跟法官讲,一般都能豁免;还有人是因家人在医院,必须每天去探视而被豁免;还有一位大学的教授,跟法官说明周一到周五都有课,且是专业课程,找不到人代课,也被豁免……

有个“待选陪审员”说,他的堂兄弟任职皇家骑警警官,怕会影响这次的刑事审讯,法官在与被告律师商量后,并没有豁免,而是要他先留下等待(stand by),如果没有选足12人,再考虑让他入选。

一旦被选中成为陪审团成员,就要将右手放在法官面前的一个台子摆放的圣经上宣誓(如果有特别宗教信仰,如佛教、回教……可以不触摸圣经宣誓),然后念出你的传唤号码再次确认,就正式成为陪审团成员。

要注意的是,有华人心想,英文没那么好,必定会被拒绝。

错!

事实上,在蓝色通知单上的豁免理由选项中就提到,如果陪审员有语言方面的问题,那么,在“陪审员得到法院认为足以协助的人员或设备的协助”下,陪审员工作还是可以执行。

这里的“协助的人员”,多半是指法院的专属翻译人员。

有个香港来的“待选陪审员”就跟法官说,他在加拿大的中学毕业后,即回到亚洲,前几年才回到加拿大,英文可能无法胜任陪审工作,法官听了后,也没有当场豁免,要他先留下等待,如果陪审员最后没选足12人,还是会考虑让他入选。

不过,笔者参加的这次陪审团遴选,本来至少要7轮,结果才3轮就选足12人,

笔者事先写好给法官的注记派不上用场,同时那位香港来的“待选陪审员”最终也不必成为陪审员。

尽管才选了3轮,选出12人,也花了一个多小时,直到11:30左右才完成。

这样看起来,如果选满7轮,恐怕还是得花一整天时间啊!

陪审制度相信很多人在电影电视上都见过,也了解其中运作。

笔者这次参加陪审团遴选的过程,对大家了解陪审团成员是如何选出,相信会多一些了解。

 


怎样才能免做陪审员(juror)

http://www.westca.com/pda/forums/op=view_next/t=928874/lang=schinese.html#0
时间: 2008-11-06 17:40

收到法院的信,说我被抽到做陪审员(juror)。我是全职工作,公司明确规定了如果做陪审员就不付那天的工资,但从法院的信中看来做陪审员是必须的义务。怎样才能有效的说明理由以避免去做陪审员呢?请过来人指点,感激不尽!

第 2 楼 / webdriver第 2 楼 / webdriver
时间: 2008-11-06 17:43

 ribbon1999 写道:
收到法院的信,说我被抽到做陪审员(juror)。我是全职工作,公司明确规定了如果做陪审员就不付那天的工资,但从法院的信中看来做陪审员是必须的义务。怎样才能有效的说明理由以避免去做陪审员呢?请过来人指点,感激不尽!

you'll get paid by government ?

做陪审员是加拿大公民的义务
(8月23日23:32)

每位收到「陪审员」通知的公民都必须出庭。假若在出庭当天没有被选中为陪审团的成员,便可即时离开。可是,若被选为陪审团成员,便有责任在审讯期间的每一天准时到达法庭,列席于陪审团直至整个审讯结束。

一般通知的发出,是根据电脑抽签决定的。一般的情况下,陪审员在每一天的审讯结束后,即约下午四,五时左右,便可自由回家。如果遇到一些知名度高的案子,或是陪审团在审讯后的磋商中不能达成共识,陪审员也有可能与法官吃住在一起直到作出判决。

根据加拿大法例,雇主是必须让雇员履行他们的公民责任及义务。因此,在雇员获知将要担任陪审员时,应尽早通知雇主。无论审讯为期多长,雇主仍不能因此将该雇员解雇或要求该雇员辞职,但在另一方面,雇主是没有责任支付雇员在出任陪审员期间的薪金,雇主有权要求雇员采用无薪假期或支付一半薪金的方式处理出任陪审员期间的薪金安排。倘若雇员因收入减少而遇上经济困难的话,可与有关的法庭联络,另作安排。

