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次大选华人圈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就是“奥巴马厕所行政指引”,很少人知道它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反对“北卡州厕所法案(HB2)”。如果说奥巴马厕所令给犯罪分子大开方便之门,那么北卡厕所法案就应该是公共安全的保护神,可是为什么北卡人民不买账,签署该法案的北卡州共和党州长Pat McCrory在本次大选中未能连任。而且根据12月20日FOX News报道(http://fxn.ws/2haWYue),卸任州长最近在积极运作推翻他亲自签署的北卡厕所法案,最快有望在12月31日前通过。
川普当选总统,本来以为厕所问题可以高枕无忧了,可是怎么还忽然倒退了?北卡厕所法案和奥巴马厕所行政令到底是怎么回事?读完本文,您会成为厕所问题上,难得的明白人。
作者:李克宁
很多川普支持者反对民主党的理由之一,是民主党支持变性人可以依据“自我认同的性别”选择厕所。中文媒体、微信群里也有人不厌其烦地发各种文章,转各种帖子, 危言耸听地说,白宫这个脑残的规定可以让一个坏男人假冒女人进入女厕做坏事,而不受任何限制。
所以我觉得有必要为奥巴马政府的“同厕政策”做一个解读。
首先,在此之前,从来就没有法律规定厕所性别。一个男人老喜欢去女厕,可能会被以破坏公共秩序、猥亵罪(lewdness)被抓。但大多数情况下,一切不过是约定俗成。很多地方厕所也不分男女。况且,内急起来,哪管得了那么多?你晚上去一个大学附近的热闹酒吧,就会发现,女生们排着长队等着进男厕,而旁边男生们站着大撒其尿。即使有个男人只能进男厕的法律,执行起来也不现实。即使警力充沛,每个厕所门口盯一个警察,也是很麻烦、很尴尬的事情——靠衣着打扮、长相区分,肯定不靠谱,身份证、驾照、出生证也都可以造假。首先要向警官童鞋展示一下你的男性器官才可进男厕所?女性呢?
事实上,没有这个法律,人类社会这么多世纪来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2016年初,美国北卡州议会立了个法,规定任何人只能去他/她出生证显示的性别上标注的厕所,否则会被罚款、逮捕。这条法律是针对变性人来的,因为只有在极少情况下才需要用“文件”来证明自己的性别。尽管大多数人在美国是用驾照作为身份证明,可是驾照上的性别在变性之后可以更改,于是,北卡州这条法律,就以出生证为准了。
除了上面提到的实施困难,这条法律实施起来更是麻烦。依据此法律,每个北卡州人或者路过、访问北卡州的人,都要带着出生证外出,否则就面临在公厕被抓走的危险。请问有几个人会随身携带自己的出生证?那玩意,只是儿时一张医院出的纸质文件,很容易损坏的。但总之,下次你去北卡州,别忘了带你的出生证,否则可能被带走。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纯粹是共和党控制下的北卡州议会和共和党的州长玩的一个政治把戏。
由于美国社会这几十年来的发展,已经没有人会明目张胆地反对和歧视同性恋和变性人了。一方面,这违背美国多项反歧视法律,另一方面,这根本就是所谓的“政治不正确”(politically incorrect)。 但是同性恋和变性人的存在,依然让很多人(尤其是华人)不自在。很多人甚至非常反感同性恋,但又不便说。这就是大嘴特朗普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认同的原因之一:他们很反感政治正确,又苦于无法表达、不便表达,现在,终于有人高调地将他们的想法说出来了,过瘾!
