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红在路上

岳红:女,江苏籍作家、诗人,毕业于南京大学中文系。出版过《零落一地的风》等个人文学著作八本。现居北京,致力于佛教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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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能 说 出 来(长篇连载 41)

(2017-04-01 22:15:07)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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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就没有太多的资金积累,来上学我也坚持没有接受林妈妈的资助。经过了李东平的洗劫之后我立刻捉襟见肘。我不得不找一份工作半工半读,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省作协刚刚创办的《心声》诗刊社到我们学校来组稿,并说要在诗刊上开辟“校园诗苑”栏目,想找一个在校大学生诗人做责任编辑。对这样的机会我起先不敢奢望,因为我早已把自己从大学生和诗人的行列里划拨了出去。虽然我还在大学校园里读书,虽然我还会偶尔写写所谓的诗句。但我更认为自己是一个因思念儿子而垂死挣扎的母亲。我在城市大学时同宿舍的同学张颖曾经看过我写的诗,于是分外热心地推荐了我。张颖是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女孩,她的父亲是一个军人,当这位军人父亲喜新厌旧时,就让他老家的一位男同学去看望他那正痴痴守望着爱情和婚姻的老婆,然后唆使张颖的奶奶一起告他的同学,最后同学以破坏军婚罪被严重处分,张颖的母亲当然就要被“七出”。张颖讲这些的时候常常笑眯眯地诅咒那个老太婆,却从未听到她骂那个“最可爱的人”。张颖的妈妈一气之下就去了东北做起了生意而且苍天有眼让她发了财,她对这个女儿比别的任何孩子都更疼爱,所以在我还住在宿舍的时候总是能不时地看到张颖接到她妈妈寄来的包裹,里面总是东北三宝,因此我们同宿舍的几个同学也沾了光,常常补上几补。不过补得最多的自然是张颖自己,这些大补带来了很大的内火,于是她又开始便秘,我们在宿舍里也常常能听到张颖在走廊尽头洗手间里拉大便时的痛苦呻吟。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却偏偏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古道热肠,似乎她肩负着天下所有重任,每一个室友的事情都是她的事情,每个人的困难都是她的困难。所以当我在伺机找份工作而诗刊社又正好来招聘时,她就以一副权威人士的姿态对诗刊社的主编进行了大义凛然的推荐。诗刊社的总编在她的热情鼓舞下向我要了一批诗稿,我就像丑媳妇无奈拜见公婆一样把自己以前写的一些所谓的诗句手抄了一组给总编拿走了。几天后,总编就通知我去上班,要我负责校园诗苑的组稿和新诗稿件的编辑。

真不知道我何德何能竟妄得老天一再垂顾,在我做诗刊编辑期间,颇得总编的赏识,一人兼三份职务,除了校园诗苑的责编,我还要负责编辑部的后勤服务和财务工作,其实编辑工作之外的两份职务都很简单,只是安排吃吃饭或每期寄发一些稿费的事,我知道是总编想给我多发工资而硬是给我多安几个职务好不引起其他同事的不满,我非常感谢老总编,但我还是谢绝了额外的工资,另外的两个职务工作我全部担当起来。

在诗刊工作的时间里,其实是我人生溺水而奋力泅渡的阶段。每天让学习和工作占据我的二十四小时,只为了能躲避与乐乐生别的折磨。这期间,编辑部的一个同事也是一位很优秀的诗人对我表示了他的爱慕之情,这让我很吃惊,我当然无力担当任何爱情,或者说我已经没有了爱一个人的能力,我已将我所有的爱都给了我的儿子,在我没有见到儿子之前,我不会有第二种思维或理想。后来这个诗人突然失踪,他已分居几年的妻子通过日记知道诗人爱上了一个叫林可的女人,于是便找到诗刊社要见我。我见到那个年轻妻子的一刹那很慌乱,尽管我并没有任何对不起她的地方,但我总无法坦然,毕竟,诗人的失踪在他的人际圈中也是一个不小的事件。让我意外的是,诗人的妻子并没有对我破口大骂,甚至连责备我的话都没说,只是静静地谈起了他们俩早已经死亡的婚姻,她说她并不知道这婚姻会令诗人那么痛苦,如果早知道她早就会让他解脱的,她现在来找他也是希望能马上跟他解除婚姻。她的态度让我非常感激,我真诚地安慰了她并也决定帮她寻找失踪的诗人丈夫。后来诗人从广州给我寄了一封厚厚的信,信上说了自己的痛苦和打算,我也回了他一封厚厚的信真诚劝告了他,最后不知是我的真诚还是我描述他妻子的情景打动了他,他很快回来了,回到了他妻子的身边,当然,他们解除了婚姻。我跟他和他的妻子成了朋友。

