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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年高校工资改革前后教授级别的变动情况

(2025-05-18 08:00:56) 下一个

56年高校工资改革前后教授级别的变动情况
     1952年政务院发布了全国教育系统统一的工资标准(图1)。

在这个标准中,1-3级是兼有正副校(院)长头衔的教授级别;教授到11级;付教授9-13级;讲师11-20级;助教19-26级。实际执行中,当时最高是2级,只有陈垣、李达、陈寅恪三人,没有1级的。象复旦校长陈望道,南京大学校长潘菽等也只是3级,而助教最低是24级。52年采用的是工资分,1955年统一实行货币标准(图2、3):

     1956年7月国务院发布工改后的新的工资标准,高教从1级到13级,比以前的标准级数大大减少,因此教学人员也重新进行级别评定。

教授最少的提一级,多的有提六级的。助教最多可提十一级(从原来的24级到新标准最低的13级)。下面是中央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等几个学校一些人员级别变动情况的实例。

   中央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在55年一些人员的工资级别情况:
齐白石原5级,后定文艺1级;
刘开渠原7级,定高教1级;
原来7级的吴作人、王式廓、庞薰琴、彦 涵、缪天瑞、老志诚等都定了2级教授。
原来8级的叶浅予、李桦、喻宜萱、张洪岛、江定仙、易开基等也定了2级教授。

     比较突出的中央美院田世光,从54年讲师15级到56年副教授5级,晋级幅度很大。工改后,工资增加的比例也很高,只晋一级的增资超过了35%(从253元增加到345元),一般增加40%以上,有的工资增加一倍,如田世光从87元增加到177元。北师大的刘盼遂从原来9级定到2级教授,工资从165元增加到2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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