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traitor), 出卖本族,本国利益者。全世界哪族,哪国,哪个朝代都有。前面加个汉字,就成了大家都熟知的汉奸,比较著名的,远有秦氏,近有汪氏。按官方的定义:泛指出卖中国国家民族利益的人。大者为“卖国贼”、中者为“ 內奸”,小者才是 “汉奸”。再小者小蟊贼也?“奸” 都够不上。这个定义大致上不错,有不同意见者可以参考一下英文 “traitor” 的说法。只是,什么是 “国家民族利益”比较难以界定,也不能只由官方说了算。但是在一般老百姓心目中,借用外族,外国的力量压制本族,本国的做法应该属于 “奸” 的范畴。这和政治没多少关系,主要是一种伦理上和情感上的承受力。 就像一个家庭里出了个霸道的成员老是欺压其他成员,大家可以合力惩治他,但不会希望看到一个更强悍的外来大汉把他暴揍一顿。如果有哪位说不介意或很喜欢有人这么做,老朽俺也不奇怪。恶人作恶,有人出头惩罚,那是一种“正义”行为(咱暂且不追究这个大汉是否出于 “正义感”,或心怀叵测,因为太难举证,太容易引起争议)。 “正义” 听起来还是比较顺耳的。所以下面俺得聊聊“汉奸的正义感”。
“正义感”是指人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肯定判断的一种心理活动和行为。是随社会的发展而有所不同的,在同一个社会也是相当有歧义的。
“汉奸” 作为社会的一类群体,当然也有他们的“正义感”,我们不能因为他们是 “汉奸”,就否定他们有“正义感”。秦先生主张与金人议和,所以政治上促使宋高宗杀害主张抗金的岳飞,被民间广泛视为汉奸、卖国贼。其实,高宗殺岳飞完全有他自己的小心思(怕岳飞真把徽宗,钦宗给弄回来使其帝位不稳),秦先生的主张恰好符合了他的利益。致于怀疑秦先生被金人收买了,完全没有确实根据。反正岳飞的死与秦宰相有关,表面上岳飞的死又对金人有利,你秦先生不是 “汉奸”谁是?我们无法弄清楚秦先生为什么主张议和,也就是说他的 “正义感”如何而来。必竟离现在已近千年。然而汪先生的“正义感”并不难找到依据:“须知数十年来,中国军事经济,在物质上着着落后,固不待言;即组织上亦幼稚不完善。” 一句话,抗日行不通。与其无为抵抗遭涂炭,还不如合作保平安 (维希政府也有类似想法,后来也受到开明的法国人清算。看来西人和东人有相似的思维和情感,对 “奸” 字都有成见)。这不能说是因为汪先生怕死,想想他刺殺摄政王载沣的英雄事迹, 这种说法就很站得住脚,有几个 “好男儿”有汪先生的胆子和壮举?但客观上汪先生的和谈是和日本人合作欺压中国人,所以冠个 “汉奸”之名也合适。
如果说秦先生和汪先生是因为政治上的 “正义感”而当了汉奸,那民间的张 (本政) 先生为何当了铁杆汉奸,他的 “正义感” 又如何?张先生没有秦先生和汪先生的学问大,也没有那么高的地位,所以他的 “正义感” 还停留在一般的 “感恩戴德”的层面 (有点儿像那些翻身得解放后,一辈子都感谢共产党的革命受益者)。别小看张先生,他效忠日本天皇不比日本人逊色,光飞机就捐献了几十架。他主要的 “正义感” 来自日本人帮他发了家,致了富(多么朴素的现实主义情怀 !知恩图报真是个好人)。问题是他捐献的飞机可以殺多少中国人 ?也许张先生才不管什么日本人,中国人,谁对俺好,谁就是俺的亲娘!但其他没被日本人飞机炸死的中国人拿张先生是问,把他当作汉奸也是一点儿也不冤!
说到帮八国联军运送物资打清政府的那些民众,离 “汉奸” 俩字还远着呢。一是他们是贫民,没受过很好的教育,没有那么多“爱国”的觉悟和义务,二是他们要吃饭,洋人的钱也可以换烧饼。所以我们不能强求他们。即使这样,他们那些受了更多教育的后人,仍然会为他们的行为难为情。为什么?“汉奸” 情结是也。
一句话,不管你多有 “正义感”,为政治,为道德,为正义,为民主,为钱财,为仇恨…? “奸”(traitor)这个字实在不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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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怎么觉得你更像个奴才,而且是个洋奴才。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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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根本就不是中国政府,而是外来的殖民占领者,帮八国联军运送物资打清政府的民众当然不是汉奸。
其实汉奸这个词本来就是清政府为了骂那些帮洋人打他们的中国人而发明的。
你抬举我了。爱国谈不上,我只是一个普通平民百姓,但是我知道自己姓什么,有自己的归属感,这与我住在哪里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