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绑架致死案嫌犯克里斯滕森辩方团队要求延期审判的动议被法官驳回。
2017年11月15日,主审法官布鲁斯驳回了嫌犯克里斯滕森辩方团队要求延期审判的动议。在法官今天发布的命令当中,法官首先回顾了案件从开始起诉到现在的程序发展,然后对辩方团队要求延期的理由做出了自己的分析。法官根据联邦第七巡回法院的一个重要案例,逐条分析了决定是否同意延期的要素。法官也明确讲到,现在不同意延期的前提条件是检方不寻求死刑。如果联邦政府决定寻求死刑的话,法官会希望辩方团队重新提出要求延期的动议,届时再决定新的审判日期。
法官今天的命令如下:
一,辨方要求延期的动议就此被拒绝。
二,检方必须在2017年12月15日之前向辩方提交所有证据。
三, 任何审判前的动议必须在2018年1月15日之前提交。对方的答复必须在2018年1月29日前提交。
四,政府如果寻求死刑判决,其通知不得晚于2018年2月1日提交。
五,所有审判前的最终文件不得晚于2018年2月9日提交。
六,本案审判日期仍维持在2018年2月27日; 审判前的庭前会议日期仍为2018年2月12日。
王志东律师解读:
第一,法官的命令逻辑非常清晰,把寻求死刑和不寻求死刑两种情况做出了简单区分,从而解决了辨方团队的动议和检方回复时把二者混在一起讨论的状态。
第二,法官分析时的法律依据充分,说理简明恰当,同时避免了与辩方团队纠缠于不必要的枝节理由,并驳斥了辩方的一些论据,表现出棋高一筹。
第三,由于检方曾表明意图寻求死刑判决,因此在联邦司法部同意以死刑审判的情况下,辩方再次提出延期审判的动议并获批准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第四,法官今天发出的命令刚好在章莹颖家人离开美国之后两天,在时间上完全是巧合。
上述资料来自王律师
华美协会主席-李振昌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