倘若审讯期超过十天,陪审员便可收到每天四十元的津贴。而在特殊的情况下,审讯期超过十五天,陪审员便可收取每天一百元的津贴。此外,法庭也按陪审员的居住地点决定会否发放交通津贴。

第 3 楼 / webdriver第 3 楼 / webdriver
时间: 2008-11-06 17:45

english isn't good to understand should be a good excuse

第 4 楼 / webdriver第 4 楼 / webdriver
时间: 2008-11-06 17:49

我在加拿大当陪审员
来源:加国生活网 2007-09-15

编者按:陪审团(Jury)是加国刑事法制度之一,它一般由十二人组成。陪审员(Juror)必须是成年的加拿大公民、无犯罪记録,并且是法庭所在省份的居民。法律规定,服务於陪审员是公民义务之一。被挑选者,不得无故拒绝。本文作者被安省高等法院挑选为一桩案件的陪审员,下面就是他当陪审员的一段经历……

我被选中了

虽然做为加国公民,我知道自己应尽的责任,但怎麼也没想到,当陪审员的义务会落到我的头上。

两个星期前,我收到安省司法部的通知,要我去做陪审员,信上写著要我在指定的时间到安省高等法院报到,可能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而且此项工作是强制性的,是每位公民的义务,如果不到的话,可能还会受到某种制裁。我是奉公守法的良民,不想去监狱,所以隻好跟老闆请假,在法院要求的那天到达法院,开始了我难忘的陪审员经歷。

那天我早早地来到安省高等法院,先经过安全检查,然后来到陪审员报到处,看见整个大屋坐满了人,大概有200人左右。经打听后才知道,虽然你被通知到法院当陪审员,但隻有你眞正进入法庭并审理案件之后,才算履行了你的陪审员义务,三年之内不会再召你,否则你得在法院坐冷板凳,等待你被法庭选中,而且因為你的名字已经进入了法院的电脑系统,所以这次没被选中,还有下次,直到你被选中為止,这个大屋裡有人已经在一年之内已经被召了2-3次。而你即使被选中,当陪审员的时间也有长有短,有的可能几个星期,或者几个月,有时还要住旅馆。如果你运气不好,被选中暗杀案件,狱繯N要做好长期抗战的準备了。

百无聊赖地枯坐了一天,第二天我们组终於被叫到法庭,我们这一组大概有40人,首先由法官大人解释大概的审理程序,审理需时7天;随后由法庭书记员宣读被控罪状,被吿律师全部否认控罪(如果认罪,陪审团成员退回,隻由法官审理就行了);再进入选择陪审员的程序——由书记员随机抽取名字,读出号码、姓名、职业、居住区域,然后被叫到的人站在证人席旁,由辩护律师、公诉人决定认可或排斥这个人,如果双方都认可,你就被选中,并被要求宣誓。

我一直不明白辩护律师和公诉人是根据什麼原则选取陪审员的,据说与职业及居住区域很有关係,他们根据过往的经验,选择对庭审程序有利的人,直到选出所需要的12个陪审员為止。

我被他们选中,成為陪审团的一员。

繁杂的庭审程序

陪审员们落座后,正式进入审理程序,首先由公诉人陈诉案情。听了介绍,我才明白这个案子所涉事件的来龙去脉——一群20岁左右的靑年在一个小学校裡玩篮球,双方起衝突后,被吿慌忙之中开车将受害人撞倒……。公诉人认为肇事者蓄意地在很快的车速下(60km/h)撞倒受害人,然后驾车逃掉,没有停留在案发现场并利用汽车来恐吓受害者,故控之以四项罪行:犯罪性疏忽导致他人身体伤害(Criminal Negligent Cause Bodily Harm)、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伤害(Dangerous Driving Cause Bodily Harm)、没有停车在案发现场(Fail to Stop at Scene of Accident)、用武器攻击他人(Assault Use Weapon[Car])。


接著宣召双方证人作证,并由公诉人和辩护律师交替盘问证人(Cross Exam),所有的情节就像《Law & Order》电视剧裡演的那样,脣枪舌战就此开始,双方都想从对方的证人的证词中找出破绽,参与破案的警察也作为证人做证。证人作证共用了4天的时间。

