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创造新文化没有妓女妓院
毛泽东创造新文化没有妓女妓院。特指: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大陆共二十八年的时间内。
走资派邓小平篡权后的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成了《妓女盛世时代》,早就是民主自由普世价值的国家了,为何还反中反华反共呢?
老的资本主义容不下新生资本主义,这也是资本社会的一大特征。
不过《妓女文化》应该是丑陋的落后的文化。盘点古代妓女文化,揭示旧社会女子的血泪史,充满辛酸。
中国古代是一个森严的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岁月中女性的地位十分的卑微,她们几乎没有任何工作的机会,一旦脱离家庭她们的生活就会很艰难。不过古代社会有一些特殊的职业,适合那些走投无路的女子落脚,这既是青楼,妓院。
自古以来英雄难过美人关,男人都爱美人,而男人的色恰好是女子生活的依靠,因此就出现了青楼和妓院。青楼和妓院的女子还是有所不同的,青楼女子一般都是十分美貌,才华横溢,甚至会吟诗作赋,弹琴绘画,有一定的能力和才华。
她们接触的客人基本上都是有权有势的贵族,甚至还有的是皇亲国戚,基本上都会为美人一掷千金。在青楼中的女子一般都是来自民间穷苦的女子,也有的来源于落魄家族的小姐,那些穷苦的女子也并不是轻易就可以进入青楼工作的,都需要经过老鸨子精挑细选,找出美貌的女性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
老鸨子们都会培训女子们怎样迎合客人的喜好,怎样为人处世,也会教她们唱歌跳舞,甚至高级的青楼会教女子乐器和诗文,这样的妓女都会成为青楼的招牌,她们能为妓院挣来很多钱财,是老鸨子重点培养的对象。
比如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陈圆圆,她是就还是一位绝妙的美人,会弹一手好琵琶,深受男人们的欢迎。后期她得到吴三桂的青睐,成为他的小妾,后期陈圆圆还两次被他人霸占,很多男人都为之倾倒,不过后期的陈圆圆还是很惨的,她在看破红尘之后成为女尼,常伴青灯。
还有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柳如是,她也是一位青楼女子,不过她才华横溢,虽然生活在风尘中,不过她并不轻贱自己,后期偶然遇到救她脱离苦海的男人,并脱离青楼,在丈夫的教育之下她学会很多文化,并能写诗作赋。
柳如是不仅是一位才女,也是一位爱国的女子,她在城池即将攻破的时候,宁愿选择自杀也不愿意投降,是一位爱国的烈性女子。
而妓院里面的女子要比青楼的女子低一等,她们服侍的基本上都是身份不是很高的客人,她们的命运相对青楼女子要悲惨许多。有的青楼女子只卖艺不卖身,而妓院的女子必须卖身,只有这样才能维持生活。
除了青楼和妓院,古代还有一些并非娼妓的妓女,相信大家没有听说过泰山尼姑吧?其实尼姑也有一些从事娼妓的,而泰山尼姑出现在清朝时期乾隆嘉庆时期。当时在江浙和岭南就出现过,尼姑庵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开始结交一些有权有势的达官贵人,以他们的钱财和权利巩固自己的位置。
随着不停的发展,尼姑庵的主持逐渐在社会上有了很多阅历,而且身份也变得更加的复杂。为了能得到更多的钱财,她们让一些原本就是妓女的女子进入尼姑庵当姑子,也有的让三十岁以下的尼姑代发修行。
同时这些泰山尼姑还会学习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使她们更加的有才华,这样的妙龄女尼自然受到达官贵人的青睐,让人多香客垂涎欲滴,这样就可以达到挣钱的目的。这些泰山尼姑虽然穿着佛教的服装,不过她们早已经沾染红尘,能和佛教有关系的只有那伪装的外表,内心里只想着怎样巴结有钱的富贵男人。
曾经有一位妓女,当她看到尼姑的生意十分的红火,索性也效仿她们,从一位妓女摇身一变成为身着素袍的女尼。其实女尼们这样的行为十分的不堪,使肃穆庄严的佛教圣地变得狼狈不堪,有辱佛门清净,不够在那样的社会,人们为了生活什么事情也顾不得了。
从她们的身上人们也可以看到当时社会是多么的不堪腐败,一个寺庙的尼姑都可以这样不顾惜自己的尊严,更不要说当时的社会了。清朝时期是达到了康乾盛世,不过富裕的应该是那些达官贵人,而穷苦的依然是百姓们。尤其一些女子为了生活不得不做一些不堪的事情,因为在她们的心里很想活着。