 

我已经很久没有跟林毅联系了,我不想打搅他的生活,也不想再让他左右我的情绪,尽管他从来没有左右过我的任何事情。我更多只是跟林妈妈通通电话,细细想起来我就会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忘恩负义,自从离开了林家,我又觉得自己跟林家没什么关系了,我每次打电话回去都是表达自己无法回避的感激之情。林毅通过他的妈妈知道我找到了这样一份工作很高兴,打电话叫我寄我编的诗刊给他看看,我寄了几期,巧的是连续几期上面都有我的诗,这一方面是总编有意让我能多拿一点稿费补贴我的生活开销,另一方面也确实因为我的诗发在上面引起了一点反响,几乎每期都会有读者来询问这个叫“青衣”的诗人是谁。

林毅知道我用了一个青衣的笔名,他拿到诗刊后第一个就在目录中寻找青衣,他在电话中说那首《伤口》让他特别感伤,说着就在电话里背了起来:随着鸟的飞影远行/对远方的憧憬灿烂了每一个梦/目光在渴望中升温/踏雪寻梅的心情/写在日子的空白处/整整一个冬季/我都在一首诗里穿行//而雨的到来/终于打湿我每一行斟酌多年的诗句/我的心地再也不长风景/只在落叶飘零时节/听到风吹草低的声音/谁枕着光阴而眠?/其实所有的跋涉/只为了尽头能有一盏孤灯/可除了天边那轮冷月/谁能知晓:/很多的幸福会稍纵即逝/而瞬间的伤口却疼痛一生

我不知道林毅是在什么情况下抄下这首诗的,反正他被陈然发现了,陈然当然很光火,又开始责骂和嘲笑他和我的兄妹感情不正常,然后又奚落林毅自作多情,说人家林可却是有自己的心上人,连乐乐都生了出来。

半年的时间很快就到了,我再一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这一次不管李东平怎么耍赖,法院都要判决离婚,李东平也只好接受,财产分割肯定不成问题,因为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希望把自己的衣服和书拿回来就好。最重要的自然是孩子的监护权,我一直坚持要得到孩子的监护权,李东平更是像饥饿的狗咬着一块骨头死死不放,双方争执不下,只好再开一次庭。休庭后,审判长找我谈话,认为现在事情的关键是我应该先让离婚成为事实,那样就可以不再受到李东平的骚扰,而孩子即使判给我暂时也是看不到的,他说李东平家要是坚决不带出来,法院也是毫无办法,因为那个时候的《婚姻法》没有赋予法院强制执行权。

晚上我回到林家,李东平打来电话说如果孩子判给我,那我就等着给这个孩子收尸,他说反正孩子不是他生的,他又不心疼。我的心一下子像被李东平用一根针穿着提了起来。我当时想得最多的是李东平是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而就算他为了杀死孩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那我的乐乐……想到这些,我突然有失重的感觉,仿佛自己已经从很高的空中向万丈深崖坠落。

接过电话正在发呆,韩冬的老婆自报家门来找我了,原来李东平家在韩冬家的门缝里塞了一份警告书,说林可现在是在校学生没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如果孩子判给林可就是韩冬在徇私舞弊,说他手上掌握着韩冬追求林可时的一封信……韩冬的老婆声泪俱下地恳求我说,韩冬这院长已经代理一年了,眼看就要转正,不能在这节骨眼上出这种事。然后又条分缕析地详细讲解我得到孩子的种种不可能性,我问韩冬的老婆是做什么职业的,她腼腆地说是中学物理老师,这真让我惊奇进而敬佩她的法律知识和哲学才华。