这个部分的工作结束后,由双方律师作各自的总结陈词,被吿律师竭尽全力感化陪审团,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他的演讲词不外乎是被吿在定罪之前是无罪的,被吿是有血有肉的人,不是冷血动物,他无意伤害他人,但是在极特殊情况下逃避被打,在不应该开车的地方(小学校的草地),在很慢的车速下(30km/h)撞到受害人,而且在心理极度恐慌的状态下,没有意识到撞到人,继续开车,离开学校;而公诉人一方则与之针锋相对。

最后由法官总结案情,客观陈述双方的观点给陪审团,并指导陪审员们如何考虑问题。

法官说,要根据你的人生经验、你的感受来考虑事情是怎样,并要根据逻辑图(Decision Tree)来最终决定并投票,所以由陪审团决定被吿是有罪还是无罪是此案的关键。


主持正义的陪审团

经过这麼多天的接触,陪审员们彼此熟悉,而且对案情也有很深的瞭解。大家一致认为警方破案的工作很差,没有足够的证据对被吿控罪。隻有案发后8天的现场照片,这根本不足以说明任何问题。这些警察虽具有15年以上的经验,但根本看不出他们对破这个案件做了什麼。虽然按惯例拍了照、询问了当事人,但漏掉了一个重要证人,并对一个重要线索也没有追踪下去,而此漏洞遭到辩护律师的猛烈攻击。我们根本不知道警察是根据什麼给被吿以如此严重的控罪。拿不出有力证据的情况下,难道仅凭受害者的一面之辞或凭空想象来定一个人的罪吗另外,根据急诊室的诊断,受害人所受的伤很轻,X光显示全部骨头没有受伤,隻是手指骨头错位,受到一些擦伤,其他全部正常,这与受害者陈述的受伤不一致。

大家一致认为,肇事时车速应该是很低的,这与现场照片草地上清晰的车印、独立证人证词以及被吿的哥哥在此期间还上车的情况一致,所以陪审团很容易将2项严重控罪推翻。但是陪审团成员对其他两项控罪有严重的分歧,两方各执已见,以致庭审不得不停止,所有陪审员需要到旅馆住一夜。在此期间,任何人不準打电话,不準看报纸、电视,完全与外界隔绝,甚至“放风”也得12个人一起行动。此外,所有的讨论必须12个人同时在场,如果某人要上厕所,讨论必须中止。法庭认为隻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公平、平等的原则,没有人有超越其他人的特权。

第二天我们继续用一整天的时间讨论,在此期间整个法庭严阵以待,所有人员在那等著我们,包括证人及被吿家属,可想而知我们的压力有多大。虽然陪审团裡有个别人不顾基本事实、不顾法官关於客观、公正的指示,而固执已见偏袒一方,但最终我们陪审团得出了结论:隻控以最轻的罪——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伤害,而其他三项严重控罪均被推翻。

最后半小时的讨论是最激烈的,大家都颇动感情,都在为正义而斗争,以致最后一女陪审员为此而大哭。当尘埃落定后,大家拋弃前嫌,纷纷前去慰问。后来法官大人也亲自前来慰问,表示对我们的感谢。事后听法庭工作人员讲,这是没有先例的。

我们均认为,警方与公诉人都拿不出证据来支持他们的控罪。让我一直纳闷的是,事情发生在2001年,2002年在多伦多市级法院初审,然后排到2004年在安省高等院正式审理,公诉方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去準备。而且应该有足够的、令人信服的证据,案件才能经过繁杂程序之后,被移交到高等法院,对被吿控以如此严重的罪行,不是儿戏,为什麼警方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而且公诉人的关键证人,却“证明”车的速度很慢相反,辩护律师作了成功的辩护,而且拿出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被吿人受到威胁,其中一同伴被对方用棒球棍打中手臂(有医院证明及911录音),所以整个案件应该是以辩护律师胜利而吿终。

字串3

接下来的审判由法官来量刑,因为毕竟有一项控罪成立,同时给受害者一个公平,毕竟他受到伤害,被吿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我的陪审员工作也画上了一个句号。