不仅古代社会存在这样的事情,其实在现代中国走资派特色社会里的妓女也盛世了,尤其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随着网络的发达,出现了很多佛媛,她们个个貌美如花,穿着的也是宗教的服饰,打扮得也十分的清纯可人,不过她们和泰山尼姑一样,都是为了挣钱,甚至不惜侮辱佛门,这样的行为是可耻的。
“妓女”,男权下的产物。从字面上的意义就不难看出,是可支配的女人。因此,男权主义的出现,肯定在废除母系社会以后发生的事情。母系社会废除后,进入男权社会,说明男人在社会上占据了主导地位。而这个主导地位的占据,时间非常非常的长。说明男人在社会上创造的价值更多,女人反而成了配角。究其原因,说明这个社会更需要力量型的主导,而男人无疑成为这个时期社会最突出的形式。
男人,从生物学角度讲,在发育成熟后,对于“性”的需求特别旺盛。对于美丽的女人更加刺激男人的大脑,古代很多战争,除了必要的生存外,还有很多关于女人的战争。因此,男人在需求满足不了的情况下,就会到外面去寻找目标。女人在古代处于弱势群体,身体单薄,成为男人占有提供了基础。慢慢的花言巧语,成了男人讨好女人最初为达到目的的基础表现形式。
如果,这个女人又很多的追求者,那么她就有提出要求的主动权。而男人为了获得她,就得付出更多的努力。显然,此时的花言巧语已经不能取到什么作用了。必须用食物或者物品来达到男人自己的终极目的。这也许是“妓女”最早的体现,以物做交易。
在古代,部落之间战争不断,当一个部落被打败时,就会俘虏很多女人。这时候胜利者就会根据需要选择一些女人留下来,而留下来的女人首先是要有用处的。当然漂亮的女人和有点技术的女人就会留下来,接受胜利者的支配。而这些胜利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拿这些漂亮的女人或者有技术的女人去做一些交易,来换取更大的利益。随着发展,慢慢的胜利者会针对美貌的女人进行培养,比如:琴棋书画。这样培养一个女人,会投入很大的财力。而培养好了后,就会为其赚取更多的利益。
而这种表现最突出的时代就是在封建社会,这种形式很普遍。为了规范这些妓女在行业里,隶属问题,就出现了所谓的“官妓”,时通过官方授权的。在女人地位底下的社会,某种程度上得到了一些权益。比如所谓的教育等。为妓女划分了等级,从而更好的为统治阶级服务。
妓院这个行业,古今中外皆为一理。也分割三六九等......是男权社会的体现。从妓者,赚回来的是金钱,但背后付出的是肉体和灵魂。但可能不知道的是,中国古代正经的妓院,除了花钱,还有很多的讲究。甚至将其归于文化也固无不可。选址,收费,新手入门,窍门甚多。
妓院,你以为只是一帮臭男人们寻欢作乐的场所吗?不!这理解太肤浅!在资本社会里作为一项“服务业”,男人们反复强调妓院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古今中外,为了给大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享受,妓院行业的大佬们可谓是苦心经营。
妓院和妓女也在青史之外默默地努力影响世界。看看它是怎样深刻地影响了社会和人类文化。按说作为“藏污纳垢”之所,妓院一般处于底层人民聚集区。不过妓院这行,家大业大,仅仅居于底层是满足不了需求的。一些供上层人玩的妓院如北京的“天上人间”,上海的小红楼等都位于城市中。就像吃饭的地方,有高级旋转餐厅,也有街头大排档。有钱的去吃色香味美的,没钱的就凑合着满足下口腹之欲。妓院也是如此。举几个私人妓院的例子。
首先看看在旧中国的北京人们一提得起的“窑子”地,当属驰名海内外的北京“八大胡同”。八大胡同,地处闹市。有多闹呢?出了天安门广场往南走,上前门大街那一溜,就会发现,唱戏的卖艺的敲锣打鼓的小商小贩全都住在那块儿。挨着人才济济的天桥,八大胡同的生意可谓是十分火热。民国初年,光妓院的税收一年就有十几万银元。在那个薄弱的财政期能交出这笔钱,可见妓院生意有多好。
其次,是相对高级的名妓会所。比如秦淮河畔,红楼飘香。明代的秦淮红楼,对面就是江南贡院。看看人家这码头位置多好。每年两万多汉子在这里考试,考完就赶紧去秦淮河那边找小姐姐玩耍。生意想不好都难。
《板桥杂记》说这里,“风清月朗名士倾城,簪花约鬓……灯船毕集,火龙蜿蜒,光耀天地”。风流才子频频造访,让秦淮河的姑娘们多少都受到了文采气韵的熏陶。所以你看,明清时期的“秦淮八艳”哪个不是才情四溢、独具个性?
