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以往一样,每次枪支事件之后,拥枪,控枪和禁枪各方意见吵得一塌糊涂。大家都想说服对方,坚持己见,当然最终都是毫无结果。
最常见的争吵就是有人提出控枪,马上有人跳出来说控枪等于禁枪,而禁枪是不可能的,也违反了第二修正案,等等。
从来就没有绝对的拥枪自由,也不可能做到100%的禁枪,正如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白色和黑色,一切都在黑白之间,而这黑白之间就是控枪,需要讨论的是深灰还是浅灰,要多少自由和多少限制是大众可接受的。
既然如此,若是真要解决问题,最简单的方法是先挑选最有共识的事情先做起来。那么什么是最有共识的呢?与其大家吵来吵去,不如用公投来界定。比如列出10条,20条具体的控枪措施,来一个公投,超过60-70%赞成的控枪措施就去执行。
随便举几个例子:
--个人买枪必须有三个以上成年人出具证明买枪人没有任何不良动机;
--个人买枪必须接受两个以上心理医生检查,证明没有心理问题;
--个人买枪必须接受培训,通过必要的考核;
--拥枪个人必须为每支枪买保险;
--个人枪支都需在警察局登记;
--禁止或严格限制半自动和自动步枪;
--已经拥有的半自动和自动步枪必须上交,回收或赎回;
等等。
通过公投而执行的控枪措施,就是名正言顺的有民意支持,而不是现在各方吵来吵去都说自己是代表民意。这里没有党派之争,左右之争,种族之争,少了多少争吵而又确实代表民意。
即使有了一定的控枪措施,枪支问题也不可能完全解决,而且这些措施需要时间去完善。正如有了安全带並不能保证开车人出事故不会死亡,而只是减少死亡的可能性。
如果谁反对用公投的方式来决定控枪措施,那他(她)就不能说是代表民意。这就不让那些政客用如簧之舌花言巧语,口口声声说是代表民意却不做任何真正代表民意的事情,也不用费力拿第二修正案出来做挡箭牌。
在我看来,拿第二修正案来说事的就是后人对前任的强词夺理。从网上一篇文章看到,即使在1980年,美国有46个州禁止或限制个人在公众场合带枪(公开或隐蔽),到1986年,这个数字下降到41.,到2000年,这个数字更是下降到19。 与此同时,持枪烂杀无辜的则快速上升。从这点来说,控枪严格的时候较少烂杀无辜是一个事实,我也没有看到有人说1980年之前美国政府没有执行第二修正案。
至于其它各种各样绕过控枪而去解决枪支的办法,当然也可以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方案来公投,看看有多少民意支持度。
和狂热分子说什么都是白费口舌。不会再回你任何东西。
别提警察了。这次事件再次说明了警察叔叔是靠不住的。 枪民维护拥枪权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知道警察叔叔靠不住。
你要让所有的幼儿园,小学,中学老师带枪,你没有问一问有多少老师愿意吗?如果老师和枪手干起来了,外面警察进来了,警察怎么知道哪个拿枪的是老师,哪个是凶手?在瞬间就要反应的情况下,警察会不会先把拿枪的老师干掉了?
最主要的,你还是没有告诉我,为什么民众需要AR15?
在拉斯维加斯音乐会烂杀无辜的时候,没有看见哪位带枪的勇士站出来反击,包括现场的许多警察。在Parkland楼外的那位带枪警察不敢进去击毙凶手,我们也不必指责他不够勇敢。在AR15之前,没有谁愿去送死。
很多网友凭想象以为老师带枪上班是什么大逆不道。事实上很多学校(如犹他州)已经是允许老师自愿带枪上班的。注意关键词是“自愿”。 这些学校从来没有发生过枪杀案。不是所有老师都适合持枪或愿意接受训练。但是一部分自告奋勇的老师经过筛选和训练在校隐蔽持枪是最可行的办法。绝大多数杀手(98%)会选择软目标,不会去招惹枪战。
我本人也是老师, 拥有隐蔽持枪执照多年,美国自卫手枪协会 sharpshooter class枪手。如果允许在校带枪,那个19岁菜鸟杀手不大可能是我的对手。那个英雄橄榄球教练家里是有枪的,如果在校带枪他肯定会用枪而不是身体去保护学生。
就在Parkland凶手烂杀无辜的时候,楼外就有带枪的警察不敢进去击毙凶手。你要让老师拿手枪和AR15对干?
所有这些都是为了难为普通民众拥有和使用枪支,对杀手和恐怖分子毫无作用,而且会给他们行凶提供更大的方便。
解决校园枪击的最好办法,就是加强日常安检,组织老师和学生家长成立常设护校武装震慑罪犯。第二修正案赋予民众组织民兵保卫自由的权利。现在枪击案频发,根本因素就是民众没有恰当地行使组织民兵自保的权利,使得学校这样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成为毫不设防的屠杀者乐园。严控正常人持枪,只会大大降低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与反击能力,带来更多更惨的袭击校园案件。
把你的公投理论用在移民身上,你就知道有多荒谬了。
证明不会吃福利。
证明会学好英语。。。
对穆斯林更要:
证明自己不是恐怖分子。
BTW,90%以上的枪都是半自动,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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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杀人的家伙会遵守公众场合禁止带枪限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