我得到的启示

当了7天的陪审员,这个经歷可能让我一生难忘。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审理过程处处显示出公正与平等,被吿受到充分的尊重,辩护律师有充分的时间陈述,而不是一开始就认定被吿是罪犯,而给予某种歧视。陪审团根据法官所发给的逻辑图,一项项仔细核对,如果任何一项条件不符合,就不可以定罪,讨论就是围绕著这些逻辑图展开的。我们都不是律师,对法律一窍不通,所以逻辑图是用直接、浅显的英语表述的,非常清晰,没有任何法律术语,我们也不必管控罪所包含的法律意义。

我根据自己的这次经验,认为陪审团的判决一般应该是公正的,没有偏见的。所以我不理解,在这麼严密的制度下,有如此公正的陪审团,为什麼还有错案发生。记得3年前,就有一桩DNA证据证明陪审团错判某人杀人而导致安省政府赔偿几百万给受害人的案子。 字串6

我认为,从几千、几万人中随机挑选,再由被吿律师、公诉人认可的陪审员挑选制度,可以保证公正的审判,併排除舞弊的可能。因为隻有在12个陪审员全部同意的前提下,才可对被吿进行有罪或无罪的审判,如果某人想袒护被吿是不可能的。

当陪审员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法制敎育的机会,让我能以亲身实例来体会守法的重要性。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社会裡,平常几乎没有人干涉你的事情,这样有些人会不自觉地想钻法律的空子,为自己或公司捞取好处,认为反正没人会发现而无所谓,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你被发现,接著而来的是法律的严厉处罚。比如,在华人社区,有不少人想方设法逃税,拿著EI打现金工,以为隻要没有正式收据,没有证明,政府就不会知道。但是一旦被政府发现,随之而来的便是法律的严厉惩罚。

此外,这次经歷让我意识到,即使你奉公守法,也可能会在生活中发生一些事情,比如开车不小心,把人撞伤或是撞死,给家庭或社会带来伤害,并要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危险驾车导致他人身体受伤,事故之后没有停下来帮助受伤的人,都是很严重的罪行。所以我想借此提醒大家一定要有足够的警惕心,不要在无意识下触犯法律。

●什么是陪审团

陪审团(Jury)为法院中,用来判定事实或被告是否有罪(视乎各地法律而定)的平民团体。陪审团的历史根源可追溯到欧洲古代的日耳曼民族部落习俗,现代形式的陪审团则起源于12世纪中,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时代,即以犯罪地的行政区与村落的6至12人为代表来审判犯人。

一般提到陪审团,人们想到这是英美法系(或称海洋法系)国家或地区的特色,例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澳洲、纽西兰、印度、香港等。但其实目前采用陪审团制度的已远不只上述国家,例如爱尔兰、比利时、西班牙,北欧的挪威、瑞典、南美的巴西。

日本于1928年至1943年也采用陪审制度,废止后恢复仅由职业法官审判的制度,直到2009年,引进与德国平民参审类似的裁判员制度。

陪审团可用于绝大多数刑事和部分民事案件,不过有的国家只用在刑事案件,加拿大则刑事民事都用,笔者前一次被遴选为陪审团的案件,就是一起因车祸引起的民事诉讼。

文:特约记者李元

法学茶座|记一次刑事陪审员预选

2011年11月22日,我在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旁听了一次刑事凶杀案陪审员预选庭。主持庭审的是戴维•麦克姆斯(David McCombs)法官。开庭之前,戴维法官简要介绍了安大略省的刑事陪审制度。

在加拿大,陪审团(jury)主要运用于刑事案件中,尤其是被告人可能被判处入狱5年以上的重案。被告有权选择由法官单独审判,还是陪审团审判(但庭审由法官主持)。陪审团负责判定罪名是否成立。

刑事案件中的陪审团由12名陪审员(juror)组成。12人必须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决定被告是否有罪。庭审过程中,陪审员不得发问。庭审结束后,陪审团举行闭门会议,商议裁判结果。陪审团达成一致意见后,便返回法庭宣布结果。如果裁定被告有罪,法官将依法决定如何量刑。 