要知道,生意好的妓院,都不会藏在旮旯里,而是在热闹繁华之地大张艳帜。不过当然也会有不合法的“暗娼”存在,但却远不如这些大街上的妓院有名。
说妓院是个吸金的大魔窟,一点也不为过。妓院怎么说也是一个培训和服务二合一的行业,所以针对不同的客户群,自然也就衍生了不同级别的妓院,以及妓院里不同级别的妓女。
妓院和妓女的三六九等到底是怎么分的?首先,高级妓院的名字就很特别。八大胡同里的一等妓院,人称“清吟小班”。看这名字,多清新脱俗,多风雅。再具体到每家,有叫“星辉阁”的,有叫“莳花院”的,有叫“鑫雅阁”的……光看这名字还以为是卖文房四宝的。
其次,高级妓院的姑娘都是些资质不凡的姑娘。比如唐代著名的平康里。据资深嫖客孙棨的嫖妓大宝典《北里志》说,这个地方的妓女,才情风韵之高,连薛涛都会自惭形秽。
其中坐台一姐“天水仙哥”,掀开帘子让人开一眼,就要一百两银子。而同地的小型妓院,嫖客唱歌跳舞玩一次才300文。这显然是最低工资水平和月薪两万的差距。另外,三六九等的划分跟妓女本身的才能也有关。
那些高级官员身边陪酒行令的妓女,都是能说会唱、写诗弹琴的。比如苏轼身边就涌现了一大批这样色艺双绝的妹子:王朝云、秀兰、琴操等。虽然行规里没有“卖艺不卖身”的说法,但是能靠“艺”吃饭,显然比只卖身的妓女有更多资本,更有地位,还有机会早日从良。
妓院除了花一百两银子看一眼的天水仙哥,还有初夜费三百两的王美娘,见面礼就收了王景隆三百两的苏三。苏三后来更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以三万六千两的价格被王景隆承包。
为爱豆花钱,心甘情愿。公子哥们,这种花钱的心情都理解。不过这么多钱,到底是怎么花出去的?!平常人根本消费不起啊!心机老鸨的花式捞钱办法太多。第一个要钱大法,就是卖初夜权。
杭州名妓王美娘的初夜是三百两,此后接客,每晚十两。这等价位,客户还是“兀自你争我夺”,“宾客如市,挨三顶五,不得空闲”。
卖初夜这个法子,在18世纪的伦敦妓院也流行,而且实行的是竞拍模式。处女姑娘站在剧院的二楼,客户们就在楼下仰望她的风姿。哪个出的价高,老鸨就将初夜卖给谁。
除了价格不菲的初夜,老鸨们还会在日常接待中捞钱。在高等妓院,见姑娘首先要给见面礼。像王景隆那样一掷三百两最好。据规定,嫖客与妓女不是熟人不能开房,而且在开房之前,嫖客要负责这个妓女的一切开销。
另外,开房之后就算是“相好”,就一定要“回头”,逢年过节必须过来花钱捧个场。看起来礼节繁缛、无比讲究,一副很高级的样子,其实就是花式捞钱。这捞钱技术,真让人佩服的。
妓院和妓女的基本生存法则,看起来就是简单的接客送客,但其实道道很多。正是这种跟社会现实、思想文化紧密相连的门道,催生了独特的《妓女文化》。
唐宋元明清,关于妓女文人,有不少风流香艳的轶事,还被写成无数爱情话本子被津津乐道至今,这也算是文化史上带着浓重胭脂味的一笔吧。
但不论怎样,妓女都是古代地位低下的一群人,那些不幸,高高在上的人们是永远体会不到的。
然而在走资派邓小平篡权复辟资本主义后,不但复辟了《妓女文化》,还不断将《妓女文化》推至古今中外望尘莫及的盛世。然而老牌资本主义,帝国主义们还是不容任接收为友,如终为敌。
《毛泽东创造新文化:禁吸毒贩毒》是从延安解放区开始的。当时正值抗日战争期间,在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延安陕甘宁边区政府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禁毒法律、法令、条例、章程、办法等,根据对历史文献和档案资料的初步爬梳,相关禁毒法规如下:1941年《陕甘宁边区禁烟毒条例(草案)》、1941年10月23日《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部、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禁烟的布告》、1942年1月14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成立陕甘宁边区禁烟督察处命令》、1942年1月《陕甘宁边区禁烟督察处组织规程》、1942年1月《陕甘宁边区查获鸦片毒品暂行办法》、1942年9月16日《陕甘宁边区查获鸦片毒品修正办法》、1943年1月17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查禁鸦片烟苗的命令》、1943年3月12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再申禁种鸦片烟苗的命令》、1943年4月13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彻底铲除鸦片的快邮代电》、1943年5月30日《陕甘宁边区禁烟督察处修正组织规程》、1943年5月30日《陕甘宁边区查获鸦片毒品第三次修正办法》、1943年9月1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为禁止吸毒事给专员公署县(市)政府的指示信》、1943年秋《陕甘宁边区政府禁烟督察处查获鸦片毒品奖金办法》、1943年11月24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加强缉私工作的命令》、1945年5月1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严禁料面入境的命令》,等等。透视上述法规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其中的一些主要特征:
第一,严禁种植罂粟,力图从源头上杜绝烟毒,对稽查发现的烟苗坚决铲除,对违抗政府禁令而种植烟苗的人进行法律制裁或从经济上予以重罚。
第二,严厉禁止烟毒买卖和贩运,凡买卖或贩运鸦片者,一经查出,不仅要全部没收,而且还要处以罚金,并根据买卖或贩运鸦片的数量规定了处罚标准。
第三,禁止吸食或注射烟毒,对于已经吸食毒品的人要限期戒绝,并通过发放戒毒药物全方位劝诫,帮助和鼓励吸食者借助于积极投身农业生产等有效途径彻底戒烟。
第四,禁止帮助和包庇他人吸食、注射及买卖、贩运烟毒,禁止抗拒禁烟禁毒公务之执行,违者予以判刑或重罚。
第五,成立禁烟督察处和查缉毒品委员会,专门查处涉毒案件。
第六,奖励查获烟毒者和举报人。为了开展广泛的群众性的禁毒斗争,毛泽东的中国共产党边区政府号召广大人民群众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坚决清除毒品危害,除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外,还制定有关法令,按查获和收缴毒品数量的一定比例,对缉毒有功或举报毒品犯罪者进行奖励,极大地提高了边区人民禁烟禁毒斗争的积极性,使毒品犯罪者无藏身之地。
第七,坚决杜绝禁烟禁毒中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
第八,军政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要加重处罚。
