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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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太太的书桌

(2017-04-05 20:55:07) 下一个

为了远离大城市的喧嚣,十年前我们登陆加拿大时选择了布兰登这个宁静的小城市定居,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城市不算小,十万人口在加拿大已经算中等规模城市了。布兰登是个典型的加拿大北方城市,冬天长达6个月之久,大多数年轻人都离开这里到大城市工作,很多退休了再回来养老,所以大多数老社区以中老年人居多。我的邻居史密斯家就是退了休的快70岁的老两口,史密斯太太特别好客,成为我在这个孤独的城市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而我在她家又认识了她的好朋友格兰太太。

格兰太太50多岁,法德混血,褐色头发,蓝眼睛,一看就是那种非常有魅力的女人,永远穿着得体的衣服,搭配着各种漂亮的围巾。在史密斯太太家第一次与格兰夫妇三家一起聚餐时,格兰先生就自豪地介绍:我的太太是个作家!而格兰先生自己则是个做小生意的,还没到退休年龄(加拿大规定65岁退休),孩子大概已经大了,离开家了,两口子悠闲的生活在这个小城市。格兰太太天生是个语言家,不仅能写,也能说,就连聊天都带着令人向往的诗情画意,小时候的点点滴滴都能聊出花来,一件衣服,一块蛋糕,甚至外婆的某句话都有精彩故事,这让英语不好且不善言辞的我及其羡慕。而有些秃顶的格兰先生则象年轻小伙子一样从头到尾深情和欣赏地注视着妻子,那目光简直要把她融化,而这架势就是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妙语如花。

再见格兰太太是一个月之后,和史密斯太太相约一起到格兰太太家,原来她家离我家只隔一条街,也算是街坊邻居。一进到书房立即被她的书桌吸引住了,并不是她的书桌有多高级,而是一切显得那么和谐雅致,桌上有一束鲜花,一台电脑,还有一个相框,里面是她女儿高中毕业照,据格兰太太介绍,她就这一个孩子,大学毕业后就去渥太华工作结婚生子了,也不用她操心了。阳光透过窗户懒洋洋的洒进来,格兰太太优雅而惬意坐在桌前轻声朗读着她写的诗,一只手还下意识的抚摸着书桌的一角,虽然我听不太懂,但那动听的声音至今仍让我回想,多么幸福和宁静啊,我都想当作家了。

正在我每天无比羡慕格兰太太生活的时候,天有不测风云,半年后听到一个惊人的消息,格兰先生破产了,由于资不抵债,房子被迫抵押给了银行,格兰夫妻不得不搬出去,而他们都没有到退休年龄,肯定领不到任何退休金,将来生活堪忧。搬离之前,准备把家里的家具都便宜处理卖给街坊邻居,卖家具的广告就贴在街头的电线杆上。

听闻到这个不幸遭遇后,除了同情之外,我能想到的就是去她家买些家具回来算是帮他们了,不知道那个我心仪已久的书桌卖掉没有。于是我们夫妻俩登门拜访,还好书桌还在,而我心有所属,买卖当然立马成交,而格兰太太又象往常一样在书桌上抚摸了几下,露出不舍的神情,一咬牙说,搬走吧!我非常理解她对以前生活那种不舍的心情,这个书桌就代表她的美好过去,希望她不要因为我买了她的书桌而恨我。走到车库门口,我想回头安慰她几句,但又不知道怎么安慰,于是询问他们打算搬到哪里去,格兰先生回答,要搬到渥太华女儿家。渥太华一直是个我向往的城市,我前段时间还在琢磨怎么搬到渥太华定居,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成行,现在我似乎找到了些安慰的话题,“哦,渥太华是个好地方啊,我早就想搬到那去了。”话音未落,只见格兰太太眼睛一红,说:“我哪也不想去,只喜欢这个家”,然后扭身回房了,格兰先生则很尴尬的笑了笑,为了转移话题,他走到车库,在那堆处理剩下的存货里翻出两盒鞋子,说免费送给我的孩子,我顿时想打自己嘴巴,后悔我刚才的弄巧成拙,在这种情况下去连累孩子大概是他们最不想要的选择和结果。我只能迅速地接过鞋子,道谢后和老公抬着桌子黯然的走开了。

回到家后,发现格兰先生送的鞋子里有一双是同边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的心情不好,疏于整理的缘故。想到他们暗淡的前程和格兰太太失去了神采的眼睛,心里觉得隐隐的担心和压抑。但把搬回来的书桌摆好后,不知怎么觉得整个房间瞬间亮了起来,书桌摆在跟格兰太太书房相同的位置,阳光恰好也能照在书桌上,仿佛格兰太太以前的幸福生活我已经只手可得,心情顿时好了很多。

自从那以后,再也没见过格兰夫妻,当他们离开这座小城时谁也没告诉,悄无声息地走了。而我每当我坐在格兰太太的书桌旁,还会经常想起她优雅精致的面容和那些动听的诗,甚至不经意模仿她抚摸书桌的样子,不知道离开了书桌和诗之后,格兰太太是否能承受那远方的苟且。

一年后,史密斯太太告诉我,格兰夫妻在渥太华住得并不愉快,格兰先生已经一个人搬出去了,去向不明,格兰太太则准备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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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绿道 回复 悄悄话 人生莫测!美丽的书桌有欣赏它的好主,也算是还了原来主人的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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