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哪国不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古今中外世界上哪一个新独立国家不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美国立国时不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加拿大建国时不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英国、法国等世界各国立国时不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中国历史上从近说, 新中国的建立、中华民国的形成、清朝政府的开创、明朝的开国.......哪一个朝代的更换不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从原始人类到如今各个社会制度的转换、各个国家内部君主的轮换到你死我活争夺皇位的斗争或是战争哪一次不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人类历史上几千年来枪杆子都是掌握在皇帝君主奴隶主地主恶霸资本家土匪强盗等统治阶级手上的。奴隶农奴长工打工人底层百姓只有听从的命运。
共产党领导奴隶农奴长工打工人底层百姓们闹革命争翻身求解放, 不知从何下手? 而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内也遭蒋介石国民党的残酷剿杀, 几乎有被全部消灭之危急时刻, 毛泽东只是告诉当时掌权的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们, 要懂得为了能让奴隶农奴长工打工人底层百姓翻身得解放不受剥削和压迫, 就必须要有自己的武装力量。毛泽东不但向领袖们建言的同时,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书生下乡上山去带兵组织工农红军。要让全体中国共产党员和工人农民都懂得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理。毛泽东用一生的实践证明了对于无产阶级要取得政权必须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与"专制"或"独裁"无关。立国之后如何管理又是另一课题。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是毛泽东的著名论断。这一论断是中国共产党进行和完成中国革命的指导思想,它影响巨大且深远。历史证明了它的正确性。但是,现在有人把这个论断与政权性质联系起来,甚至说枪杆子里面出来的政权,就是专制主义的政权。显然,这明显曲解了这一名言的意思,也存在错误的引申,是不能不辨析的。
首先,“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论断的产生,有深刻的历史背景,是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背叛革命后复兴革命的战略选择。
近代中国积贫积弱,国势衰败不堪,其根本原因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因此,要改变国家命运,就必须进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推翻它们对中国的统治。 1924年至1927年的第一次国共合作,就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它在全国强劲地传播了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思想,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大革命高潮,从根本上动摇了北洋军阀的统治,开创了中国民主革命的大好局面。但1927年,蒋介石、汪精卫相继背叛革命,破坏了国共合作,埋葬了这个蓬勃兴起的革命。
国民党在背叛革命之后,对外投靠帝国主义,对之委曲求全、妥协退让,使孙中山废除不平等条约、争取国家独立的主张成为空谈;对内维持封建制度,剥夺了人民在大革命时期获得的好处,地主、豪强、士绅恢复了他们原有的统治地位,人民群众处在受压迫、受剥削的悲惨状况之中。
当时,国民党还疯狂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在“四·一二”政变中,上海有300多人被杀、500多人被捕、5000多人失踪。广州国民党当局在发动“ 四·一五”政变的当天,就捕捉了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2000多人,封闭工会等团体200多个。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西等省也以“清党”之名,大肆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北方的奉系军阀与之遥相呼应,在北京捕杀李大钊和其他19名革命者。如此丧心病狂的屠杀政策,把中国置于极端的白色恐怖之中,人民失去了起码的人身安全和自由,共产党没有了和平进行救国救民政治活动的空间。
面对国民党的背叛和疯狂屠杀,面对两党合作和中国革命遭到破坏的局面,矢志革命的中国共产党只能在白色恐怖中进行武装革命。1927年8月7日,在中国共产党著名的“八七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论断。这个论断,阐述了如何复兴革命的关键问题,从此成为中国共产党动员人民进行革命的理论武器。它是对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继续革命的唯一选择,是被国民党用枪杆子逼出来的。
其次,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但枪杆子并不决定政权的性质。
“革命”一词现在被广泛引申,但其原始意义,是推翻旧的阻碍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上层建筑、反动政权,建立新的适应时代潮流和有助于社会发展的政权和制度,即夺取政权。同理,革命反对者的目的也十分明确,就是掌控国家机器,维护过时的、代表少数人利益的政治制度。因此,政权是政党实现自己政治理念的工具,是他们政治活动的最终目标,是革命与反革命者角逐、争夺的关键所在,是革命的根本目的。
就近代历史上的革命而言,武装斗争,即运用枪杆子夺取政权,是一个普遍现象: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武装革命;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资产阶级革命),都是经过武装斗争成功的;俄国无产阶级领导的十月革命,也是武装革命胜利的结晶。中国的辛亥革命、北伐战争都是武装的革命。中国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一生奋斗,其目的是推翻清朝政府和北洋军阀的统治(即夺取政权)。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枪杆子是取得政权的一种主要方式,是革命取得成功的支柱。孙中山在晚年特别强调了枪杆子对革命的重要性:“大凡建设一个新国家,革命军是不可少的。”“如果没有好的革命军,中国的革命,永远还是要失败。”同理,北洋军阀的统治基于其拥有庞大的军队;蒋介石也是依靠掌握的武装力量而成为国民党最高统治者的。当然,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新中国的建立,也是通过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取得的。
但是,枪杆子并不决定政权的性质。仍以近代历史为例,同样是武装革命,英国、法国、美国等国建立的是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俄国十月革命建立的是与资本主义对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国民党用枪杆子背叛革命,建立的是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反动政府,中国共产党通过武装斗争建立的是代表全国绝大多数人口的人民民主专政。