在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延安陕甘宁边区禁毒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成功的经验如下:
一,是注意加强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禁毒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中央对陕甘宁边区的禁毒工作高度重视,先后设立了禁烟督察处和查缉毒品委员会作为查禁烟毒的领导机构,使边区政府的禁烟禁毒法令得以顺利贯彻执行。
二,是完备禁毒法律法规体系。在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延安陕甘宁边区政府先后制定和颁布了数十个关于禁毒方面的专门性法规法令,涉及禁种、禁贩、禁售、禁吸等查禁工作的方方面面,为边区的禁毒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三,是禁毒政策和措施灵活多样。在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延安边区政府对各种毒品犯罪的惩处,既区别对待,又宽严相济,既有利于打击毒品犯罪,又给予人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四,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毒品犯罪是个社会问题,禁毒不能专门依赖政府的权威及其所发布的命令,而是要依赖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地来认识禁毒的重大意义,有组织地执行禁烟禁毒的法律法规。在陕甘宁边区,各级组织广泛开展禁毒的动员工作,通过举行化装宣传、群众大会,有计划地发挥工会、贫农团、赤卫军、少先队、儿童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其中尤其是妇女协会的作用最为重要,因为她们最厌恶自己的丈夫或儿子吸食毒品,因此态度非常坚决。军人家属的模范作用,也起到了不小的影响,他们很容易使身边的群众认识到毒品的危害,进而自觉地加入到禁毒的行列当中。
五,在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延安边区政府是政治廉洁、组织高效,是边区政府有效开展禁毒运动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证。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实行“三三制”,推行抗日民主,厉行廉洁政治,这是有效开展禁毒斗争的政治基础。
中国历代政府禁毒弊政根本在于政治的腐败,贪风盛行,大小官吏往往纵毒为患,从中渔利,中饱私囊,致使毒品泛滥成灾,屡禁不止。
历史证明:一个腐败不堪的政府,绝不可能禁绝毒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民主政权厉行廉洁政治,设立了精干、高效的禁毒专门领导机构,使党的法律法规得以有效地贯彻落实,从而有效地打击了各种毒品犯罪活动。
六,是实行全面禁毒,重点打击制毒、贩毒,是有效开展禁毒斗争的重要方针。在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延安陕甘宁边区开展了比较全面的禁毒斗争,对各种毒品犯罪活动都进行打击,同时又把重点放在严惩毒贩、堵源截流上。
在种、贩、售、吸四种毒品犯罪的处理上,对吸食者处罚较轻。陕甘宁边区政府对那些为了获取暴利的非法种植、制造、贩运、出售毒品者,则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对伤天害理的毒品贩子,严加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七,是禁毒与清除其他社会不良风气配合进行,是有效开展禁毒斗争的必要措施。毒品的流行不是孤立的,它往往与其他社会病害和不良风气纠缠在一起,如果不同时治理其他社会病害和不良风气,也就难以使毒品彻底禁绝。
当时,毒品犯罪通常同土匪、娼妓、反动会道门等社会病害的关系十分密切,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政府认识到,孤立地禁毒而不清除这些社会病害和丑恶现象,不仅难以彻底肃清毒品,即便一时肃清,也会很快再生。因此边区政府把禁毒与改造社会病害结合起来,成功地创造了毒品难以滋生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正如毛泽东曾经自豪地说:陕甘宁边区是全国最进步的地方。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花子,七没有结党营私,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摩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
近代以来,鸦片等毒品的泛滥一直是困扰中国社会的一大“毒瘤”。鸦片等毒品对人体的身心健康,乃至国计民生的祸害是巨大的。
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禁毒工作。抗战时期,日本侵略者在中国肆行毒化政策,并以此作为摧毁中国军民抗战意志的重要武器。所谓毒化政策,就是日本侵略者在其占领区利用日伪政权,强迫农民种植鸦片,实施鸦片专卖,设立烟馆,征收鸦片捐税,设置制毒工厂加工毒品,向沦陷区、抗日根据地及大后方贩运出售,以攫取中国财富、打击与削弱中国国力、摧残中国人体质、瓦解中国人民抗战精神的政策。陕甘宁边区政府在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下,雷厉风行地开展了一场禁毒运动,挫败了日本推行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毒化政策,基本遏制了毒品在边区的蔓延,使陕甘宁边区成为全国禁毒的模范区。梳理陕甘宁边区禁毒立法的有关举措和蕴含其中的历史经验,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1950年2月24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严禁鸦片毒品的通令》。其中规定:禁绝种烟,少数民族地区可有步骤慎重执行,禁止贩运、制造及售卖烟土毒品事情,违者从严治罪;限期缴出散存于民间的烟土毒品,并由政府酌予补偿;吸食烟毒的人限期登记等。
解放初,新中国各地到处有吸鸦片的。吸白粉的在市面上公开进行,他们在一张香烟锡纸上,洒上白粉,下面点上小火,用一根管子猛吸。但没过多少时间,发现就没有了。为什么这样快呢?
