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者,向人讨食吃的人也。旧社会穷人在天灾人祸或失去土地后,在身无立锥之地无法生存的情况下,只有靠乞讨为生沦为乞丐了。乞丐的历史可以说是遥远了,大概说有阶级以来就产生了,具体的年代无法考证。你看唐代的贵公子郑元和由于长期与青楼妓女李亚仙厮混,花光了银钱,后来身无分文,落到了打莲花落儿乞讨的地步,也就是沦为乞丐了。后来郑元和高中状元,与李亚仙结合,一床锦被遮盖了昔日的风流韵事。京剧《豆汁计》里的金玉奴的父亲金松也是个乞丐,不过他的身份比乞丐高,他是个要饭花子的头儿。这样的家庭也许不愁吃与穿,甚至有钱,但地位低贱,门风差,一般人是看不起的。
在旧社会老百姓为了混口饭吃,都得好歹有个“事儿”做,三百六十行都是人干的。只要你好好干,不走歪道,一般说来都混得下去。老北京的乞丐,是把求乞当成一种职业的,这种职业饭,也不是谁想进谁就能进,得有人介绍,先得“拜杆儿”,也就是花子头儿手里的那个凭仗——“杆儿”,进了门后,还得划定乞讨的区域和路线,也就是“势力范围”,不能侵犯其他乞丐的利益。所以只有进了门,才算捧住了饭碗,不入道乱乞讨,乞丐是不允许的。
乞丐这个职业,也和当年的当铺以苛酷著名一样,当年乞丐也有“刁民难惹”的名声。逢到官商富民有婚嫁寿喜的红事,丐头便率先跑去“祝贺”,若是门房、帐房倘不理睬,甚至驱赶叱骂,那么过不了多少,在丐头指挥下,众乞丐便会轮番跑去骚扰,花样百出,直至门外来宾与门内主人不堪忍受,让门房、帐房散钱施舍他们,他们方会慢慢收兵,偃旗息鼓。不然是决不会善罢甘休的。
乞丐有“软乞”、“硬乞”、“花乞”、“惨乞”求乞方式,有如京剧分生、旦、净、末、丑一样,各种行乞当中又有许多不同的求乞花样。
燕郊“软乞”,所为老幼妇女乞丐,以哀求啼哭喊叫达到目的针对不同的对象,口中数来宝似地说着;“太太给我两个钱,太太长寿万万年。”“乌龟上门来,老板大发财。”“大爷大施恩,抱子又抱孙。”“王掌柜的大发财,金银元宝一齐来。”“那边要来这边要,掌柜的吃饭我来到,掌柜的,大发财,掌柜的吃饭我正来,大掌柜的发财我沾光,大掌柜的吃肉我喝汤……”“哎,掌柜的您别生气,早给一个早早去!”“要小钱的迈大步,眼前来到棺材铺,您的棺材真叫好,一头大来一头小,装上死人跑不了,装上活人受不了!”
“叫街”在游动中有时也收起哭相显出凶相来,喊出:“不给财,我不来,你剩下残钱买棺材!”“你不给,我不乞,看你子死急不急!”异类的让人丧气的话。“坐乞”自然是坐在路边手里拿着破碗或破瓢,上下颠抖着,口中喊着:“老爷,太太可怜可怜吧!”偶尔有人扔下俩制钱在地上,赶忙趴在地上磕个响头。
“硬乞”的多为青壮年汉子,嘴上不一定有多大大功夫,主要靠动作、行为取得效果。一般又把他们的求乞方式叫“做街”。如手持两把长刀或两块整砖,不断拍击裸露的胸膛,使胸部红肿见血,甚至皮开肉绽,鲜血淋漓。还有口中衔着几根特大号的钢长钉,手持砖头一块,当众把长钉拍入头部一个肉疙瘩中,以砖头击砸,钉缝中鲜血迸出,惨不忍睹。再如用一条带铁钩的铁链子,将铁钩剜入锁骨之中,拖着铁链行走,铁链尾端还缀着一个大铁球,在地上滚动着哗啦啦乱响……
燕郊“花乞”则是用一些最原始的杂技手段,如舞”莲花落”(手持一根竹竿,每节挖几个眼孔,眼孔内贯几个制钱,边舞边乞)。“打玉鼓”是手持一个竹筒,一边绷着猪尿脬,以手弹拍出变化的节奏。“点凤头”是在行乞者印堂中插一根粗针,针尖顶住一只粗碗,一边摆动一边求乞。此外,还有耍青蛇、拿大顶等等方式。
燕郊“惨乞”则是指残废乞丐的求乞。大致有“看照壁”(下肢残缺,用块烂布系着膝盖,护着臂部,坐在地上移动)。“翻太岁”(手足全残,在烂泥中乱滚)。“解粮草”(残废乞丐倒卧小木车中,两乞丐伴前挽后)。“驮石头”(男丐背负残废女丐过街过市)……等等。
燕郊有两种情况,虽属要饭,但不属于乞丐行列。
先看一小资料:
