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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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声说出我爱你 (图)

(2005-10-13 20:27:58) 下一个

可能女生太美就没人敢追的缘故,读大二时,我们宿舍竟然大多数处于颠沛流离状态,没有人急,反而津津有味的讨论种种恋爱技巧。他们团结的很,自称理论家。我对这种纸上谈兵很不屑。他们说:“程遥遥,你是个坏分子,把你踢出去!" 我叫到:“踢就踢,我要做实干家。“ 但实干家的命运不见得比理论家幸运多少,充其量是周末,每个人都伴着淅沥的小雨睡得天昏地暗时,我率先睁开眼睛:咦,雨什么时候停的?阳光把窗口那株杨树的叶子晃得有点刺眼,我立刻决定打篮球,尽管只是在篮球场上拍拍皮球罢了。 当我站在一块湿一块干,斑驳的如同世界地图的篮球场时,忍不住对自己的英明决定大加赞赏。不远处有一个很高的男生正在练球,我承认自己有点儿花痴,所以只是装模作样的拍了5分钟球就跑开了。 傍晚时,我已经得到了这个男生的专业,寝室号码,电话和邮箱,我是有着良好家教并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所以很好地隐藏起自己的冲动。既没有打电话骚扰他,也没有拎着情侣装的冰淇淋冲到他的寝室,而是展开一张纸,在上面一笔一划的写,“孙齐,你可以叫我打篮球么?“然后装入信封,贴上邮票。 但孙齐简单而直白拨了电话过来,“对不起,我最近很忙。“说的又快又流利,不知道对多少女生说过了。我开始心疼,向那些理论家抱怨,为什么要贴上六毛钱的邮票,他们用忧伤的目光看着我。有人小心翼翼地提醒"遥遥别那么激动啊,不然……你又要起痘痘了。“ 我站在镜子前面,看着脸上的痘痘各个红润饱满,且有发展之势,忍不住叹气。 大学或许真是谈恋爱最好的场所,但我这种女生应该排除在外,最起码的赏心悦目都达不到,何苦来挑战爱情。 当你注意某个人时,遇见他的次数似乎猛然增多,我发现,孙齐喜欢固定在216号教室第三排靠窗的位置上看书,如果他出去接开水,就会把头上那顶黑色的棒球帽倒扣在桌面上,我虽然是直白的女生,但还学得会欣赏,我从来不去216号教室,每次路过,却会从窗口看进去,那个窗子不大,只留给我看一眼的空间,我的心里便存放了很多关于孙齐的胶片的剪影,发呆,写字,或者一顶安静的棒球帽,统统都是背影,没有眉目。因为那扇窗是开在教室后门上的。 后来,发展到我看见不相干的人坐在那个位置上,心情就会变得好差,一个字也读不下去时,我便开始恨自己,我不恨孙齐,从来不恨,如果美好可以用来形容男生,那么孙齐是美好的。 时间过得飞快,季节仿佛一下子从夏季蹦到了冬季,奇怪的是,这个冬天一场雪也没有,又干又冷,好像受了很多伤害,坚定而决绝,特别是当我一边听王菲的《Eyes on me》,一边想起孙齐时,这种感觉就特别强烈, 孙齐早已换下棒球帽,他的头发短短的,却什么都不戴,每一次路过216号教室,我便觉得孙齐和这个冬季一样,沉默而冷冷的,仿佛受了伤害。 到了圣诞节,我还是一个人,坐在教室看着大片空出来的位置发呆,就听见走廊里有人在嚷,我看见孙齐正拽着一个男生的领口,要他像站在一旁的校工道歉,那个男生梗着脖子,嘴巴不干净,“老子的新皮鞋被这个死女人弄脏了,没让她舔就不错了……“孙齐很用力地挥出一拳,有些迸出来,我弄不清究竟是 谁的血,忍不住尖叫起来,那个男生开始反攻,两个人在走廊里推搡着,我紧张得浑身都在抖。 我转身冲回教室,拎起自己那个特大号的水杯,对准男生的头用力砸下去,在一声惨叫中,孙齐猛地抓住我的手,冲出围观的人群,我们一直跑到对面的小树林里才停下来大口的喘气,当我不再心跳加速时,才意识到孙齐没有松开我的手,几乎同时,孙齐也意识到这一点,他扭过头看了我一眼,又转过脸去,我们握在一起的手心里就多了湿漉漉的汗。 我们傻傻的牵着手,孙齐嘟囔了一句话,然后松开手,转身一晃一晃地走了,直到我都快看不清他的背影时,才意识到那句话是'快下雪了“ 那天夜里,果然飘起了很厚的雪,雪停之后,孙齐从校园里面消失了,听说是休学了,告诉我这个消息的人还叹了一口气,“真可惜,还有半年就可以毕业的。“我没听懂,不过也懒得问了。 宿舍的理论家们在大四时纷纷投入壮丽的黄昏恋,只剩我这个实干家形单影只,他们劝我,“遥遥,还为了孙齐?