原来,凡吸毒者,都要游街示众!那些吸毒烟具等等,都付之一炬,开店贩毒者也一起游街示众,有的还吃官司。一时间,就烟消云散,不见踪影。
纵观中国法制建设,上了太多西方法律界的当。所谓保护隐私权,现在的吸毒现象的泛滥,就是是上了外国所谓保护人权的当。不准游街示众,给犯罪者面子,于是吸毒者从隐秘到公开,从个人到单位,从家庭到社会,从影视到网络等等,到处能见到其吸毒贩毒的现象。小孩子的好奇心,又促使吸毒向青少年漫延!
纵观国家腐败的总规律,总是从淫秽、吸毒、贪污等开始。英国通过鸦片让清政府国疲民弱,再加清朝的贪污腐败,亡国就是必然的事情了。
但在新中国毛泽东时代,中国人民骨气硬,世界为之尊重。现在的走资派特色政府就连一些小国或某国的几个议员都敢欺负特色中国,这是为什么呢?是特色走资派中国现实太腐败了。全中国特色社会到处都有吸毒、贩毒、嫖娼、卖淫泛滥,国家真正太危险了。为什么国家用大力气治理,还治不好,就是因为有上述的原因。为人民服务的口号,长期没有了,只管发财致富了,于是那些腐朽没落的东西被利用了。如果总结一下教训,真正的大老虎还在后头。
现在的特色中国的毒品漫延势头强劲,正在向青少年方向扩展。许多演员、官员、老板、学生在进行吸毒贩毒,真正是触目惊心。原因是什么呢? 因为走资派特色政府当局非常无能,对于吸毒者,实行强制戒毒,但效果十分有限,复吸毒者比比皆是。并且还引发杀人放火卖淫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参选总统议员需要资格证书吗?当医生,要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当律师,要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当护士,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当工程师,要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当教师,要教师执业资格证书。当厨师,要厨师执业资格证书。当电工,要电工执业资格证书。当各种修理工,要各种修理工执业资格证书。当家居护理,要家居护理执业资格证书。当警员,要警员执业资格证书。当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当记者,要记者执业资格证书。参选总统议员需要资格证书吗?唯独没有?下面是A1:
【参选总统和议员是否需要资格证书取决于你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通常有年龄、国籍、居住地等基本条件,但很少要求特定的“资格证书”;例如,在美国选总统,你得是出生公民、年满35岁;对选民(投票者)通常更严格,要求身份证明(如驾照),但对候选人(参选者),主要是满足法定公民资格和申报程序,而不是考取某类“证书”。
具体到不同职位的要求(以美国为例):
总统:年龄需满35岁,是美国出生公民,且在美国居住至少14年。
参议员:年龄需满30岁,美国公民至少9年,且选该州居民。
众议员:年龄需满25岁,美国公民至少7年,且选该州居民。
总结来说:
投票者:可能需要身份证明(驾照等)来核实身份。
参选者:主要是满足宪法规定的公民资格条件,并完成竞选注册,而不是通过考试获得“资格证书”。
因此,关键是看你参选的是哪个国家或地区的什么职位,并遵守当地《选举法》对候选人的具体要求。
参选总统议员需要资格证书吗?
在大多数国家,参选总统或议员并不需要类似职业资格的“证书”,但必须满足宪法规定的法定资格条件(如年龄、国籍、居住地等)并履行相应的登记程序。
具体要求因国家而异:
1. 美国(总统与国会议员)美国没有所谓的“总统候选人证书”,参选资格严格遵循《美国宪法》
规定:总统/副总统:必须是出生时即为美国公民、年满 35 岁,且在美国居住满 14 年。
参议员:需年满 30 岁,成为美国公民至少 9 年,并在当选时是该州的居民。
众议员:需年满 25 岁,成为美国公民至少 7 年,并在当选时是该州的居民。
必经程序:候选人需向联邦选举委员会(FEC)注册并提交财务报告,且需在各州通过收集选民签名等方式获得在选票上出现的权利(Ballot Access)。
2. 新加坡(总统)新加坡对总统参选人有极其严格的门槛,且确实需要申请资格证明:
资格证明书 (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有意向的参选人必须向总统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委员会将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公共部门履历”或“私营部门履历”(如担任过特定高职或管理大型公司)的要求,只有获得该证明者才有资格参加竞选。
3. 中国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审查:设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负责审查并确认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等公职人员的资格,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的参选条件。
4. 其他地区(如台湾)法定条件:参选人需满足年龄(如县市长需年满 30 岁)和居住期限等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选举委员会完成登记。经审定合格后方可进行抽签和竞选,并无额外职业证书要求。
总结:在绝大多数民主选举制度中,参选权是基本公民权,通常只设置年龄、国籍等生理和法律限制,不要求专业技术证书。但候选人必须通过官方的资格审核或登记流程,才能正式成为合法候选人。】
参选总统议员需要资格证书吗?