在我聆听韩冬老婆精彩游说的时候,林毅回来了。他听说我回来开庭所以来林妈妈这边看望我,陈然当然像影子一样亦步亦趋,林毅既不能单独问我什么话,也无法真正表明自己的态度,当然我只是根据他欲言又止的表情猜测。陈然并不像林毅那样吞吞吐吐,而是畅所欲言,她强烈而充满激情地劝说我放弃孩子,或者让孩子的生父出来承担。陈然的慷慨陈词立刻获得了韩冬老婆的高度认同和称赞,甚至有强烈的相见恨晚之感。我沉默地看着她们俩,陈然以为我是真的接受了她的建议,她马上又说,不过即使孩子的生父出来承担了,李东平会不会把孩子完整地还给他还是未可知,仿佛在讨论砧板上一块肉的完整度,说话的口气俨然是李东平的法定代言人。林妈妈虽然有点反感,但她却也听出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她认为既然法院不能把孩子强制执行出来,把孩子判过来徒增了孩子的危险,李东平现在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包括李东平的父亲,那个因被撤职而“狗急跳墙”的局长。

一直信守“沉默是金”的林爸爸终于发表意见且态度坚决地叫我不要孩子,说我应该安心回学校好好学习,将来有了成就不怕孩子不相认。林爸爸的一番话像是代表最具高度的最后总结,立刻得到大家一致赞同。

我没有他们的高瞻远瞩和高屋建瓴,我还是时刻担心着乐乐的安全。就像一个任性的孩子认准的一个洋娃娃,你变换多少方式试图引开她的注意力,她也许会被新的事物吸引着东张西望,但她的思维最后还是要回到洋娃娃的身上。林妈妈给我讲了古代那个有名的县官断亲子案的故事:说两个女人都在争一个孩子都说是自己亲生,互不相让,后来县官就让两个妇人争夺,孩子在两个大人之间的撕扯中疼得嗷嗷叫唤,其中一个妇人就皱着眉头放了手,死死抱着孩子的那个女人非常得意,可最后县官却将孩子判给了放手的那个妇人,县官认为只有亲生母亲才会因心疼孩子而放弃争夺。其实这个故事我早就听说过,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却要成为那个亲生母亲的效仿者,而尽管如此并不代表之后就会将孩子判给我,因为现在已经没有那样的县官,也不可能再产生那样的县官了。

但无论如何,我不能让孩子遭遇更深的伤害,我不能冒这个风险,乐乐比我的生命更重要。而韩冬那让我敬佩不已的老婆也一直等到我明确回答说不争夺孩子的监护权才于深夜离开林家,仿佛一直在等待一个长官下答命令而她就连夜去执行了。

于是法院的判决很快就出来了,乐乐判给了李东平。属于我的那部分财产抵作抚养费。执行庭的法警带着我到李东平家里取我自己的衣服和书籍,我原来住的房间的衣橱和书橱已经空得像刚遭遇了抢劫。我说那些衣服首饰等东西收起来也就罢了,收我的书又有什么意义呢?李家大小上下都是不读书的人。法警对我使了一个眼色就催着我离开,我最后在乐乐的小床上拿了一个毛线织的帽子和一本儿童画册,幸运的是画册里还夹着一张乐乐过三岁生日时的照片。我看到照片马上就像新丧的寡妇对着亡夫的遗像一样定神了,两位法警并没有耐心等着我寄托哀思,匆忙拉着我离开了李东平的家。一路上,两位法警争先恐后地说我取不到东西其实在他们的意料之中,说从跟李东平一家接触下来就知道他们一定会这么做,但道德的谴责是没有用的,法院就是这么无奈,因为法律的软弱!

按照判决书上规定,我每个月可以探视乐乐两次,寒暑假可以带着乐乐一起生活,但这只是一纸空文,我有时候会觉得这是法院跟我开的一个小玩笑。当我第二天去李家探视时,李东平的妈妈故作热情又摇头晃脑地说孩子到亲戚家去了,隔几天才回来。我要求马上到他的亲戚家去,叫她说出具体地址,李东平的父亲笑呵呵地跟执行庭的法官说,亲戚家还在外省呢,等回来了我一定通知你们,请相信我,我一定会好好配合的,现在都判给我家了,我还有什么好怕的。

法警当然没有再深追下去,从李东平家出来之后,他们劝我说,我们当然知道孩子肯定不在亲戚家!也很清楚李东平的父亲就是深知法律不能拿他怎么样才这样嚣张!他的老谋深算众所周知。他们说十个林可加在一起也斗不过这位局长大人的。