不过,政治上共和党知道他们已经不可以用同性恋来说事了。最让他们恼心的是,堂堂的迪克·切尼,共和党的副总统,小布什年代的真正掌控白宫的强人,其女儿却是高调的同性恋。他们意识到,公开反对甚至歧视同性恋是政治自杀,所以,从那之后才有了“Log Cabin Republicans” 这个共和党党内的同性恋组织,不过,你可能没有听说过这个组织。
切尼的女儿(左)与同性伴侣(右)2012年正式结婚,两人相恋20年,此前共同育有两个孩子。切尼夫妇发布公开声明并送上祝福。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目前只在全美9个州(地区)获得承认
但某些共和党人骨子里歧视“异类” (其实华人在他们眼里一直属于异类)的本质依旧。北卡议会通过其州长签署了这个没法被实施的法律,只是想做一种政治宣示(political statement)而已。
于是民主党不得不有所表示。联邦政府是无权干涉州的立法的,但是,联邦政府有钱。比如说,联邦政府不可以干涉州政府关于“酒驾”的立法,所以各州关于“醉酒”的法律定义曾五花八门,从血液酒精含量0.08% 到0.12%甚至到干脆没有。但是联邦政府为了减少酒驾,规定一个州只要没有在一定时间内立法规定0.08%的血液酒精含量为酒驾,这个州就无法拿到联邦政府的公路补贴。于是所有的州马上修改法律。
这次,奥巴马的白宫采用类似的办法,要求所有州的公立学校(不拿政府钱的私立学校可以任性),不得在入厕问题上对变性人有歧视。变性人只要自认为是男,就可以去男厕,自认为是女,就去女厕。拒绝的州,奥巴马政府将停止许多联邦拨款。
白宫的政策,就是允许变性人士按照自我认同,进入自己认可的相应性别的厕所。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生下来是男性,但长大后认为或者希望自己是女性,以至通过手术变为女性。那么他/她在衣着和一切举止(包括性行为)方面都是女性,可以上女厕而“不需要什么证明文件”。关键在于不需要证明文件。
大多数人,尤其是家里有幼女的父亲们,对奥巴马政府的所谓“同厕政策”的第一反应是,这个脑残的规定,可以让一个坏男人假冒女人进入女厕做坏事,而不受任何限制。一个人只要自述是男是女就可以,一个男性只要自称女性,不需要任何证明,就可以进入女厕。更麻烦的还有公共更衣室。假设一个自称女性的男人,在公共淋浴室大摇大摆进进出出,岂不是天下大乱?
其实,依据北卡州的“出生证决定论”,同样也很麻烦,也会“天下大乱”。如果一个已变性为男人的人(长相、衣着、举止,甚至第一性征都是男人),因为出生证上是女性,不但可以,而且必须进出女更衣室?再如果,一个已变性为女人的人,被强迫使用男更衣室?
北卡州的法律对防止小孩被性侵也没有意义,因为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警察在厕所门口查出生证。
联邦政府指控北卡通过的“厕所法案”违反了民权法案、教育法案以及反对针对妇女暴力法案,涉嫌公然歧视LGBT群体。美国司法部长林奇(图)将此法案扫入“历史进程中的绊脚石”大队,并表示,对北卡的诉讼不仅仅着眼于这份法案,而有关“我们所有公民的尊严和尊重”。
有意思的是,如果你问一问在高中、大学读书的儿女,就知道他们根本就不认为同厕的事情是个什么事。因为小孩子都知道,变性人真的是变性人,我们的小孩也认可变性后的他或她。
法律永远落后于社会、科技的发展,因而必须做出相应的变化。同性婚姻就是这种变化的例子之一。
变性人的出现,对很多法律规定提出了挑战性问题。但北卡州议会和州长搞这么一个“同厕法”,其目的不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是“别有用心”,说得好听一点,是将他们的宗教价值观强加于全州人民,说得难听一点,显示其心胸狭隘,歧视异类。
在不少白人眼里,华人其实也是异类,可能永远是异类。如果华人现在伙同一群充满歧视的人去歧视变性人,而毁坏美国少数族裔经过多年奋斗才获得的保护少数族裔的法律,最终,华人将与其他少数族裔一起受害。
不认识到“同厕案”的政治意义,反而站在歧视少数族裔的政治力量一边,或受其蛊惑,讥笑奥巴马白宫放着大事不管,去管变性人上厕所的臭事,让人惋惜。
政治上的成熟,是在美华人生存、成功必做的功课。
分子生物学、法学双博士。他坚信独立于执政者的,全面、透明而又公正的法律制度,是中国走出300年王朝循环的必要条件,且比德、赛两先生更重要。
本文刊登在“美国华人”公众号(ID: ChineseAmeric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