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1日是宗教改革498周年纪念日,冉云飞在这天决志信主。在2016年6月19日受洗当天晚上的分享会上,冉云飞说他在外面流浪了五十年,如今终于回家了。这是冉云飞第一次如此坦诚真实地剖析自己“回家的路”,十足血肉相见,是篇令人动容的见证。或许正如他所说的“上帝对我的带领完全不在我的预料之中。”
我从小生在一个相当贫穷的乡村家庭,因为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也没有得到过应有的父爱,故内在里面有一股特别强大的男子汉气概,被母亲培养出来——如小到“男人吃饭如虎”,大到“做人当如大丈夫”的教导,觉得一定要自己刻苦自励,要保护自己,强调自我奋斗,特别相信自己的能力。事实也是如此,我读书很顺利,成绩也相当好,名列前茅是常事,独占鳌头也比较容易。
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老师都表扬我读书是如何的好乃至厉害,也表扬我乐于助人,但有一个缺点一直像魔影一样,跟随着我一直以来的成绩单。那就是该生的主要缺点就是:骄傲自满。年级及学校不同的老师互不认识,但他们好像商量好一样,提出对该生最严厉的共同警告。后来我读到毛泽东的“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我相当地反感,甚至认为老师们都是毛泽东的同伙。我觉得毛泽东就是一个最骄傲的人,他想独揽骄傲,而不允许别人骄傲。我为自己的骄傲,找到了相当合理的人文主义理由。进而我扬言,我就是要骄傲到死,你其奈我何?
我这人很刚硬,自我称义,蔑视权威,不服管教,年轻的时候被人称为“在家惹父母,在学校惹老师,出社会惹政府”的“三惹青年”。我当然都被父母、老师、政府管教过,但内心里无论如何都大写着三个字“我不服”。而且即便以“我不服”的姿态行走在世间江湖,靠自己的才能生活,似乎也不输于很多人的活着,甚至活得更加痛快淋漓,有股子江湖豪侠之气。所以时常得意洋洋于自己这种骄傲自满的状态,甚至即便在悲壮中都按纳不住自己反抗既有条规、各种规训后的得意。
我凭什么认自己的罪呢,别说我自己做得比较好,就算不好,也比那些千刀万剐的贪官污吏、坑蒙拐骗的人好啊。我以前的思维是,在中国这个道德表演无处不在,但道德却极度沦陷的国度,我即便什么都不做,我也比这些人好,我凭什么要承认自己有罪呢?何况还要承认自己是全然败坏的罪人。我都有罪的话,那些人得有多大的罪啊。罪大恶极、恶贯满盈的人,都天天表演自己是道德楷模,我倒来承认自己的罪,那不是亏大了吗?这就是我信主之前的光景,一个自私自义,却认为自己比别人高尚的人。
其实这都是看得到别人眼中刺,却不见自己眼中的梁木。但正如路德在《加拉太书》的注释中所说,上帝使用律法这把大锤,打碎一切人自义的幻觉。这样,我们就对自己的能力以及对自己称义的努力感到绝望。但如果不是藉着与我肉身有关的破碎,而是抽象的教义,对我这样顽梗的人来说,用处是很少的,因为我一定要有看得见的切身关系。其实小信如我,眼见了也不以为实,但一定想要眼见了再说。
我太太朋友不多,深居简出。2005年冬天我到美国访问,行前怕太太寂寞,就给她说你到王胖子(王怡的绰号,彼时我写文章常用王胖子怡)他们那里去耍嘛,他们有个学习圣经的小组,应该很好耍。一个月后我由美回来,她信主了,其速度之快,堪称神奇。2006年4月太太信主受洗,王怡牧师邀请我这刚硬的人前去观看受洗礼仪,并且让我讲几句感想。我的感想就是恭喜太太有了信仰,其实我内心里面有一句话一直没有说出来:像她这样的罪人的确早该信主了。同时也想,罪人信主了,像我这样的“义人”才能好受点。现在看来我的虚伪真是无处不在啊,但那个时候我侃侃而谈,非常相信自己的真诚,回来后还写成文章《在内人受洗会上的讲话》,发表在我读者比较多的博客上,仿佛席不暇暖的大领导,抽空前去指导一个单位的宗教工作似的。
