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301)
2007 (101)
2011 (62)
前不久由朋友推荐,我去了一个以唱歌为主的论坛,坛上的风气十分融洽,是个24小时的文艺晚会。它让我感到我刚上网时所幢景的陶渊明式梦想,对网络的一种天真,美好的愿望。我曾引之为自豪地对人说,没人能用歌来吵架,所以那坛子平安无事。可昨天那坛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斗,于此,证明我的判断完全错了。思之再三,我想1)坛上争斗与其内容无必然关系,2)与人也无关,3)而与论坛的管理和网站的制度直接有关。
来美后很多人都会发现有些国人在美国的工作单位里是模范职工,任劳任怨,老板说什么是什么。可也就是同样的国人在国人自己的社团中争斗不已,一丝不让。这并非是工作与业余的关系,因为这些人在国内时能力很大,工作上从不吃亏忍让。 为什么同样的人在不同的国度,类似的情况下会有如此不同的表现?我想这是个制度问题。过去在国内,制度不严,执法不严,故制度就没有尊严,只要声音响,无赖皮厚,领导也就让他们三分。可在美国,靠吵闹是行不通的。这些人也就没了市场。正是制度有了尊严,一个单位就没有恶性争斗,要么,闭嘴,要么,走人。公开的争斗是一个制度和管理的问题,而不是人的问题。
什么样的制度和管理会产生争斗?制度和法律都必须有一定的公平性,同时必须要有惩罚的手段,否则就没有尊严。就论坛而言,所谓惩罚就是剥夺参与权。 1)注册方便,2)被封不易, 3)管理不严。这样的论坛,一定会产生争斗。 如果注册需要verification,同时一个IP 只能注册一个ID 等等,闹事的人就会有所顾忌,因为丢失ID, 就意味着损失了参与权。 如果容易进入,那么丢失一个ID 也就是没什么。封ID 就没有什么惩罚意义。如果制度有问题,再好的版主,也会无能为力。
有了制度,就必须执行,进行有效的管理。否则制度就成为一文废纸,丧失其应有的尊严。在美国,警察在路上拦下你时千万不要和他争辨。就算警察失误,也不要和他争,你如不听,与他争执,你就会被因此而被强行管制,以致带回警察局。为什么呢?因为警察在执行公务,他代表国家在执法。国家的法律必须得到尊重。所以,在美多年,从未看到过有人和警察在路上争辩。(在法庭上,倒是看到过)。 前不久在网上读到国内有蛮女竟然在马路上殴打警察,令我惊叹不已,这是国人心目中对法律的尊严认识不足。在一论坛,版主就是警察。版主的权力必须得到尊重和支持。否则,论坛争斗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什么时候发生的问题。
有人说论坛必须有让人自由发言的权利,其实不然。如你在美工作,就会明白尽管你有说话的自由(protected by the first amendment),可你不能对公司和部门的管理随意地发表你的看法。所以,自由是相对的,而且是有条件的。对一个论坛,任何一个成员不能对论坛的管理指手画脚,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想法, 永远不可能一致。没有一个管理是完美无缺的,但是有总比没有的好。如任其自流,必然会引起争斗。当然,善意的建议是值得采纳的。
总之,论坛必须有尊严。管理一个坛子应该靠的是有惩罚的制度,而不是靠人缘,人品,性格,善意,道德约束。
PS: 文学城内争斗时有发生,是否也有制度和管理问题呢?
PS2: 贴出来后,有人说顾客是上帝,这是典型的光懂理论不知应用的学生脑袋。1) 顾客是上帝这话不错,但是顾客是指出钱的主,穷光蛋是不会成为上帝的。论坛是免费的,也就没什么顾客的问题。2)坛上的读者,对于坛上的作者而言,是属于从属地位。没有作者,就没有读者。 没有其他读者,作者们本身就是相互的读者。 版主的主要责任就是保护作者们的利益,其次才是读者的利益。所以,版主必须倾听主要作者的意见,对读者的意见在不损害作者利益的情况下择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