连续去了很多次,有时一天去三次,但我始终见不到乐乐。连林妈妈都劝我别指望了,瞎子都能看得出来他们家是有意把孩子藏起来了。实在探视不成,我悻悻地返回了学校。那时学校还没有开学,我就全天侯上班,全身心投入虚无缥缈的文学中,把对乐乐的思念溶进诗歌里。

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林妈妈突然有一天遇到多年未见的同事,得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那个同事的女儿在代代红幼儿园当老师,而乐乐正好就在她的班上。于是林妈妈就通过这位同事的女儿小陈老师去幼儿园看望。林妈妈在电话里讲述这些的时候一边讲一边哭,因为她见了乐乐之后发现乐乐经过了一年的藏匿,已经完全变了,既不爱说话也不爱笑,跟以前完全判若两个孩子,而且也不认识外婆了。问他想不想妈妈,他很久都不回答,而是冷漠地看着林妈妈。林妈妈哄着乐乐追问了很久,他才轻声地说他妈妈已经不要他了,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仿佛有一种被遗弃的孤怜,林妈妈听了当场就哭了起来,乐乐被她哭得怔住了,后来小陈老师再三地给乐乐解释才把乐乐带回教室,又把林妈妈劝回家。可是,这件事当晚就被李家知道了,后来听说是乐乐晚上回去迟迟不睡觉引起他们的注意,最后逼问乐乐,乐乐说了出来。

第二天一大早,李东平和他妈妈跑到幼儿园,把小陈老师狠狠地骂了一顿,母子俩殚精竭虑,几乎把所有能想到的恶毒肮脏的话都毫无顾忌地奉献了出来,把小陈老师骂得直哭,后来在幼儿园园长的严厉指责和阻止下,李东平的妈妈才总算停止了漫骂,但最后李东平把乐乐带走并强硬要求幼儿园退还学费,他说园长支持小陈老师的态度让他觉得孩子在这个幼儿园没有安全保障,也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园长更加生气,虽然这是个无理要求,但她觉得这对母子实在难缠,为了将来不要再跟他们接触,就破例把学费全额退给了大获全胜的母子二人。

这件事是林妈妈很久之后才告诉我的,她从幼儿园回来之后又生气又伤心,病得住院了。住院的时候,有很多人来看望她,其中有林爸爸的同事,她也跟李东平家熟悉,说起乐乐的事情,她说她到李东平家劝过,但李东平的父亲根本不听,说一定要把乐乐看紧绝不让他妈妈见到。林爸爸的这位同事还试图劝说李东平的父亲,孩子不管多大总得要找妈妈的。李东平的父亲说那他不管,他只要把乐乐看牢十年,十年之后他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林爸爸的同事说,十年之后估计那孩子是彻底不认自己的妈妈了,她说她的妹妹就是这样的情况,离婚后孩子被男方藏了好几年坚决不让她妹妹看,后来孩子上了中学,她妹妹就去学校看他,当时孩子听说面前的人是他的妈妈只点了一下头表示知道了,他的妈妈痛哭流涕地对着儿子诉说思念之苦,孩子在一旁一句话也不说,等到他妈妈停顿下来,他就把门打开跟他妈妈说,你说完了?说完就可以走了。林妈妈听了这样的事情不免又赔上了很多眼泪,仿佛那个孩子就是十年后的乐乐,而我被自己的孩子驱逐的日子就近在眼前。

林爸爸的同事还给林妈妈讲了李家的很多情况,说李东平已经跟那个叫陶红的女人正式结婚了,又偷生了一个孩子,但仍然是女孩。所以林妈妈的这个同事估计李家不会轻易放手这个孩子的,她说李东平的父亲非常重男轻女,李东平的父亲说过,虽然知道这个孩子不是他家的骨肉,但毕竟姓着他家的李。

 

放寒假的时候,我回林家过春节,正在电大学习的小红也刚考完试。她见到我很高兴,迫不及待地告诉我,她已经知道乐乐后来上的幼儿园了,就在她电大一个同学的表妹所在的幼儿园,那个幼儿园离李东平家非常近,说李家每到节假日的前后都不让乐乐来幼儿园,而平时除了专人接送,李东平的妈妈更像专职保安一样在幼儿园的大门外看守。小红说完后一下子又变得沮丧起来,她说她了解了这么多情况却没有一点好消息,我说知道了乐乐在哪个幼儿园对我就已经是最好的消息了。那个时候,我像是一只饿了很久的猫,乐乐的任何信息都是一股鱼的鲜美。

