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摩斯探长前传》第一季Jakes警长是摩斯同事,Jakes警长消瘦冷峻,妒忌摩斯刚入行,凭着牛津高材生(肄业)功底,破案建功。他对摩斯阴阳怪气。与西装革履Jakes警长对比的是穿制服的Strange巡警,胖墩墩,叫摩斯“Matey”(伙计),敦实可亲。他们是摩斯身边的英国国粹美食,薯条与炸鱼。
Jakes是警长DS,原本Thursday督察的副手。摩斯初来,只是DI,普通侦查警员。
Jakes在办公室里烟不离手,烟雾缭绕下,隔着玻璃,都呈现一种挥之不去的阴郁,像牛津老建筑上阴天的一角。
到了第二季第四集,Jakes警长的童年往事被挖出来了,他是一个可怜的Lost Boys,小Peter。
等到第九季第三集,也就是拍摄到第九年,摩斯的法令纹都如深潭微澜,他心仪的Thursday小姐穿上婚纱,嫁给由小鱼游到大鱼的Strange,还瘦身成功,职位上升。
第三季第二集离开牛津的Jakes警长也在大结局的这集意外回归,身型依旧。这才道出了他是被认为失踪的大Peter,不是那个小Peter。
也就是,有些疑案以为是揭开了,等真正真相大白,更残忍。
如果没有读过英国经典儿童小说Peter Pan,根本就不能懂第二季第四集里的台词。不能深度理解为什么Thursday探长会冒着牺牲去搭救离家出走的男孩Tommy。这不仅仅是警匪片,侦探剧,这是英国文学的折射。Thursday、摩斯两代人都是读着Peter Pan长大的。
我先拿出读过的Peter Pan & Wendy 。这本插图很美,1940年印。可是,与电视剧台词念的有点出入。因为这本是女作家Mabel Lucie Attwell重写给年幼小孩子,征得原作者J.M.Barrie同意。所以,此版本以惯常的“Once upon a time ”开始。而原著的第一段第一句六个字,“All children, except one, grow up.”,此段以“Two is the beginning of the end ”结束。我读来感觉作者文采深受创世纪影响。
剧中台词来自第三章,共有大概十三句的画面。

我很小知道有小飞侠Peter Pan,还以为是童话世界里只有善没有恶的故事。读过改写本,想到小说影射到的时代背景。原著出版在爱德华时代,英国工业革命以来童工问题严重,狄更斯小说里更有孤儿的悲惨世界。
Peter Jakes从小进的Blenheim Vale孤儿院是只收男童,但在那里,男童们经历了性侵,反抗的结果是暴打。而性侵的主犯们在孤儿院一九五五年关闭十二年后成为牛津有头有脸的人物,连警察局高层都被霸占。直到一位正直的资深记者去挖掘被害才立案,那个离家出走的Tommy却被警察局败类副局长当作人质。
这便是第二季第四集名Neverland(中译“永无乡”)的剧情。当片名一出现,我便觉得眼熟,等剧中画面出现Wendy问Perter Pan的台词,我知道为什么此集叫Neverland了。这种对比实在令人震撼,小说《Peter Pan》里有Wendy,像个小母亲照顾那些需要母爱的男孩。而剧中孤儿院医生有一个女儿,她也像Wendy给了男孩们快乐,结局却南辕北辙。
在这一集里出现了文学经典,除了Peter Pan,还有《三个火枪手》,还有最后摩斯对Thursday念出的诗句,来自豪斯曼的《How clear, how lovely bright 》。网上给的中译是“染血空中舞,死亦得其所,渐入西行路,回首前尘梦,不计功与名,恋恋无情世,依依惜别日。”想到岳飞《满江红》和诗经“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了。

为台词,昨天我去地下室拿出1993年印的无删减完整版Peter Pan,开读了。我的那本1940年印重写本扉页有一段文字介绍J.M.Barrie 把此书版税捐赠给伦敦Great Ormond Street医院的病童。
为此我倒是与AI探讨了剧情的讽刺效果,对照小说,讽刺深入骨髓。可以说在整个九季剧里的案件中,永无乡是关键案件,贯穿全剧。
最终,Jakes警长在孤儿院照顾过的小Peter沦为毒贩被杀,而误杀他的是想要保护弱者的Sir,Thursday。摩斯与Jakes的导师,心里的父亲形象。
永无乡,也或许寓意着是Thursday一家的牛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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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读书?
今天上午边听油管边对照书本读,看见下面推送的视频一集讲张爱玲与母亲关系的,有114K流量,151个评论。引起我好奇心,为什么流量高?我看评论,有复制几段网络上的文字,大意说张在离世前后悔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在家里对着墙面壁被人看见,解释是对母亲说话,希望“来日,我一定会去找她赔罪的,请她为我留一条门缝。”我即刻感觉这是伪作,只要读过张姑奶奶的全集和一些与她后半生交集过人的回忆,特别是林式同写的。
可是我去谷歌,这样的转来转去编造谎言(本来我写“伪作”,用词不当),早在2017年文学城博客也有。
张爱玲会写出那样一句文字吗?闻得闻得出那不是她的文字味道。文字是有气息的。
也就是,我即便换个马甲写,老读者闻得出是不是我的文字。不读书,容易不辨网络真假,就像不辨木兰辞里的兔子雌雄。

芍药开了,第一朵被我剪回来,养在一只英国骨瓷杯,杯上印芍药。
与其与人喝咖啡聊无聊的事,不如我一个人去“Neverland”读一群孩子。
今天下午五点要接邻居家小姐妹了。我淘书的零花钱充足了。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