现行的法律条文下没有具体的《资格证书》的要求。基本上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
《公民》《年龄》《居住时间》。
例如加拿大:加拿大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这意味着,加拿大是一个君主即国王为国家元首的国家 ,国王是世袭的永存的。 加拿大公民以投票的方式,选举政治候选人作为在各级政府的代表。
加拿大公民可以在三个政府级别的民主选举中投票:
市政级(乡,镇或城市):市政当局通常负责供水,污水,街道维护,除雪,治安,消防和公园等服务。
在市政选举中,您将选择一位候选人作为您选区的代表,选择一位市长或主席作为您所在市区的负责人。
在市政选举中,候选人不代表任何政党。
省级或地区级(省或地区):省级政府主要负责教育,健康,旅游和社会福利等等。省级选举中的候选人同时效力于各个政党。获得选票最多的候选人(占大多数“席位”)所在之政党的领导人,将在选举之后成为省长。得票次之的政党领导人将成为反对党领袖。每四年进行一次选举。
联邦(全国):加拿大联邦政府负责那些影响整个国家的事要,如税收制度,公民权和移民事务,国防,外交以及同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等等。被选上的议员和官员以骑马的方式出席各个选区的会议。
在联邦选举中,选民将选择一位国会议员(MP)代表您所在的选区,成为加拿大众议院议员。联邦选举区也被称为“选区”或“骑行”。 MP 的候选人通常属于一个政党。加拿大众议院目前有308个席位。
在加拿大,选民们不投票选举总理。选举结束后,获得席位最多(得票最多的候选人)政党的领袖,将成为加拿大总理和加拿大政府最高长官。得票次之的政党领导人将成为反对党领袖。
大部分省份和地区的国会议员人数,由该地区的人口数量而定。
在加拿大,各个政府级别都有一些不经由选举产生的职位。这些官员是被政府选定的。其中一些是:
联邦内阁部长 - 总理指定国会议员(MP)担任政府各部门的职责。
省内阁部长 - PEI 省长指定立法大会(MLA)的官员对省政府部门负责。
总督和省督 - 加拿大总督由君主任命,各省省督由总督指定,总督和省督均需得到加拿大总理的认可。
参议员 - 加拿大参议院的主要职责是审议、通过众议院提出的法案。参议员由总督任命,并得到总理的认可。
今日加拿大,在选举中投票是自由宪章内立定的公民权利,选民必须年满18岁的公民。此规定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这样立定的。在加拿大早期的历史中,只有超过21岁,有财产的男人才有权利投票。妇女,亚裔或原住民为了投票的权利努力争取了数十年。一些人在20世纪下半段才获得这一权利。
《在加拿大早期的历史中,只有超过21岁,有财产的男人才有权利投票。妇女,亚裔或原住民为了投票的权利努力争取了数十年。一些人在20世纪下半段才获得这一权利。》
《在加拿大早期的历史中,只有超过21岁,有财产的男人才有权利投票。》
《妇女,亚裔或原住民为了投票的权利努力争取了数十年。一些人在20世纪下半段才获得这一权利。》
而对《参选总统议员需要资格证书吗?》,没有详细说明。
这种所谓的“选举“是民主的是不确实的。《在加拿大早期的历史中,只有超过21岁,有财产的男人才有权利投票。》中的《有财产的男人》就是参选者,也是选举者。
《参选总统议员需要资格证书吗?》回答是肯定的,有!这个资格证书就是:《有财产的男人》!