与此同时,王怡牧师也时常给我送他所写的书,世俗的如《不服从的江湖》等,赓即读完;而《与神亲嘴》之类,则束之高阁,根本没有翻看的欲望,甚至觉得这标题不洁。他依然不以为意,还是一如既往地来看我,同时邀请我参加一些学者所开的神学讲座。2006年7月有位姓刘的学者,来做了一个《基督教与中国伦理》的分享,说了四点:一要做个有良心的人、二要做诚实的模范、三所至有恩,四是躬身参与社会实践。我自以为除了完全诚实做不到(因为要撒谎)外,其他做得都还不错,比太多的人做得好。就回来骄傲地写了篇《在中国,我什么不敢做一个基督徒》,总之是自傲比别人做得好,但同时又承认在中国不撒谎基本没有办法生存的残酷现实。那时我的状态就是,在自傲中纠结,在纠结中自傲,从我文章的标题里就可以完全看出来。学校时期该生骄傲自满的评语,依旧如影随行跟着我,但我甘之如饴,偶有不适,也能找到自我说服、自我合理化的理由。
上帝做工的奇妙那是超过人的想像的。自此妻子常去教会,女儿就说要跟她去教会。太太说孩子应该以学业为重。我说一个人有道德感比只有知识更重要。你看我还是把追求信仰建立在自义的基础上,以为信主是可以靠自己的善工与能力,就能够蒇事的。但神的做工是我们猜不透的,从此女儿也渐渐信靠上帝,直至2014年受洗归主。其间有个特别令我感动的插曲是2011年8月我从监狱里面出来,看到不到十五岁的女儿在我系狱时写的祷词,实在令木石动容,每看一遍我都默默流泪。同时看到王怡牧师写给我的文章《火焰肯定是存在的》,也深深为之感动。心中暗想,有上帝的光照的人果然不一样。但感动归感动,我依旧刚硬如常,没有接近上帝的欲望。
2012年冬天我出差到贵阳,除积极在万东桥淘旧书外,听说学者、曾经的宗教局官员、房地产总经理混合体,研究石门坎的第一人张坦竟然信主了,令我觉得意外。他要请我吃饭,在饭桌上,我的师弟、基督徒阿信亦在。阿信借我的书两年了还没还,又不说何时还,惹得我非常生气,因为书就是我那时的偶像崇拜和欲望之所在。说到兴起,趁着酒意,我就把杯子朝他摔去。哪知他竟然不以为意,还笑嘻嘻地说,师兄,像贵阳一样,在你们家开个尼哥底姆查经班吧,怎么样?我自知风度欠佳,理亏缺德,于是顺坡下驴地承认下来。于是2013年6月8日我家就开设了一个两周一次的尼哥底姆查经班,由王怡牧师与李英强弟兄带领。这样一来,信主其实就是迟早的事了。正如《罗马书》所说,信道是由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诚哉斯言。
在对《圣经》不断的查考和学习过程中,我已深知并且承认自己是个全然败坏的罪人,比如律法中的任何一条,我都无法做到,使我站立不稳,我就告诫自己不要再假装站立得稳了。因为一个人你如果诚实地面对自己——其实是上帝让你还葆有一颗诚实的心,而不是你自己本性诚实,在亚当与夏娃犯罪之后,不诚实才是人的本性——那就不能不面对令自己颓丧的现实。虽然开始认识到自己是个罪人,但压垮我那层自义防线的最后稻草却来自我的实际生活。我们常以为《圣经》中的“杀人”,就是动用任何力量将别人害死,那才叫杀人。但《圣经》不会这样便宜我们,因为他还告知我们怨恨就等于杀人。这样一来,可说凡人都是“杀人犯”,我自然也不例外,这令我惊悚。