若最终陪审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会被解散。法官会下令重新召集人员,组成新的陪审团,开始新的审讯。但戴维法官承认,自己30年法官生涯中,类似情况从未出现过。因为若陪审团意见无法统一,法官会建议他们重新合议,直到意见一致为止。有意思的是,后来在纽约市皇后区刑事法院与法官交流时,法官们也表示极少出现陪审团解散的情况。我倒认为,是法官们基于种种考虑,极力避免这一结果出现。

 

戴维法官补充指出,目前也有机构提出改革意见,建议刑事案件陪审团也可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作出裁决,无须达成一致意见,但这一意见很难被通过。需要指出的是,少数民事案件也会使用陪审团,但民事陪审团通常由6个陪审员组成,只要5个陪审员同意就可形成裁决意见。

 

根据加拿大《陪审团法》,担任陪审员是每个加拿大公民的义务。但凡18-65岁的加拿大公民,如果无犯罪记录,并且是法庭所在省份居民,都可能成为陪审员候选人。如果被召集出任陪审员,公民不得无故拒绝,违者将被处5000加元罚金或6个月监禁。一个公民正式出任陪审员后,3年内不会再被召集。

 

依照《陪审团法》,议员、法官、警察、律师、法学院学生、医生、法医、监狱看守及上述人员的配偶不能担任陪审员。而以下人士则可免除担任陪审员义务:(1)超过65岁的老年人;(2)不懂英语及法语的人士;(3)身体或智力有缺陷以致无法对案件作出正确判断者(如失明或失聪人士);(4)某些专业人士或独资企业经营者,如因担任陪审员而长期离开工作岗位,可能会蒙受严重损失者;(5)对某类案件本身已有成见,以致无法对案件作出公正判断者(如本人或近亲属曾是抢劫、强奸案件受害人);(6)所信仰的宗教反对其担任陪审员者;(7)单身母亲可以因需要照顾子女而被免除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安省的陪审员遴选过程也颇有意思。大致分为初选、预选和终选三个阶段。

 

首先是初选。安省遴选陪审员的前期工作主要由省陪审团中心(The Provincial Jury Centre)负责。每年春天,各高等法院会向中心申报法院大致需要的陪审员员额。中心随即委托地方政府财产估价公司(Municipal Property Assessment Corporation,以下简称MPAC)根据其掌握的选民名单,确定潜在的陪审员人选。这份名单每四年更新一次,除了记录当地选民的死亡、更名、婚姻或迁移信息,还包括选民的最新联系地址。

 

MPAC会从18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筛选潜在的陪审员。比如,定期用计算机抽选部分公民,向他们寄出调查问卷,检验他们是否具备陪审员资质。(问卷内容可参见本文附件:安大略省陪审员调查问卷)公民收到调查问卷后,并不意味着他们一定会被召集为陪审员,但他们有义务如期、如实回答问卷中的问题。

 

省陪审团中心根据收回的问卷,对每个人进行评估,确定潜在的陪审团人选。通过计算机随机筛选,每周选出陪审员备选组(Jury Panel),每个组大概100-200人。备选组人员是否有犯罪记录,都要经过逐一核查,并由加拿大警察信息中心(Canadian Police Information Centre)确认。

 

在此基础上,法院会向所有备选组成员发出陪审员征召传票(Summons to Juror),传票上会写明报到地点、时间和必要信息。

 

我曾问一位来报到的陪审员候选人,为什么会放下工作,主动赶到法院。这位候选人告诉我,她工作非常繁忙,但传票上写的很清楚,被选中者如果拒绝回复,或者在法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未到法院报到,将被罚款5000加元或入狱6个月。有此强制,谁敢不来?

