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73)
2021 (24)
西周金文中毁庙制度研究
“毁庙”的定义,可以看何休在《春秋公羊传解诂》一书中的解说:
毁庙,谓亲国高祖,毁其庙,藏其主于大祖庙中。
毁庙制度有两种,一种是基于迁庙制度角度上的毁庙行为。另一中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侮辱。其中后者以《左传·恒公十四年》中所记载的毁庙制度为例来说:
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焚渠门,入及大达。伐东郊,取牛首,以大宫之椽归,为庐门之椽。
宋人伐郑,把郑国祖庙上的大椽撤下来作为宋国城门的大椽,这和把郑国国君的人头挂在宋国城门上示众是一样的。对于毁庙制度问题,杜正胜先生以为“大概是殷人的一贯作风”(P130)的说法是不妥当的,由此可以看出这应该是当时的一中普遍现象。
王贵民先生在《商周庙制新考》一文中得出了“商代直到晚期还没有毁庙之制”的结论。他说:
甲骨文记载,商代后期不断地“作宗”,即建造宗庙。这时商都宗庙林立,除一些自然神庙外,主要是祖先宗庙,而且都是直系先公先王的。如夔宗、大乙宗、唐宗、大丁宗、大甲宗、大庚宗、大戊宗、中丁宗、祖乙宗、祖辛宗、祖丁宗、小乙宗、四祖丁宗、祖甲旧宗、康祖丁宗、武祖丁宗、武乙宗、文武丁宗、文武帝乙宗等等。还有称近亲名号者:武丁期的父乙宗,康丁期的父已宗、父甲宗,武乙期的父丁宗。此外还有妣、母之宗。高祖以上的先王宗庙一直到晚期依然存在,可见整个商代未立毁庙之制。(P34)
在甲骨文中,也有把十九位先祖同时祭祀的卜辞存在。见《甲骨文合集》一书32786中的记载:“丁巳卜,侑于十位伊又九”。而这里的十九位先祖并非殷代的先公先王,只是殷商大臣的先祖?
可见上自王室,下到大臣都可以同时祭祀列祖列宗,而不计人数多少和辈份高低。因此,在宗庙制度上,毁庙制度的建立是商周庙制的一大区别。而且,毁庙和迁庙又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王晖先生在《商周文化比较研究》一书中,通过对《史墙盘》和《 钟》的铭文的对比研究,发现了当时存在毁庙现象的证据:
墙盘铭文中的高祖“乙公”,在 钟铭文中被删去了,此应即《礼记·丧服小记》中所说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上一辈史墙称“亚祖祖辛”的,其子 则称“高祖辛公”,史墙称“文考乙公”的,其子 则称“文祖乙公”,或“亚祖乙公”,同时 又增列上了其父史墙的庙号“皇考丁公”。这种现象告诉我们,在史墙之子 的时代,已毁掉了其父时代称高祖乙公的宗庙,新增设了其父丁公的宗庙,其宗依此上推。(P312)
这一分析是极为有见地和准确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在不同的铜器之间进行铭文比较研究的成功范例。其实,唐兰先生在《略论西周微氏家族窖藏铜器群的重要意义》一文中已经对这两件铭文进行了比较研究,只是没有上升到殷周庙制的存在这一意义上来。
因为商代还没有出现毁庙制度,所以也不会出现迁庙制度。清代经学家许宗彦为此特别说明:
《周礼》:“五庙二祧”。五庙者,一祖四亲。服止五,庙亦止五。先王制礼有节,仁者无穷,于亲近之祖,限于礼不得不毁,故五庙外建二祧,使亲近者迁焉,行享尝之礼。由迁而毁,去事有渐,而仁人孝子之心,亦庶乎可矣。故五庙,礼之正。二祧,仁之至。此周人宗庙之大法也。
在毁庙制度中,还有一项对未毁庙者的祭祀方法。古籍中称之为“大祫”之祭法。见《春秋公羊传·文公二年》中的记载:
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庙。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
在《史墙盘》铭文中,六代祖先同时成为第七代 的祭祀对象。构成了一种大合祭的现象。因此,“祫”和“啻”的意义不同。特别是在行祭的年数上。何休有所谓的“三年祫,五年啻”之说。在西周金文的研究中,古文字学界对“祫”字的认定还处于探索阶段。早在20世纪30年代,徐仲舒先生就曾主张甲骨文和金文中的“ ”字就是“祫”字。但是,此字是由上部的“劦”和下部的“口”组成。并且,在金文史料中它总是以“ 日”一起出现的。如,《已酉方彝》:“才九月佳王十祀 日”。再如,《寝孳方彝》:“ 日佳王廿祀”。从使用的纪年时间词来看,多为殷商晚期铜器。而且在殷商铜器铭文中就出现了“ 日”和“肜日”的活动记录。容庚先生在《商周彝器通考》一书中说:
商人祭祀之名有曰“ 肜日”,曰“肜日”者,《己酉戍命彝》《兄癸卣》《戊辰彝》皆曰“ 日”,《乙酉父丁彝》《艅尊》皆曰“肜日”。(P30)
因为在殷代还没有出现毁庙制度,所以也就不存在“大祫”问题。这正是徐仲舒先生没有注意到的。而且,把“ 日”看成是“大祫”还缺乏直接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