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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岩:如何看待习近平打破任期制? zt

(2018-02-28 21:45:56) 下一个

 有一种观点认为,任期制是当代中国难得的政治进步,是邓小平改革在政治方面为数不多的成果,它的作用一是有利于最高权力的平稳交接,二是为定期纠错创造了条件,中国近几十年能够实现政治稳定,其功莫大焉。
    
     其实,这只是一个错觉。由于邓小平掌权形式的特殊性(本来就相当于垂帘,完全卸职后还出来“南巡讲话”),当代中国真正的任期制之践行,应当从“江交胡接”算起,其结果是出现了有名无实的胡锦涛时代。胡时代十年,胡始终被笼罩在江的阴影下,所谓“交班”名不副实,江更像是由前台走向了幕后垂帘。不仅如此,胡时代江有权力却无责任,胡权力小而责任大,这种权责的错位、错配,导致了胡时代党不管党、政不管国、政令不出中南海,权力失去约束,贪腐横行、不公猖獗等种种乱象,其最严重后果是,利益集团快速膨胀,贪婪无度,连经济都陷入“击鼓传花”的险境。凡此种种,都说明任期制的政治设计与中国权威主义的政治架构不相匹配,不但被架空,而且未见其功,反蒙其弊。反之,一种近似于领导人终身制的个人长期执政安排,则可以避免上述种种乱象和后果,且与现行的一党制、核心制等制度安排相匹配。可以说,此三者是权威主义政治的标配,“四小龙”时期的台湾、新加坡,都是行此。 

 


    
    这就是习近平废除任期制的合理性所在。更重要的是,习时代的中国面临多种严重挑战,他所进行的工作,更要面对强大的压力和阻力,例如反腐、打压利益集团。只有长期执政,执政者才能不惧反弹,下决心对付利益集团;而且也只有长期一致性的针对性打压,才能压制利益集团的反扑。同时,也只有明确长期执政,习才能真正建立和拥有自己的团队,并使之投入艰难的任务目标之中,如针对利益集团。如果习的任期被明确只剩5年,丝毫不用怀疑,官员队伍中没有多少人会跟着他啃硬骨头、闯地雷阵,都会顾及自己的后路,这是人性使然——如此也就谈不上有效应对当下中国面临的严峻挑战了。
    
    即使习能够完全指定自己的继任者,也难以改变上述结果。不论对错,继任者迫于压力而改变前任政策,这是很常见的,比如毛曾说刘顶不住,又比如华国锋确实改变了毛的路线和政策。
    
    所以,任期制的出台,只是中共自我定位尚未清晰时的一次摇摆性尝试;打破任期制,则是权威政体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当下情势的客观需要。但是,权威政体本来就具有权力制衡较小、自我纠错较难的特征,打破任期制将更加突出和放大这一点。虽然网络时代的信息畅通,有利于执政高层打破信息不对称、听到不同声音,但整体而言,仍难以根本纽转个人长期执政下对领导人个人素质的绝对依赖,执政行为也因此易陷入要么大胜、要么大败的悬殊境况。
    
    从这个意义上说,任期制的存废,使中国政治陷入两难。习近平的选择,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被评价为好的——只有在一个社会面临重大挑战,非“大胜”不足以应付挑战时,废除任期制才是稳赚不赔的选择。个人认为,当下中国就面临着这种挑战,所以,现在废除任期制确实是最符合现实需要的选择。
    
    当下中国,内有经济下行与利益集团的巨大挑战与风险,外有美国恐惧于矢去领导权的集中、重点打压,面临由地区大国上升到世界性大国的重要关口,可以说既是难得之机,也有莫测之险。在这种严重时刻,很多事情都必须集权,需要政策在压力下的长期坚持、保持一致。除非中国愿意主动选择走“下坡路”,否则寄希望于强人、能人,奋力一搏以求“上坡”,就是必然选择。
    
    权威政体的优势,就在于能够顶住压力逆流而上、逆势而进,其弱点则如上所说,权力制衡较小、自我纠错较难。既要求能在压力下坚持正确,又要求能够及时纠正错误,这本来就是矛盾的,难以得兼,所以,只能看具体情况下哪种要求更迫切、更重要。
    
    反之,相对于权威政治,民主制度的优点是,不会主动犯颠覆性的错误,不会自己玩死自己;但它的缺陷是,可能被动犯根本性的错误,错失良机。所以,民主制更适应于那些已有优势的先发国家,权威政体则更适应于那些必须追赶的后发国家。也正因如此,全球市场开拓完成后,成功实现赶超的,基本只有带权威色彩的国家。换一种说法,民主制的特点是难大胜,亦难大错,且易于持续,所以,它宜于追赶已完成的守成阶段,不宜于追赶完成前需要爆发的阶段。
    
    当然,民主制下也可能发生特朗普上台、英国脱欧之类所谓黑天鹅事件,但这种黑天鹅之黑,比之权威制下却不算什么。实际上,中国和中国模式的最大风险,就在于习之后出现黑天鹅,或者习本身变成黑天鹅。
    
    习既然选择不甘于“容易走的下坡路”而是“求最好”,其做法就可能是难以持续的,因为一个社会不可能永远保持在“最好”状态;只能说,习的选择是针对于当下一时、一事的最优。所以,习之后要有退出性的安排,而这一点,对权威政体而言颇为不易。
    
    值得一提的是,制度其实只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因素之一,绝非“决定性”因素,只是由于它是较能受到人类自己控制、即短期就能够改变的因素,所以受到特别重视,并成为人类推动社会进步的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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