 

备选组成员应当在指定时间、地点,向法庭报到。需要指出的是,在被选中为陪审员之前。备选组成员的交通费用由个人自理,法院会建议他们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住处距离法庭超过40公里者,以及居住在市区之外的公民,可以享受适当住宿补贴。

 

备选组成员向法院报到后,会被重新分组。每50人一组,参加陪审员预选庭。预选庭由法官主持,控辩双方、被告人、承办警官都会出庭。我当天观摩的,就是戴维法官主持的一个预选庭。

 

书记官宣布开庭后,戴维法官简要介绍了基本案情、控辩双方及当事人情况,阐述了陪审员的主要职责、基本流程、大致可能耗费的时间,并友情提示:本案是一起刑事凶杀案,可能会有大量血腥场景和令人内心不适的内容。随后,戴维法官要求不愿出任陪审员的人举手表态,现场50人中,约有30多人举手。戴维法官要求举手者站成一列,逐个向他解释自己不愿出任陪审员的理由。

 

根据《陪审团法》,只有主审法官才能批准备选组成员不出任陪审员,但对方必须提供合理理由。如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与上学、工作、疾病或子女有关的事由。需要指出的是,法官在这一问题上,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只要备选人要求合理,法官多半不会勉强。比如,现场就有一位女性华裔新移民提出,血腥画面会让自己有心理阴影,所以申请豁免。戴维法官批准了她的申请。

 

45分钟后,另一组50人进入法庭。戴维法官怕我们觉得太枯燥,请书记官带我们参观法院大楼。据书记官介绍,后面还有100多人等着排队呢。经过反复预选,会有30-60人作为最终候选者,进入控辩双方甄选环节。检察官、律师会就候选人的种族、学历、经济状况、兴趣偏好提问,结合案情确定候选人,最终会确定双方共同认可的12人作为陪审员。通常情况下,为以防万一,法庭还会选出2名候补陪审员。

 

陪审员的工作虽然重要,但他们只能获得象征性报酬。不同省份支付给陪审员的报酬不同。陪审员所获报酬,与案件审理时间长短有关。比如,在安大略省,从案件正式开庭之日起,第1-10天,没有任何报酬;第10-49天,每个陪审员每天可获40加元报酬;若案件审理时间超过50天,每个陪审员每天可获100加元报酬,但这样的情况极为罕见。

 

居住在市郊的陪审员可适当享受住宿、交通补贴,住在市区的陪审员不享受上述补贴。在加拿大,多数企业、雇主会自愿支付雇员在担任陪审员期间的正常工资。很多受工会保护的雇员合约,也会注明雇主必须支付雇员在担任陪审员期间的正常工资。但是,正常获取工资的陪审员通常会被要求把他们担任陪审员所得的报酬上缴给雇主。

 

案件审理期间,陪审员不能与外界讨论该案件,也不应受外界或传媒的影响,必须根据呈堂证供,对案件进行独立判断。陪审团的工作及陪审员之间的对话是严格保密的,陪审员严禁对外泄露陪审团闭门会议中讨论的任何信息。这样陪审员才可以自由表达真实想法,以及对在审讯过程中获得的证据进行辩论。在案件审讯结束后,陪审员也不可以对外泄露陪审团是如何达成一致意见的。如果陪审员泄露了陪审团工作情况,可能被判6个月监禁。

 

最后,说说这段经历给我的印象:

 

一是事先准备充分,备选来源多元。安省的陪审员遴选工作得到政府大力支持,有专门机构配合法院筛选,已形成一套严密、科学的流程。法院面向本地全体选民征召陪审员,除法律明确禁止的人员外,陪审员可以来自各行各业、不同族裔、宗教,甚至包括最新入籍的移民。安省公民陪审1次后,3年不再召集,这与我国法院大量存在的“驻庭”或“驻院”陪审员形成鲜明对比。

 

二是政府强制征召,法官灵活裁断。安省陪审员的遴选程序,可以用“严进宽出”来形容。符合条件的陪审员潜在人选一旦被征召,依法必须到法院报到,否则将面临巨额罚金或监禁。事实上,即使在英美国家,也不是每位公民都自觉自愿来法院报到,多数人还是慑于罚金或监禁的压力。但是,法官筛选陪审员时,一般还是会采取自愿原则,不愿参审的人员只要能提供相对合理的理由,法官都会批准其申请。

 

