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宏蕾律师事务所

美国卜宏蕾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Kelly H. Bu是由卜宏蕾律师在2008年设立。专精于移民(家庭移民和工作移民)和非移民签证、各类公司法事务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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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和个人对外大额投资路径的综述

(2015-06-16 17:17:55) 下一个

卜宏蕾律师曾在中国从事公司法律实务多年(其中担任上海通用汽车公司法律顾问五年),谙熟中国法律环境和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制度,如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外汇管理制度、工商记录、税务文件以及社保要求等等。卜律师凭借独到的背景优势,成功为许多中国机构和个人投资美国初创企业提供满意的公司法律服务和移民服务,特别是跨国公司L-1签证和EB5投资移民。

 众所周知,中国是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中国外汇管制政策不仅适用于企业,也适用于个人。

 (一)企业对外投资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需通过一定的审批程序,才可以向境外汇出投资本金。企业外汇账号分为贸易经常项目(即合同订单的)下的账户和资本金项下的账户。

 程序   

对境外投资的本金要通过资本金项下的外汇账户汇出,步骤为

1)首先按投资金额等级向相应的为商务部,地方商务厅或局或外资委提交设立境外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申请,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其次凭此批复内核准的投资总额到外汇管理局报备;

3)最后,在外汇管理局报备的投资额度内通过银行办理对外投资汇款。

 审理周期

各个地方政府办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审批周期不同,有些地方需要3个月以上,有些地方只需要两个星期或更短时间。

 总之,当前的中国法律环境下,企业正规对外投资有章可循,这是办理L-1工作签证中常用的建立国内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母子关系的汇款方式。当然,L-1签证所需的关联关系的建立方式还有姐妹公司关系,那可以完全避开国内的审批要求。

 (二)个人对外投资

依照中国现有的个人外汇管理制度,个人外汇账户也分经常项目项下的账户和资本项目项下的账户。由于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境外投资需要通过QDII(境内合同投资者制度),以机构投资的形式到境外投资,因此不常用。

 绝大多数中国居民人用经常项目项下账户的管理模式进行对外投资,现在的年度总额为每个人每年5万美元个人购汇额度。根据我的律师事务所办理大量投资移民EB5案件的经验,现评点一下常见个人资金转移到境外的方式:

1.     最传统的方式是都是通过众多亲戚朋友帮忙换汇,采用蚂蚁搬家的方法,每人换五万,再在境外汇总进行大额投资。个人对外汇款时,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在银行按当日汇率办理购汇,填写对外汇款申请书即可。

2.     另一种方式是通过私人间换汇安排,事先找好一位朋友,他不仅境外账户上有充裕美金,而且中国境内也有人民币账号。国内投资人把相应人民币汇入朋友的国内人民币账户,在同一天或近似的时间期限内,朋友在境外把美元汇入投资人预先在境外开设的个人银行账户或被投资企业的银行账户。这是通过国内和国外同时逆向汇款操作的方式办理资金汇出。

3.     由于美国对个人携带美元现钞入境美国没有数额限制,只是超过一万美元时要在入境时向美国海关申报, 理论上讲投资人可以用随身携带现钞的方式把大额资金带入美国。但是,中国规定从中国携带外币现钞离境时,每个人超过一万美元的需要到银行申请“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因此通过携带现钞方式大额投资境外也有局限。

4.     最后说明一下,国内个别银行的内存外贷模式不适用个人投资人,仅适用于企业;曾经流行的中国银行在四家支行办理的“外汇通”业务因违反政策,已经被取缔。

 总之,当前个人境外大额投资的资金转移路径有限。展望中国立法前景:20148月发改委宣布将放开个人境外投资,制订境外投资条例和实施条例。我们希望能尽早出台相关法律,从政策导向变为可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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