后来,由于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影响到了这群《有财产的男人》!因此,这群《有财产的男人》的退让了,让工人,妇女参与了选举。人群扩大了,游戏规则没有修改。只是参选人有原来的《有财产的男人》变为自愿想参选的只要符合所规定的《公民》《年龄》《居住时间》三个基本条件即可。至于是不是有管理一个政府的学识和能力不重要了,只要有选民选上去就行。什么道德人品公私言行也不用且也无法考核或考察。只看选票不及其余,阿狗何猫只要得票第一就行。这就造成今日之困局。
1928年4月,毛泽东率领的工农革命军亦称《工农红军》与朱德、陈毅率领的湘南起义部队在井冈山胜利会师,合编为工农革命军第四军,5月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简称红四军,朱德任军长,毛泽东任党代表,陈毅任政治部主任。11月,红四军前敌委员会成立,毛泽东任书记。随后,红四军在朱德、毛泽东、陈毅等领导下,打破了敌人对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四次围攻,并于1929年1月起向赣南、闽西进军,开创了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奠定了后来的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基础。
《工农红军》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革命队伍的扩大,红四军及其党组织内加入了大量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同志,加上环境险恶,战斗频繁,生活艰苦,部队得不到及时教育和整训。因此,极端民主化、重军事轻政治、不重视建立巩固的根据地、流寇思想和军阀主义等非无产阶级思想在红四军内滋长严重。作为红四军党的前委书记的毛泽东曾力图纠正这些错误的思想倾向。
但是,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红四军党内特别是领导层内在创建根据地、在红军中实行民主集中等原则问题上存在着认识上的分歧和争论,特别是在是否设置军委问题,发生激烈争论。毛泽东的正确主张没有能够为红四军领导层的大多数同志所接受。红四军前委甚至以行军打仗和军情紧急为由,暂时停止军委办公,把权力集中到前委,由前委直接领导军内各级党委的整顿。
1929年12月下旬,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即古田会议)在福建上杭县古田召开。大会由陈毅主持。会上,毛泽东根据中央来信的精神和红四军具体情况作政治报告,朱德作军事报告,陈毅传达中央批示信并作反对枪毙逃兵的报告。会议认真总结了《工农红军》创建以来党在同各种错误思想、错误倾向作斗争的过程中积累起来的丰富经验,统一了思想认识,一致通过了多种决议案,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纠正党内错误思想的决议。这些决议案系统地解决了建党建军的一系列根本问题。古田会议决议案的中心思想是要用无产阶级思想进行军队和党的建设。古田会议根据中共中央批示,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共红四军前敌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书记。
古田会议上,毛泽东作政治报告,朱德作军事报告,陈毅传达中央九月来信。大会经过热烈讨论,一致通过了毛泽东代表前委起草的约3万余字的8个决议案,总称《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即古田会议决议,其中第一部分,也是最为核心的内容是《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会议选举毛泽东、朱德、陈毅、罗荣桓等11人为中共红四军前委委员,毛泽东重新当选为书记。
古田会议决议系统总结了自1927年以来我党创立《工农红军》的斗争经验,强调用马列主义和党的正确路线教育党和军队,划清了人民军队同旧军队的界限,确定了无产阶级的建军路线。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确立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强调了加强政治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论述了党的思想建设原则,强调要用无产阶级思想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阐述了党的组织建设原则,明确指出了“历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的重要性。阐述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原则,强调要重视党支部的作用。同时还规定了健全支部生活,严格党的纪律等项措施。
古田会议之后,《工农红军》中违犯军纪的现象大大减少了,但毛泽东丝毫没有放松对红军官兵的纪律要求。1930年3月20日,红四军到达南康县唐江镇,毛泽东和朱德于次日发布红四军军部关于整顿军风军纪的训令,提出“务使各官兵一体遵照三条纪律六大注意,使红军精神及主旨深入于一般群众”,申明“凡违反军风军纪者,无论大小必于查究” 。
此后,毛泽东、朱德签发了《全衔训令第七号——加强杂务人员教育的训令》,将“三条纪律”与“六大注意”相提并论,初步形成了后来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雏形。由于根据地的扩大以及红色政权的建立,《工农红军》筹款的来源逐渐不完全依靠打土豪了,毛泽东便把“三大纪律”中的“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后来又将“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抗战时期,《工农红军》改名为《八路军和新四军》。毛泽东也多次就《八路军和新四军》军纪问题做出过重要指示。1944年11月1日,毛泽东在出席八路军南下支队的誓师大会上,鼓励南下支队的指战员要像“王者之师”那样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真正做到纪律严明,秋毫无犯。1945年4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在作口头报告时再次说到军队的纪律问题:“一个军队,要有统一的纪律,要听号令:立正,稍息,向左看,向右看,开步走,瞄准放。不然敌人在前面,一个往东放,一个往西放,是要被敌人消灭的。”
1947年10月10日,在解放战争的形势发生根本变化的时候,此时又将《八路军和新四军》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毛泽东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其中提到:“必须提高纪律性,坚决执行命令,执行政策,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民一致,军政一致,官兵一致,全军一致,不允许任何破坏纪律的现象存在。”与此同时,毛泽东为解放军总部起草了《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统一规定“三大纪律”为:“(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三)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是:“(一)说话和气;(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四)损坏东西要赔;(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稼;(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毛泽东要求全军“以此为准,深入教育,严格执行” 。