“我大笑,“我不是那样痴情的人,不过没有遇到让我心动的人罢了!“我说的是实话,打碎牙齿和血吞,我的确做不来,但是让我放下,我也绝对做不下来。 毕业了,我留在这座人口720万的城市,有人告诉我,孙齐是本地人,但是生活变化无常,谁还会苦苦等待峰回路转的一瞬? 我租了个小公寓,花去每月的大半薪水,只好用坐公交车来打发周末大段空白的时间,从始发站到终点站,我几乎坐遍了这座城里的每一条线路,就在我发愁下一个周末该做什么时,经理说,“程遥遥,你来公司一年多了,这次三亚的洽谈会就让你去吧!“ 商人超级会享受,总把工作地点安排在旅游胜地,我一面想一面走进会场,然后就看见了孙齐,他变化不大,还是短头发,只是穿上西装后出人意料的好看,孙齐看到我,也是一愣,“你变漂亮了“我笑,“青春不再,痘痘们也舍我而去了。“ 匆匆一面,便各自忙碌,那天下午我的效率奇高,会场靠近“天涯海角“孙齐和我便利用饭前的一点时间,跑出去合影。 可惜天色已晚,不然会照的更漂亮些,但我还是小心翼翼的收好这唯一的合影,直到返程的飞机上,忍不住又摸出来细细端详,上面的两个人分明都紧张过度,成呆若木鸡状,我把头往后靠了靠,有些索然,虽没有详谈,甚至连电话号码都没有勇气索要,但依然看得出,孙齐在海南过的风生水起。 决定好好振作,重新做人, 参加了母校举办的外语培训班,一进教室,那靠窗第三排坐着的不是孙齐还是哪一个?他见了我,脱口而出,“咦,你不在海南供职?“原来两人都是出差。 第二堂课,孙齐神秘兮兮的地过来一包东西,居然是一个蛮漂亮的杯子,他压低声音,生怕讲台上的老师发觉,“还你的“我忍住满脸的笑意,“你还记得?“孙齐一如当年,不多言,只是点头和微笑。下课后,我们便结伴而行,路过昔日的小树林,我忍不住停下来,孙齐望着我,我紧张地不知道把手放到哪里,心脏咚咚乱跳,天啊,他会不会吻我,这还是我的初吻呢! 正胡思乱想,孙齐突然转过脸,闷闷走开。 直到透过公交车的玻璃窗,看见孙齐和一个有着海藻般黑发的女子边走边笑 ,才勉强释然。至少每周我还能在培训班上看见孙齐一次。如果这个念头被昔日的理论家们知道,一定会笑我的爱情一直在冬眠,没有丝毫的长进。 身边稚嫩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那个小姑娘指着我对她的妈妈说:“姐姐哭了." 面对一个随时可能引爆你所有情愫的人,无疑是一种折磨。我下定决心退出孙齐的生活了,但孙齐是个倒霉蛋儿,我们走出学校,来到那条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孙齐走在我的左边,然后他的书包就被一个骑自行车的家伙拽走了,我们开始在后面追,但我还没有忘记埋怨他:“你走路怎么不靠里边啊?“孙齐的声音听起来气呼呼的:“你不是在里面么,我得保护你啊!“我又开始心跳。不过我宁愿认为是自己跑得太快了些。 那个家伙体力真好,幸亏有好心人阻拦住,这才容得我们追上。围观的人很多,大家七嘴八舌,让孙齐看看有没有丢掉什么重要的东西,孙齐打开包,取出个水杯,课本和练习册,两枝笔和几张纸。然后翻开书看了看,很镇静地说,“没丢“人们一看就这么点儿破烂,我们还追得仿佛丢了金砖一样,轰然散去。我也觉得有点儿哭笑不得,“这本课本我们都学过了,还值得你这么拼命阿!“孙齐不说话,埋头把东西往包里塞。 我突然觉得很委屈,打架,我帮你,这次追车,又陪着你跑了七八条街,你却连一个解释都不屑给我,我猛地把那几本书夺过来,书里落出来一样东西,飘飘悠悠,好像这几年对他的思念,缓缓的落定尘埃,我拾起来,看到两个人在上面聚精会神的盯着镜头,表情呆滞。旁边的石头上写着“天涯海角“四个鲜红大字。 那天,孙齐很晚才送我回家,我们去了216号教室,他把那张桌子的左下脚指给我看,上面有一个刻得很深的遥字,我一直喜欢你,但是我不敢大声告诉你我爱你,那个时候,我患上了抑郁症,觉得自己根本没有资格喜欢你这么优秀的女孩,甚至那句拒绝你的话,我都偷偷练习了一整天,他顿了顿,很努力很大声的说:“程遥遥,我爱你!“ 教室里面的同学稀里哗啦的放下课本,有人鼓掌有人拍桌子,还有人吹很响的口哨,我就在这片年轻的嘈杂声,被孙齐拥抱在怀里。 孙齐不知道,当年我因为没有美貌也不敢奢望爱情,现在看来多么可笑,爱情面前,任何人都有权利大声说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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