我平常都自傲于自己有爱心行公义,对家人对社会,我都觉得做得不错。但用《圣经》一对照,说怨恨就是杀人,虽然我很少批评我的孩子,更不用说骂她打她之类,那几乎是没有的事。也就是说,我似乎觉得自己有资格来谈爱,比如我在“家庭教育五讲”中讲如何爱孩子的事情,理念与实践,联袂起作用,振振有辞。既然怨恨就是杀人,我在想老天爷,我连自己最亲的人,我都杀了几百遍了!女儿、母亲、妻子等等,不一而足,我都杀过很多次,我还算是什么人啊,还那么自义。知道这事后,如果还这样自义,那简直是罪上加罪,觉得自己真是“岂有此理”!从此我觉得自己的全然败坏,与我有血肉的关联,就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理念。也就是说,若不信靠基督,若无磐石之爱,若无活水源泉,那么我的爱就是无能的,就是终究要干涸的自义表演。
再进一步说,爱无能是我们人类深深的罪性,这种罪性贯穿我们人生的始终,没有任何人有例外。基督说你要爱人如己,因为我们是有限的存在,有深深的罪性,做不到爱人如己。你连邻舍姓什么,做什么工作都不一定知道,更不用说爱他了。最让你无法面对的难题,简直会令你疯狂的,耶稣居然教你要爱你的仇敌。这种疯狂的要求,简直超越了人类的理解力。在无法爱自己敌人的时候,人类不是看到自己的渺小与无助无能,却只抱怨耶稣这想法实在疯狂到不是人所应该有的想法。是的,人若做得到的话,你自己就是神了。你说,我承认自己不是神。可是,你除了承认这句话以外,你任何时候都在自己作主啊。哪怕你承认神的存在,或者不承认神是你的主,其前提就是人类喜欢作自己的主。
即便我们再硬撑自己是自己的主,你也无法改变自己曾经或者正在怨恨乃至诅咒你至亲,将他们杀了很多遍的事实。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帝之爱给你的爱兜底,你的爱就是一个纸糊住的大窟窿,是无底深渊。你自以为自己的爱,可以把孩子兜得住,其实你孩子落入了你爱无能的大窟窿中,掉到了无底深渊,而不能自拔,但你觉得自己做得还不错。这才是我们家庭生活中,夫妻、父母与子女的真实光景。因为爱无能才是我们罪性的真正底色,会爱有爱才是偶尔具有的小概率事件,但即便这小概率也是因为主的保守你才能做得到。
人的原罪及其有限性,使得爱无能成为人的绝对底色,而有爱则成为例外。其原因何在?原因在于人不承认自己的爱无能,不承认自己的原罪,不承认自己的全然败坏,人与神被划然悬绝,从而真正隔绝了。一个人不认识神怎么可能真正认识人呢?一个人不真正信靠神不爱神,他哪里有能力爱自己的亲朋好友呢?很多时候看上去的爱,其实是一种交换,是一种投入与产出,你爱我我就爱你,你不爱就休想我爱你的计算。没有对神的认识,没有来自上帝之爱,人不承认自己是罪人,那么人类的爱绝对逃不出“投入与产出”的交换性质,难怪人是无法理解世界上“有无缘无故的爱”这回事的。自然也无法理解基督为何在我们在悖逆他时,就为了爱我们而为我们舍命这样的事。这已经超出人类理性之算计与算计之理性的范畴了,这不是人类的有限理性可以测度的。
我说过自己是个相当自负的人,且理性的思考与逻辑的能力,也似乎比不少人强,所以我对那些动辄讲什么神迹的福音,是很排斥的。因为我把理性与逻辑当成自己的主,觉得拥有强大的理性就可以搞定一切,故在学习《圣经》的过程中,问了许多可能令传道人、牧师都觉得讨厌的问题,简直是多马中的多马。我把自己那不竭的好奇心(其实这也是上帝赋予我的)以及不停质疑辩难的能力,有时当作诚恳学习的机会,但不少时候也有等着看对方出丑闹笑话的心态。好在传福音的人当中,总有人真是圣灵在其内心运行,有持久的忍耐与恩慈,王怡、王华生、彭强三牧师,李英强弟兄都是这样的人。感谢主把他们安排在我的生活中,藉着祢的大能翻转我的生命。
2015年10月31日李英强弟兄带领我们尼哥底姆查经班,查考《罗马书》十三章。王怡牧师说此章一开始是全世界各国政府最喜欢引用的经文,哪怕是无神论政府,似乎也不会拒绝这样送来的“大礼”。“政府的权柄,人人都应当服从。因为没有一样权柄不是从神来的;掌权的都是神设立的。”且不说保罗所言这是民治政府的前提,就是此章后面部分的强调政府应当奉行公义,否则其便是对神的悖逆,其政权的合法性便成问题,如此一来,就更加知道“信靠神而非信靠人”的绝对性。《圣经》的教导从来都是全备而平衡的,任何一种从人的角度,只注重为我所用的解释——无论是政府还是它的反抗者——都是对神意的有限且不整全看待。