中外历史清楚地说明,枪杆子是夺取政权的主要方式,是维护和巩固政权的主要工具,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它不决定政权的制度和性质。客观地说,政权性质是多种因素的产物,包括历史、国情、经济等许多因素,但其中一个主要的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是掌握枪杆子者的政治理念,是掌控政权者的政治选择。不同的政治制度,不同的政权性质,是各个政党不同选择的结果。
再次,中国共产党依靠枪杆子夺取了全国政权,但新政权是通过民主协商和民主选举建立的。无论局部执政时期,还是掌握全国政权之后,中国共产党都努力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致力于人民民主政治的建设和扩大。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时,就确立了建立人民政权的目标。中共一大通过的纲领规定:“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并承认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中共二大明确宣布自己的远大政治目标是:“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中国共产党解放人民、让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是十分明确的。
土地革命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践行自己的政治目标,先后建立了工农民主政权和抗日民主政权,在中国历史上破天荒地实行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的投票选举,“凡满十八岁的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中国人,不分阶级、民族、男女、信仰、党派、文化程度,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时西方国家和辛亥革命后的选举法都对选民设置居住、财产、学历、性别等限制),保障广大人民的人权、参政权、财权和自由权;抗战时期还创造性地建立“三三制”的政权体制,实行减租减息和精兵简政的政策等,努力实行和扩大民主政治。
抗日战争胜利前后,中国共产党提出联合政府的建国方案,即通过与国民党建立联合政府的方式,通过逐步改良的政策,曲折地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但是,国民党逆民主潮流而动,执意发动反共内战,让联合政府的实现错失了历史机遇。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理论中,创造性地勾画了新中国的蓝图,规定在政治上实行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实行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制度。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表著名的“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到解放区共商建国大计。在广泛酝酿和充分筹备的基础上,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会上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一起制定了“共同纲领”,并据此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国人民由此开始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广泛实行。
可见,历史事实是,中国共产党通过枪杆子推翻了旧政权,但是,新政权是通过民主协商和民主选举建立的。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强大的敌人,力量之源是人民的支持、拥戴和参与,是人民对中国共产党的选择,因此,其历史合法性是明显的。
新中国成立后的毛泽东时代,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全中国人民的民主政治制度,坚持和发展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民主集中制制度、工人农民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治国执政的基本原则和出发点;中国共产党内的民主与人民民主越来越被重视,并获得重大发展;强调政府的干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加强人民执政能力的提高,高度重视执政党内干部必须定期参加社会主义的劳动和建设。坚持工农兵三结合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和贫下中农参加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中开篇就说: "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1949年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因而结束了长时期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民主制度,也就是新民主主义制度,保证我国能够通过和平的道路消灭剥削和贫困,建成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国人民在过去几年内已经胜利地进行了改革土地制度、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分子、恢复国民经济等大规模的斗争,这就为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准备了必要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20日在首都北京,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这个宪法巩固了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并且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
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在发扬各民族间的友爱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基础上,我国的民族团结将继续加强。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照顾各民族的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将充分注意各民族发展的特点。
我国同伟大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同各人民民主国家已经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我国人民同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友谊也日见增进,这种友谊将继续发展和巩固。我国根据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同任何国家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的政策,已经获得成就,今后将继续贯彻。在国际事务中,我国坚定不移的方针是为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的崇高目的而努力。"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走资派特色政府也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首先是政变、篡权、镇压造反派、向学生开枪、打越南转移国内矛盾、在各级官员中对文革中的造反派一个不用、不断清算造反派、为走资派翻案抹黑文革等等。哪一件事离开了枪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