我又给法院写了探视申请,法院执行庭去李东平家协商,根本就没有人开门,法院说既然这家人能搞这种阖家失踪,他们就更无能为力了。

寒假结束后,我没有马上回学校,特地请了几天假,心里盘算着看是否有可能见到乐乐。小红自然是最热心帮我的人,她拉着她的那位同学不厌其烦地一趟又一趟去乐乐的幼儿园探听情况。果然,乐乐一直没有去上学,小红同学的那个表妹劝小红她们不要再跑了,等她一见到乐乐来上学就打电话告诉她。不得已我也只好先回学校。

刚返回学校没几天,我就生病了,高烧不止,在校医院打点滴的时候接到了小红的电话,是我上铺的同学张颖接的,叫我一定要马上来接电话,张颖帮我举着输液瓶我举着带着针头的胳膊接了小红的电话,小红几乎是上气不接下气,急迫地告诉我说乐乐上幼儿园了,而且她当时就在幼儿园的办公室,说乐乐的老师同意把乐乐带到办公室来跟我通电话。我非常激动,心在扑腾扑腾地跳,像是刚刚干了偷窃的事。当乐乐那细声细气的像女孩子一样的“喂”从话筒那头传过来时,我几乎要窒息了,我问乐乐还记不记得妈妈,乐乐说妈妈已经不要我了。我立刻打断他说不对,妈妈永远都要你,妈妈是非常爱你的,然后那边就沉默了。后来我又说了很多话,乐乐的话却非常少,那种陌生感我完全能感觉得到,我开始感到很冷,浑身瑟瑟发抖,胳膊上的输液管也跟着我抖动。我后来问乐乐,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买。乐乐说只想要《奥特曼》的书。后来上课铃响了,老师把乐乐带回了教室,我则一下子摊倒在电话桌旁。电话突然又想起,我像是垂死的人被除颤起搏器电击了一样突然弹跳起来,电话里传来了小红的温柔安慰,她真诚地叫我别难过,她会跟她同学的表妹再商量一下,看什么时候合适我去探视,我说我明天就回去。说着说着,小红还是抑制不住自己说出了她在幼儿园听到的让她感到义愤填膺的事,原来喜欢画画的乐乐参加幼儿园的绘画学习需要交八十元的学费,李东平家坚决不同意。除此之外,乐乐每天都穿着又脏又破的衣服去上学,乐乐的老师找李东平的妈妈谈话说没见过现在的城市家庭还有谁家的孩子会穿成叫花子样,李东平的妈妈笑眯眯地充耳不闻,在老师的几次强烈要求下,最后终于买了一套新衣服,然后把衣服的发票送给了老师说,如果乐乐的妈妈再来找乐乐,让她先把这衣服钱给报销了。老师问衣服为什么这么贵,李东平的妈妈说,我去买衣服不得有辛苦费啊?听着小红越说越激动的愤慨,终于换成我对她好言相劝了,最后我告诉小红等着我,我明天就回去。

第二天我到书店给乐乐买了他要的书,决定马上回家去看他。正在收拾东西,张颖一直跟左跟右地劝阻我,她说我病还没有好,烧都没退,这样回去病情肯定会加重的。我没有听从张颖的劝阻,决定马上坐车回去。摆脱张颖的阻拦后,我刚走出房门,传达室来电话叫我下去接长途电话,张颖又陪着我一起下来接电话。是小红打来的,说我暂时不能回去,因为乐乐跟我通电话的事情已经被李东平家发现了,此刻李东平一家还在学校“大闹天宫”,小红同学的表妹被李东平的妈妈打了,然后李东平的妈妈躺在地上不起来,幼儿园已经报警,正在等待派出所出警处理,按照惯例,李东平家断然不会再让乐乐来幼儿园了。

我退了车票,等待着结果。小红说,除了乐乐不来幼儿园,其它的结果都出人意料,教育局找幼儿园的园长批评教育了一番,派出所让被打的老师给李东平的妈妈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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