夏孙桐《乙丑江亭修禊》诗;“……北眄黑窑台,中峙岧峣。贵人'乞丐装’,高踞啜新醪。”夏自注云;“清季,有宗室贵爵,数人相与,敝衣垢面,日聚黑窑台上,谓之乞丐装,临散,乃盥沐冠带,鲜衣怒马而去,时人怪愕,以为亡国之微。”
燕郊新夏孙桐的《江亭修禊》诗,作于1925年春。当时有清朝遗老七十余人,在陶然亭行“禊日”之礼,分韵赋诗,共作诗、词百余首,夏诗是其中之一,据夏诗所述,可知清宗室成员,也曾涉足窑台,他们中间有些人聚饮的方式也很特别,衣衫褴褛,蓬首垢面,形同叫花子。
这是那些脑满肠肥的贵人们装出叫花子的样子来的,不能说他们就是乞丐。
燕郊再有旧社会的农村乡下,遇上天灾,颗粒无收,过起了“贱年”。农村中有些走得动的老头儿老太太带上孩子到无灾害的地区去讨饭。这些要饭的是本本分分的庄稼人,以种地为根本,只因赶上没有吃的年头才背井离乡去要饭,待年头缓过来,还是要回家安心种地的。因此这纯粹是一种农村荒年穷苦农村临时性的一种谋生方式,与北京城内那种丐帮的职业性乞讨的生活方式,有着本质的不同。实际上这两种人不仅心态不同,往往在外在相貌上也有很大的区别的。因此这种农村中农民临时性的谋生方式也不能算作乞丐。
据史料记载,北京的丐帮大致形成的年代在清代后期。
北京城内最下层的贫民大体上分布在两个区域:
一是在内城的钟楼一带,所谓丐帮(乞丐集团),大体麇集于此,每天白天由此向东、西、南三个方向推进,四处求乞,晚上在返回钟楼附近的“营盘”(门洞、街檐、穿堂、窝棚)。
燕一是在外城天桥一带。天桥的乞丐和内城的丐帮又有不同,他们的主体大多数在天桥卖艺的各式耍把戏的穷困艺人,他们不大流动,一般就居住在龙须沟、储子营一线往南的破杂院破屋中,也有一部分是在天桥北边的山涧口、穿堂院住火房子,因为那时冬天是乞丐们最难度过的。
火房子可以说是当时北京最低级最简陋的“店”了。火房子大多是在小胡同小岔子里,以僻静为主,门前并没有什么字样,只以柳条笊篱高挂为标记。这种地方肮脏污秽一般人是不屑一顾的。火房子没有单间,也没很多的房子,只有三间(也有一两间的)一通连的房子,进屋便是柜台,为泥砌土台抹掺灰泥而成。屋内是围着墙四周的又矮又小的土炕,有的连炕席也没有。正中是一个火池子,升着煤火。有的一面土炕用木板隔出睡位来,算是“包厢雅座”。住火房子的人没有被褥,火房子也不租赁棉被,而且住客有棉衣的都不多,所以屋里的火要旺,昼夜不灭。
燕郊火房子不赁被子,却有“鸡毛盖”,所谓“鸡毛盖”就是存放着大堆的又脏又臭的鸡鸭鹅毛,供人赁用,这就是平常所说的“铺着仨,盖着俩”。把鸡毛撒在炕上,住客蜷伏曲卧其中,所说的“仨”、“俩”,是说租三个钱,两个钱的。也有围着火池蹲卧取暖的,不到炕上睡去的。大概是连三个钱两个钱的鸡毛都租不起。那些无衣无被的,多半是“穿了裹皮袄,喝了烧刀子(白干酒),”围着火炉取暖,鸡毛轻容易着火,因此危险性很大。
燕郊住火房子的人当然大多数乞丐是常客,也时而杠房的杠夫。丧事中打执事的多半是无家可归的流民,日间各奔前程,混了各肚儿圆之后,稍有几文钱便不去露宿抱火锅(冬天以破小沙锅,内盛买吊炉烧饼的小灰,上放炭渣,用红煤球燃着,以笔管频吹,炭不熄灭,怀中抱以取暖,谓之“抱火锅”)、爬排子(从前北京各大商店皆有廊子或席排,乞丐住宿谓之“爬排子”)。
住火房子的乞丐最讲义气,偶遇阴天雨雪,不能出门,也能由有钱的出钱,约上全屋或一部分至近的人,吃抻抻拉拉(面条)、包包掐掐(饺子),三星五魁,酒足饭饱,手捧黑脸子(纸牌)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夏季豪雨,住火房子的乞丐大多是半裸体吃喝。冬日窗外晒日头,屋内裸身扪虱,意态也很潇洒。
燕郊新自全国解放以后,乞丐基本上绝迹了,政府给他们安排了力所能及的工作,自食其力,就不为生活所迫了,但天桥的丐帮毕竟是北京历史上留下来的陈迹,是一种特殊人的特殊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