新中国成立以后,一直延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毛泽东对军队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要求始终没有放松。毛泽东不仅十分重视《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军事法的制定,也时常发表有关军规军纪的讲话和报告。1950年6月,毛泽东在审阅聂荣臻向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的军事报告中特意加上一段文字:“全军必须维持良好的纪律,改善官兵关系和军民关系。”
1950年10月,又将赴抗美援朝中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取名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在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兵朝鲜前夕,毛泽东发布命令:中国人民志愿军必须“严格地遵守军事纪律和政治纪律,这是保证完成军事任务的一个极重要的政治基础”。1952年,毛泽东又起草并发出了《军委关于纠正放松军事教育和纪律废弛现象的指示》,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进行一次整顿纪律的工作,以严格执行命令指示,严格军风纪,严格遵守制度,……对于严重违反纪律和损坏武器、装备的行为,应予认真的追究责任,和给予应得的处罚” 。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不以军功折抵违犯军纪的行为。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早期的军事法中,尚未严格区分现代意义上的军事行政法、军事刑法以及军事刑事诉讼法,军事违纪行为与军事犯罪行为的区分也并不明显,违犯军纪的行为常常就是犯罪,要用军法的方法惩罚。毛泽东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规军纪看得十分重要,对于违犯军规军纪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惩处。即使违犯者曾经立下军功,也要赏罚分明,功过不能相抵。
在三湾改编后不久就出现了团长陈浩等人企图煽动士兵逃跑的事件,毛泽东通过召开前委扩大会议统一意见,以特别军事法庭的名义判处陈浩等四名军官死刑。这一功过分明的态度,引起了全军的震动。
1929年的古田会议上,毛泽东提出要“编制红军法规”以严肃军纪。短短几个月内,中央军事委员会就通过了《中国工农红军纪律暂行条例草案》《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等红军法规。
在1932年2月,毛泽东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的名义与副主席项英、张国焘一起发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就苏区军事裁判所的组织系统、组成人员、组织任务、审判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规定。这是一部专门的军事刑事诉讼法,在早期军事法制建设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1933年4月,毛泽东等又发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命令——为检查和取缔私人枪支禁止冒穿军服事》,这是一部单行的军事刑法,主要规定了非法持有枪支以私藏军火论罪、不得随意穿红军军服等内容。
1933年12月,毛泽东和项英等发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处置红军中逃跑分子的命令。命令宣布:拖枪逃跑者,一经捕获就一律就地枪决;组织逃跑者,一律逮捕经公审枪决;屡次逃跑、造谣破坏红军及归队运动者,一律逮捕送法庭处以有期徒刑直到枪决;因政治觉悟不够而个人逃回者,各级政府应加强对他们的宣传鼓动,使他们自愿归队,决不能采取逮捕禁闭等办法;任何逃跑分子绝对不许收容在后方机关、部队、团体中工作和服务。
这些命令和规定,既是军纪,也带有军事刑法的性质。即使在长征途中,在战斗十分频繁艰苦的岁月里,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也没有忘记中国工农红军纪律的重要性。
在毛泽东看来,军法和军纪的本质是一致的,违反军法或者军纪都是对革命的犯罪,都应当追究责任,受到惩罚和教育。因此,“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本身既可以说是军事纪律,也可以说是军事刑法,违反这些规定,轻者予以批评教育,重者可以处以极刑。对于那些位高权重的军人,尤其不能姑息纵容其违犯军纪的行为。
1937年10月5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3期第6队队长、共产党员黄克功因对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逼婚未遂而将刘茜开枪打死,在当地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为了消除影响,严肃纪律,毛泽东下定决心决定处以黄克功极刑。毛泽东亲自写信给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信中说:“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和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 这一事件再次表明,毛泽东对革命军人的纪律要求是严格的,对于严重违反军法的行为必须严惩,绝不以过去的功绩为掩饰和折抵。
毛泽东的军事法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不同于毛泽东对纯军事问题的论述,也不同于毛泽东对其他法律问题的阐述,而是关于怎样用制度、规范去指导和约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活动的一整套法律思想体系。
作为卓越的政治家和军事家,毛泽东的军事法思想带有强烈的政治气息和时代特征。
毛泽东军事法思想的首要特征便是实用性,用今日的通俗语言说就是十分接地气。譬如“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准确地把握了军队纪律的需要与红军战士的理解能力,对于保持部队的凝聚力功不可没。
毛泽东军事法思想的另一个特征就是灵活性,即根据政治军事斗争的需要不断调整军事法的内容。比如战争法则中的自卫原则,在敌强我弱的时候,毛泽东强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便是为了保持自己的力量,避免过早与敌决战。
但在全国革命形势发生根本变化后,毛泽东提出务将战犯追究到底,又是为了革命胜利后取得政治斗争的主动。
毛泽东军事法思想的特征还在于全局性,即对于军队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军人的纪律和职责、军事犯罪及其惩罚、军事人道主义和战争法则等有关军事法的宏观和微观问题,毛泽东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提出了许多著名的论断,反映了其军事法思想的全面性、综合性特征。
毛泽东长期作为党、政、军的最高领导,毛泽东的军事法思想深刻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军事法制建设。毛泽东关于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以及军事指挥权的相对集中等军事组织法思想,至今仍是指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的根本方针。由毛泽东奠定基础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至今也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也是军事行政法的核心与灵魂。毛泽东所倡导的军法从严、军人从严的原则,在中国军事刑法中有全面的反映。毛泽东提出的战争中的自卫原则、宽待战俘原则和惩办战犯的思想,对国际军事法的发展更是做出了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