三确立司法权威,实现公民教育。我曾问戴维法官,为什么要强制公民来报到,却轻易批准他们拒绝参审的请求,有些人可能提供的是虚假借口。戴维法官说,陪审员遴选工作,本身就是一次法制教育,有利于普通民众了解司法程序,尊重司法权威。绝大多数公民一辈子不会打官司或旁听案件,大多是因为受到政府强制征召,才首次走进法庭,观摩庭审,并生平第一次向法官陈述理由,提出申请,感受到司法的威严。由于陪审员遴选工作持续、不断进行,有将近一半的加国公民,一生会至少走进一次法院,接触一次法官。有意思的是,日本正在施行的国民裁判员制度,目标也是推动每位成年日本公民有生之年至少担任一次裁判官。

 

最后说段花絮:在纽约皇后区刑事法院交流时,我曾问法官们一个问题,作为博学的司法者,诸位是愿意用陪审团多一些,还是不愿意多一些。有位资深法官想了想,问我是想听假话,还是听真话。我说都想听。法官笑着说:“假话就是:十二个人的智慧加起来,总好过一个人的智慧;真话则是:黑锅由十二个人来扛,总好过法官一个人扛。”

 

作者:何帆

来源:法影斑斓

美国 收到陪审团的信,却不想去?如何礼貌拒绝,理由放这了

2023-02-23 06:19:01 来源: 北美省钱快报 北京  
 
在美国,Jury Duty(中文:陪审义务)是公民参与司法程序的一种方式。不少小伙伴可能都收到过法庭寄来的Jury Summons(中文:陪审员传票),要求履行陪审义务。收到陪审团的信应该怎么做?陪审团表格怎么填?不想去怎么拒绝?

Jury Duty是什么?

Jury(中文:陪审团)是美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中,会由陪审团决定被告是否有罪。Jury Duty,也叫Jury Service,是指公民作为陪审团成员参加法庭审判的义务。当你担任陪审员时,就是在确保被告根据第六修正案获得快速审判和公正陪审团的权利。

如果你被要求担任陪审员,你必须出庭,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藐视法庭,可能会导致罚款甚至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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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陪审团流程

美国陪审团流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法院传票

每个地方的法院会从该地区的选民登记表和驾照登记表等公共记录上随机选出陪审员的候选人。被选中的人将收到法院传票通知,要求他们在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到指定法院出席,并完成问卷来确定是否有资格担任陪审员。

2. 选定陪审员“Voir Dire”

被传唤出任陪审员的人并不能保证一定就会出任陪审员。当需要陪审团进行审判时,合资格的陪审员候选人们将被带到将要进行审判的法庭。然后法官和律师会向潜在的陪审员提问,以确定他们是否适合担任陪审员,这一过程称为Voir Dire(中文:预先审查)。

预先审查的目的是将那些可能无法公平裁决案件的人排除在陪审团之外。陪审团成员如果认识任何与案件有关的人,掌握有关案件的信息,或者对案件中涉及的人或问题可能有强烈的偏见,通常会被法官排除。律师们也可以排除一定数量的陪审员而不用给出理由。

3. 陪审团选定后

如果被选中担任陪审员,将会获知审判日期,并且必须在审判和审议期间出席担任陪审员。如果没有被选中,就没有然后了,陪审义务已完成。

一般参加陪审团选定和担任陪审员的日子都会收到象征性的陪审员薪酬,一旦义务完成,将在一段长时间内不会再次被传唤担任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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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表格怎么填?

每个地区法院都有自己制定的陪审团流程。通常,当你被要求履行陪审义务的时候,你将收到正式传票,要求你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到指定法庭履行陪审义务。

传票上也会有详细的说明,指示你应该如何做,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请直接按传票上的信息联系法院。

陪审团传票通常还会附上一份陪审员资格问卷(Juror Qualification Questionare),让你填写个人信息,并回答一系列问题,来确定你的陪审员资格,只要照实填写和回答问题即可。通常问卷要么在限定时间之前交回法院,要么在陪审团选定日期时亲身带到法院。