上面是我对英强弟兄那天讲道的一个浓缩和简化,与我以前也读过阿奎那、路德、加尔文、洛克等各自对此相同或不同的看法,联合起来,就有一种豁然开朗之感。因为我是个争取民主自由的参与者,是对中国现存政治制度持续不断的批评者,一听到服从政府就火冒三丈。这就像我早年曲解“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一样,抓住《圣经》的只言片语就匆忙下判断,而不是把它当作全备而平衡的教导与福音,当作是上帝的启示来看。
听道豁然开朗后,我也没觉得要做什么事情。但轮到我分享时,我从藏在书堆后面的坐位上站起来,讲的第一句居然是“我今天绝志信主”。我自己也吓了一跳,回过神才认定是自己说了这样的话。查经班的朋友们都愣了一下,没有回过神来,接下来我真正开始分享时,大家才开始鼓掌。感谢主的大能,使我认识到自己无处不在的爱无能,以及在公共生活上的自义,拿掉了阻挡我信主最坚硬的对掌权者的服从的理解。自己算是略有智慧,不乏正直,就是这样的光景,使我抵挡因信称义的福音。正如马丁路德所说:“以智慧和正直这两种天赋为例。没有基督,智慧是双倍的愚蠢,正直是双倍的罪恶,因为它们不仅不能认识到基督的智慧与义,还要阻挡和亵渎基督的救恩。”
我们现在许多知识分子,把理性当成自己的主。是的,我认为人需要理性,需要思考。事实上神并不反对人的思考,还给你自由意志——请注意是他给你的自由意志,如果他想收回的话,那他有什么不能的呢?——这是多么伟大的恩典啊。我们把理性当成是自己的主,这就像人类总是要用自己有限的理性去证明上帝的存在一样,可怜复可笑。庄子说以有涯随无涯,殆矣。庄子的意思是说,以有限的生命面对无限的知识,完蛋了。那么我们以有限的理性硬要去证明无限是否存在,把理性当作自己的主去审视真正的主,其不完蛋的命运,岂可得哉?
很多人想通过自己的有限理性,并把有限当作自己的“上帝”去证明上帝的存在与否,这种逻辑上的不自洽,理性本身所存在的大窟窿,对于理性的哄然嘲笑,很多人都感受不出来,这本身就证明了理性的自省力是何等有限。故从古至今,很多自认为理性很发达,知识很丰沛,深具逻辑头脑的人,不停地去论证上帝的存在与否,其可笑也是显而易见的。这就像基督徒、宗教学者何光沪所说,如果证明上帝是存在的,结局会如何?我想有些人想不出何光沪下面的回答:那就是必须信,而且别无选择。那么人的自由意志这样的赐福,就被神收回去了,人就成木偶了,这样一来人就好玩了么?你能承受这样的神对你的震怒么?可惜的是,以有限理性玩出荒唐的结局,人类乐此不疲。
受洗之前,我曾接受过丁书奇弟兄的一个专访《感谢神,让我诚实地面对自己的光景》,那里面有我不少在追寻信仰历程中挣扎的细节,亦可视为我信主见证的一部分。求主治死我的旧我,见证一个罪人,如何被他的大能翻转。自从1987年有人给我传福音以来,我就像一位在逃犯人一样,几乎每年在许多地方都有人给我传福音,我被“福音”追捕了二十八年,终于在2015年10月31日马丁.路德九十五条改革论纲发表的498年信主。我四十六岁寻到肉生之父,五十岁寻到我在天上的父。五十年寻父的悬疑剧于斯闭幕,但信靠在天上的父,在天路历程上奔跑,打那美好的仗,做光做盐,还只是开始。愿主保守带领。阿门。
was blind, now he sees。这需要个miracle。
我看他说的感觉比较情真意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