在部分地区,陪审员候选人可以在被要求履行陪审义务的前一天晚上打电话给法庭,以了解第二天是否需要到场。

如果合资格的人被传唤担任陪审员,但跟学习工作或个人时间有冲突,《陪审团法》允许法院以“过度困难或极度不便”为由暂时推迟履行陪审义务。陪审团传票和问卷上会有如何向法院申请延期的具体信息。但是否批准延期将由法院自由裁决,不能审查或向国会或任何其他机构提出上诉。

除此以外,被抽中的陪审团候选人还可以申请完全免除陪审义务。豁免资格因州而异,可能包括身体或健康原因、孕期、年龄、照顾孩子或照顾其他需要照顾的人、工作等,通常会要求有书面证明。如果法庭裁定不批准免除陪审团义务,则必须按要求履行。

美国陪审员资格

在美国,要在法律上具备担任陪审员的资格,个人必须是:

 

  •  

    美国公民,非公民(包括绿卡持有人)没有资格担任陪审员。

     

  •  

    年满18岁或以上。

     

  •  

    在司法区主要居住一年。

     

  •  

    必须能读懂、听懂和说英语,因为庭审的所有程序和证据都是以英语进行的。

     

  •  

    目前没有受到可判处一年以上监禁的重罪指控;和

     

  •  

    没有重罪犯罪记录(除非公民权利已合法恢复)

     

 

值得注意的是,陪审员的资格标准在各个州可能略有不同。如果你收到了陪审传票,应该阅读传票上的信息,以了解在你所在的州或地区,成为陪审员的具体资格要求是什么。

以下三类人可以豁免担任联邦联邦陪审员:

 

  •  

    现役的武装部队成员;

     

  •  

    专业消防和警察部门的成员;以及

     

  •  

    积极全职履行公共职责的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的“公职人员”。

     

 

在上述任何类别中全职工作的人都被禁止担任联邦陪审团成员,即使他们愿意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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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陪审员有报酬吗?公司允许请假吗?

陪审员有报酬。联邦陪审员每天的报酬是$50(州法院陪审员的报酬更少,比如加州目前只有$15/天)。在大多数法院,陪审员的合理交通费和停车费也可以获得报销。

由于担任陪审员是公民义务,基本上所有州都有立法要求雇主必须允许要履行陪审义务的员工休假。联邦法律也禁止雇主对需要履行陪审义务的员工采取不利行动,例如解雇、骚扰、威胁、或试图因陪审义务胁迫员工;还有必须允许员工在履行陪审团义务后返回工作岗位。

但是联邦法律并没有要求雇主必须为员工履行陪审义务的时间支付薪水。所以如果被选中担任陪审员,有可能会短了好几天甚至一段时间的收入,造成经济困难。

收到陪审团的信怎么拒绝?

各地区法院都会制定关于免除陪审员义务的政策。许多法院应个人要求为指定的人群或职业类别提供免除或推迟履行义务的理由。例如:

 

  •  

    70岁以上

     

  •  

    过去两年内曾经担任过陪审员

     

  •  

    不懂英文

     

  •  

    有身体或精神健康问题不合适

     

  •  

    需要照顾儿童或家人(有很多州对母乳妈妈有自动豁免或延期)

     

  •  

    会导致业务或经济困难

     

  •  

    指定的职业类别,例如军人、警察、医生、消防员、学生等

     

 

传票上通常会有说明该州可以自动免除陪审团义务的条件,如果符合豁免资格,可以填写问卷并附上书面证明寄回法院;或按传票上的说明申请豁免。

不是公民收到陪审团信可以无视吗?

不少非美国籍的小伙伴们可能也会收到法院的陪审团传票信件,因为随机选择有可能会从当地的DMV名单中抽取。即使你不符合陪审员资格,也不能无视传票,否则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如果你不是美国公民,但又收到陪审团传票,可以通过填写陪审团问卷,标注你不是美国公民,不符合陪审员资格,然后按说明寄回问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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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自愿申请当陪审员吗?

不可以。每个司法区都必须从该区的社区中公平地随机抽选潜在的陪审员,并且在选择过程中禁止歧视。

小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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